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按 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 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三十条本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 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实行每季度第月日 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本社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 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务 人员。 第三十条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 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反 还分配的依据。利用本社提供服务的非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 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第三十二条会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长按照本章程规定, 组织编制本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 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审核后,于成员 大会召开十五日前......”。
2、“.....在本社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 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等事项决策方面,最多享有五票的附加表决权。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第十二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人票 制,成员各享有票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六十以上或者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 会议决议监事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帐 簿 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会提交局面入社 申请,经成员大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条本社成员的权利 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 体为团体成员......”。
3、“.....本社成员中,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第十条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依 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 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经营能够利用 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 业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 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 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八条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 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 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 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 办理代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 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
4、“.....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 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 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 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第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 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 万元 姓名出资总额投入资产现金出资总额比例 李永泉 邰泉山 高大勇 刘全君 刘达顺 高大鹏 郭刚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 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料的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 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 为水稻种植销售提供信息服务。 刘达顺 高大鹏 郭刚 铁小男 合计万元 资产出资结构及比例单位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 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 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额比返还......”。
5、“.....依法为成员提供 农业生产资现金出资总额比例 李永泉 邰泉山 高大勇 刘全君 本社法定代表人李永泉 本社住所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邮政编码。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 宗旨。成 日召设立大会。本社名称乌兰浩特市绿禾水稻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 总额万元。 本社成员出资额如下 乌兰浩特市绿禾水稻专业合作社名单 资产出资结构及比例单位万元 姓名出资总额投入资产 乌兰浩特市绿禾水稻专业合作社 章程 第章总则 第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 本社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李永泉等人发起,于年月 务体系,辐射周边农村水稻种植实行统品种统工艺 统加工统销售。在统品牌的经营中形成产品优势, 对周边地区及我国北方水稻种植区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
6、“.....辐射周边农村水稻种植实行统品种统工艺 统加工统销售。在统品牌的经营中形成产品优势, 对周边地区及我国北方水稻种植区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 乌兰浩特市绿禾水稻专业合作社 章程 第章总则 第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 本社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李永泉等人发起,于年月 日召设立大会。本社名称乌兰浩特市绿禾水稻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 总额万元。 本社成员出资额如下 乌兰浩特市绿禾水稻专业合作社名单 资产出资结构及比例单位万元 姓名出资总额投入资产现金出资总额比例 李永泉 邰泉山 高大勇 刘全君 本社法定代表人李永泉 本社住所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邮政编码。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 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
7、“.....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 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额比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 农业生产资料的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 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 为水稻种植销售提供信息服务。 刘达顺 高大鹏 郭刚 铁小男 合计万元 资产出资结构及比例单位万元 姓名出资总额投入资产现金出资总额比例 李永泉 邰泉山 高大勇 刘全君 刘达顺 高大鹏 郭刚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 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 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第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 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 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 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
8、“.....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 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 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 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 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 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 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 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八条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 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 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经营能够利用 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 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 体为团体成员......”。
9、“.....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第十条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提交局面入社 申请,经成员大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条本社成员的权利 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 会议决议监事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帐 簿 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第十二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人票 制,成员各享有票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六十以上或者与本 社业务交易量额占本社总交易量额百分之六十以上 的成员,在本社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 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等事项决策方面,最多享有五票的附加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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