1、“.....由于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乡镇企业并不发达,所以这种扶持的效果不很明显,没有落到实处。为了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应该变政策扶持为资金扶持。政府可采取补贴保费设立由财政供养的农村养老保险机构和人员提取管理费的方式促进农民参保。政府补贴时,可以按照农民交费的标准补助,由中央省级财政负责,并坚持多交多补少交少补不交不补的补助原则。四促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逐步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投入力度,尤其是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对中央政府而言,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应当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加以区分对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应是适度且辅助性的。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差些的中部地区,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应是比较稳定和递增的。而经济发展水平更低的西部地区,应成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重点。同样......”。
2、“.....政府补贴时,可以按照农民交费的标准补助,由中央省级财政负责,并坚持多交多补少交少补不交不补的补助原则。四促进农业交纳的保险费按工资总额的定比例予以税前列支。由于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乡镇企业并不发达,所以这种扶持的效果不很明显,没有落到实处。为了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应该变政策扶持为资金扶持。政府可采取民选择何种交费标淮,都应坚持点,即强制要求农民为自己将来养老投保。当然,政府要通过大众传媒大力宣传农保政策。二是改变政府扶持方式。以前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支持主要体现在政策扶持上,即对乡镇企适龄参保农民缴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而且形势紧迫,刻不容缓。如果不抓住现在的有利时间,将错过最好的制度建设时机,广大农民将面临老年生活难以获得足够保障的风险。因此,不管农差,真正属于种田无地......”。
3、“.....由地方财政解决他们的低保收入来源。三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针对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缺陷,应采取以下改革措施是强制要求关规定,已经进城落户并将土地次性出让的农民,已经属于城镇居民,而且在失业期间不会有任何经济来源,应该将他们纳入低保范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于还未进城落户的失地农民,他们的情况比已经进城落户的农民还强社会保障意识。突破思应该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因为在城市化进程中,很多农民因为国家基础建设的需要失去了土地,而土地作为农民唯的社会保障载体,旦失去,将无所依靠,因而应给予他们最低生活保障。按照国家有社会保障的对策从当前的情况看,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要求和愿望是实现生有所靠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当前在农村社会保障各项制度建设中,应重点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增部等五部委颁布的减轻农民负担条例中......”。
4、“.....列为农民负担不应当征收。这政策与中央政府支持发展合作医疗的政策相冲突,致使许多地方放弃合作医疗制度的重建。二完善农村对和满足农民的医疗服务需求。同时推行医疗合作各部门政策存在矛盾。比如,对于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各职能部门的观点不,民政部规定,为了建立合作医疗制度,地方政府可以向农民收取定的费用。然而,在农业金总额不变住院人次和费用不断增加的情形下,要保持补偿标准的稳定性连续性,必然面临资金透支的风险。要规避风险唯有降低补偿标准,这又势必造成补偿强度大起大落的问题。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薄弱,无法应,受益面大,补助额度小。目前的合作医疗能够为病人提供部分资金帮助,但还远远不能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合作医疗资金的相又妇意定性与群众不断增加的医疗服务需求呈现出不适应性。从各试点县看,在资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合作医疗的筹资标淮低......”。
5、“.....国家规定的合作医疗标准是,中央财政补元,地方财政补元,个人交元,每人年筹资元。由于筹资水平过低,基金有限到养老保障作用。五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面临困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使农民看病可以报销,增强了农民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但是随着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后医疗需求的释放和增长,合活。而自由交费原则,使养老保障制度缺乏约束力和强制力,农户参保行为上普遍存在逆向选择。许多农户出于自利的动机而选择不交费,导致基金规模和覆盖人群无法扩大。人均领取年养老金极少,投保农民受益很少,很难起性。同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以交费的方式筹集资金,并且由农民根据自己的缴费能力和保障需求自主选择缴费标准,在实际开办过程中,大部分农民由于采纳了最低标准,受益期时领取的养老金过低,不能有效地保障老年生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资金筹集采取以农民个人缴纳为主集体为辅国家投入为补充的形式......”。
6、“.....不仅造成了资金来源的不足,降低了保障标准,而且也影响了广大农民参保的积极性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资金筹集采取以农民个人缴纳为主集体为辅国家投入为补充的形式。这使国家和集体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过小,不仅造成了资金来源的不足,降低了保障标准,而且也影响了广大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同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以交费的方式筹集资金,并且由农民根据自己的缴费能力和保障需求自主选择缴费标准,在实际开办过程中,大部分农民由于采纳了最低标准,受益期时领取的养老金过低,不能有效地保障老年生活。而自由交费原则,使养老保障制度缺乏约束力和强制力,农户参保行为上普遍存在逆向选择。许多农户出于自利的动机而选择不交费,导致基金规模和覆盖人群无法扩大。人均领取年养老金极少,投保农民受益很少,很难起到养老保障作用。五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面临困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使农民看病可以报销......”。
7、“.....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但是随着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后医疗需求的释放和增长,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合作医疗的筹资标淮低,不能有效减轻农民的疾病负担。国家规定的合作医疗标准是,中央财政补元,地方财政补元,个人交元,每人年筹资元。由于筹资水平过低,基金有限,受益面大,补助额度小。目前的合作医疗能够为病人提供部分资金帮助,但还远远不能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合作医疗资金的相又妇意定性与群众不断增加的医疗服务需求呈现出不适应性。从各试点县看,在资金总额不变住院人次和费用不断增加的情形下,要保持补偿标准的稳定性连续性,必然面临资金透支的风险。要规避风险唯有降低补偿标准,这又势必造成补偿强度大起大落的问题。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薄弱,无法应对和满足农民的医疗服务需求。同时推行医疗合作各部门政策存在矛盾。比如,对于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
8、“.....民政部规定,为了建立合作医疗制度,地方政府可以向农民收取定的费用。然而,在农业部等五部委颁布的减轻农民负担条例中,合作医疗项目被视为交费项目,列为农民负担不应当征收。这政策与中央政府支持发展合作医疗的政策相冲突,致使许多地方放弃合作医疗制度的重建。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对策从当前的情况看,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要求和愿望是实现生有所靠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当前在农村社会保障各项制度建设中,应重点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增强社会保障意识。突破思应该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因为在城市化进程中,很多农民因为国家基础建设的需要失去了土地,而土地作为农民唯的社会保障载体,旦失去,将无所依靠,因而应给予他们最低生活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进城落户并将土地次性出让的农民,已经属于城镇居民,而且在失业期间不会有任何经济来源,应该将他们纳入低保范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9、“.....他们的情况比已经进城落户的农民还差,真正属于种田无地,上班无岗,更应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由地方财政解决他们的低保收入来源。三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针对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缺陷,应采取以下改革措施是强制要求适龄参保农民缴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而且形势紧迫,刻不容缓。如果不抓住现在的有利时间,将错过最好的制度建设时机,广大农民将面临老年生活难以获得足够保障的风险。因此,不管农民选择何种交费标淮,都应坚持点,即强制要求农民为自己将来养老投保。当然,政府要通过大众传媒大力宣传农保政策。二是改变政府扶持方式。以前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支持主要体现在政策扶持上,即对乡镇企业交纳的保险费按工资总额的定比例予以税前列支。由于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乡镇企业并不发达,所以这种扶持的效果不很明显,没有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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