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妥善处臵群体上访事件。督促项目业主做好解决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负责制定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的还款计划;负责对已解决拖欠工程款的政府投资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负责规范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防止新欠工程款。负责调查处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规定的行为;对移送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应依法及时审查;对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立案,并及时查明犯罪事实,依法处臵;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负责建立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机制。成立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依法帮助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完善工资支付监控预警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日常监管,每年开展次以上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摸底排查,及时发现和处臵欠薪隐患......”。
2、“.....实行重点监控,积极完善欠薪预警系统。旦发生劳资纠纷突发性事件,镇村社区责任人应第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共同介入处理。建立健全工作问责制度镇政府对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组织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欠薪处理不力的引发极端事件或重大事件的,要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措施和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我镇社会和谐稳定。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实施方案范文篇为有效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指导思想以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稳定社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实行标本廉治,综合治理,切实开展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确保我市社会稳定和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3、“.....彻底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并杜绝发生新的拖欠现象。组织领导成立河东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顾兆文,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孙波,市城建局局长成员吴吉林,市劳动保障局局长郑国柱,市发展计划局局长赵英华,市人民银行行长孙大伟,市财政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办公室主任王德军市城建局局长助理职责分工市城建局负责拖欠情况的调查摸底,情况通报,拟定工作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同时,在发放工程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工程竣工备案验收房地产证照以及企业资质年检复查等方面进行把关。市劳动保障局协助城建局抓好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负责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工资争议仲裁以及劳动合同纠纷仲裁。市发展计划局负责审查建设项目的资本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到位情况;在工程项目立项方面予以严格把关,杜绝发生新的拖欠行为。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本级财政应偿付的工程款拖欠问题,并在土地出让费及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等方面予以协调把关......”。
4、“.....并在新项目贷款上予以协调把关。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清欠工作顺利完成。城建局要将拖欠情况摸准查实,及时通报,并定期召开联席调度会议。对部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个人,要及时诉至法律程序。对不按要求及时解决拖欠问题的企业和个人,有关部门不得再审批新的工程项目和承包施工工程,不予颁发有关证照,已竣工的工程项目不予备案验收。同时,有关部门要给予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实施方案范文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xx‟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xx‟号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安政办发„xx‟号精神,切实有效解决我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结合我县实际......”。
5、“.....我们将以建筑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拖欠工资的行业为治理重点;着力解决工资支付行为不规范工资支付监控手段不完备工资清欠应急保障能力不足企业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处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确保到xx年底,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我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工作内容检查各施工单位是否存在非法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名册未执行考勤登记扣押证件收取押金限制人身自由等问题;治理建设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挂靠经营非法分包和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尤其是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监督检查建设项目是否落实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工资支付负责制;各建设单位执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情况;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账户建立及资金入账情况;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未落实监督责任,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日积月累集中讨薪的问题......”。
6、“.....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长期组织成员单位采取专栏宣传送法上门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县即时制定的各类农民工工作保障措施。指导施工单位规范用工管理,树立守法诚信的理念,引导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支持推动治理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集中治理。各建设单位要落实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及时督促各施工企业就合同签订劳动用工备案名册建档农民工考勤登记制度完善等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县人社局要按照实施方案,对我县所有施工项目逐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督促相关企业或单位予以纠正妥善解决,同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入群众中倾听群众诉求,征求群众意见。对查找出的问题和群众关心并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台账,跟踪管理,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集中力量打好欠薪问题治理攻坚战,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损。总结建制......”。
7、“.....在春节前个月分析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的长效机制。治理措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始终保持农民工维权投诉通道畅通无阻。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信访接待室县人社局楼劳动监察队。各行业管理部门也要建立维权渠道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引发拖欠工资问题,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设立信访接待室。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要设立劳动保障维权公示牌,严格落实受理投诉举报首办负责制,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明确工资支付和清偿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负总责,直接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和分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到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对该组织或者个人招用的农民工,由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并支付农民工工资......”。
8、“.....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应支付而未支付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各类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农民工名册,督促施工单位将农民工名册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上报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登记,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是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约定每月工资的核算办法和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事项,直接服务管理到农民工。是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臵设立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9、“.....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各建设单位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建设施工许可手续和招投标时,将施工企业资质证照及施工项目名称和总投资金额等内容上报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xx﹞号规定,按照工程投资总额的比例向县人社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设工程项目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县人社局经核准确认后,依法动用工程项目缴存的工资保证金,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限期等额补缴,逾期未补缴的,建设工程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对已竣工的工程暂缓验收。建立健全欠薪应急处理制度。为依法妥善处臵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聚集性事件和极端性事件,县财政局预算专项资金,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用于解决紧急情况下的欠薪问题,先行垫付农民工基本生活费,帮助解决欠薪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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