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转材料的循环倒用也远远少于定额次数,这些情况都加大了总承包商或专业分包商的成本控制压力。二我国工程项目总分包体系下专业分包的现状工程总分包模式是国际工程中普遍采用的种承发包方式,也是我国建筑市场未来的主流承发包模式。我国的工程承包领域的总分包模式,已经历二十多年的发展,已初步建立起以总承包商牵头负责,专业分包分担专项业工程劳务分包提供劳力的管理体系,其中专业分包市场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自年月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号令对建筑业企业资质重新进行了划分,并有相应的资质等级标准。通过资质划分管理使我国建筑市场能够逐步建立起个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总分包管理体系。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三个序列的企业都有各自开展业务的市场空间。这祥做有利于大型建筑业企业向总承包方向发展......”。
2、“.....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专业分包单位,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这样做更有利于专业分包企业突出各自专业优势,发挥特长,谋求更广阔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遇。建筑工程项目的主体结构不得分包禁止分包单位再分包。这是项具有国情特色的政策规定。年月日颁布,年月日施行的建筑法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建筑企业自行完成。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所谓主体结构,是指建筑物能够满足工程所要求的功能和性能,在合理使用期限内安全耐久地承受内外各种作用的,由不同建筑材料制成的各种承重构件相互连成定形状的组合体。由于工程的主体结构好比人的骨架和支撑,其内在质量如钢筋强度表现在隐蔽部位......”。
3、“.....且最不容易被发现,而建筑物的主体结构部分出现质量问题,就会留下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法律强制规定工程的主体结构部位不得分包,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人自行完成,这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而采取的制度措施。根据我国国情和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建筑法用必须或者禁止的表述对工程分包设定强制性规范,作出了整套与国外完全不同的规定。专业分包再分包是由分包商再次发包,甚至还有下级再分包。在香港和英国通常将次分包称为判,再次分包则称为二判,若还要分包相应有三判四判等说法。分包再分包在建筑业发达国家很普遍,像美国日本等建筑业发达国家,三五个人注册个公司,能完成分包工程的设计或施工中的部分,主要就是靠分包工程再分包获得工程任务。而且很多情况下,再分包中还有下级分包。这就导致了他们的专业分工很细分包市场报发达。虽然分包级数多,但是这种多级分包是在有序竞争的建筑市场中发生的......”。
4、“.....这些分包商因为有其自身特长而拥有了生存发展的市场基础。如果从专业分工角度看,专业分包再分包是符合国际分工发展方向的,也是我国建筑业的未来发展方向,但是目前国家没有解禁这些限制性措施,主要是因为在我国建筑业分包市场中存在以下现象买方市场处于极强势的地位,同时缺乏基于专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社会约束力量。这从级或二级市场中还存在些通过不规范行为进行寻租的现象可以看到。如果还有三级甚至四级市场三级市场就是分包与再分包进行交易的市场,往后依次类推,那么在每级市场中,买方就会利用其拥有的主导地位盘剥下级分包企业的利润。换言之,在建筑市场的市场化程度不完善和法制制度建设不健全或执法意识不强的环境下,层层分包容易导致最终执行施工责任的分包商不得不通过降低工程质量而获取利润,从而产生不合格的建筑产品。存在分包商挂靠现象。因为些项目的投资收益主体缺位或者发包单位缺乏责任意识......”。
5、“.....分包商挂靠其实就是不合格的分包商加入到了分包商队伍,加入的目的就是不负责任地承揽工程,般情况下分包工程还要再分包往往就分包到挂靠分包商那里,这不仅增加了总包的管理难度,同时也大大增加了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可能性。而且,挂靠分包商旦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涉及到的责任主体多,容易产生挂靠单位和分包商之间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发生。我国分包市场还没有发育到能够支持三级甚至四级分包市场的成熟程度。市场成熟需要的条件很多,比如技术条件法制条件和职业道德约束条件等等。就拿技术条件来说,分包商或再分包商要生存,在工程承包市场中就要靠创造技术附加值。这就需要企业拥有独创性或者独占性特点的核心施工技术和工艺,但是,在大量的工程项目还处于低技术要求粗放建设的背景下,很多专业分包商还没有压力和动力去考虑培育和发展自己独特的技术优势......”。
6、“.....从而难以形成市场化的专业分工所需要的市场主体基础。我国目前在政策方面积极倡导加快技术研究与开发,提高技术水平,推动专业工程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事实上,只有当各分包企业具有了自己独特的技术优势或劳动力成本优势或管理优势时,才能在分包市场中找到自己的业务空间,才能融入分包市场成为专业化分工的推动力量之。通过专业分工的更加精细化,才能形成总包和分包之间更加有效配置资源的市场运行机制。分包企业分为技术密集型的专业分包与劳动力密集型的劳务分包,突出专业性特点。重视专业分包的市场空间就是认可专业技术及其管理的价值,我国建筑施工企业近年来直倡导的管理层与作业层两层分离的改革模式体现了这种管理观念。专业分包商存在的理由是在个分项或分部工程上具有独特的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或者说能够弥补总包商临时性的资源不足。具体而言,在个分包项目范围内......”。
7、“.....找原因的目的不是为了追究责任而是为了更好地预防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总包商需要以合作的态度和公平的原则来分析责任的归属。例如,如果项目工期滞后是因为个分包商工期延误造成的,分析发现分包工期拖延是因为工程款不到位造成的,此时总包商就不能味地把责任推给分包商,应该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通过协调业主关系来解决问题。纠正措施主要包括合同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组织措施。对于分包商工作中的偏差可以采用项目协调会和综合检查的方式进行经常性的修正。偏差程度较小或在允许范围内的偏差可以在日常的项目会议上进行更正或加强监管,如果偏差程度严重时可以采用增加会议或检查频次的方法进行修正。合同措施主要是指合同管理的执行情况,即总包商和分包商双方是否都严格遵守了合同条款,在执行过程中经常引起争议或产生问题的条款应该通过双方协商以补充条款的方式进行修订......”。
8、“.....这是因为造成分包商工程质量进度目标偏离的原因是分包商采取的施工方法或标准不符合要求或者机械设备的性能和维护。经济措施是种惩罚性的纠偏方式。对于严重的质量事故或分包商屡犯不改的现象可以依据合同进行经济处罚。组织措施是因为协调或沟通不畅的原因导致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失真或反馈不及时,总包商要采取重新调整组织结构或调换部分岗位的工作人员来解决问题。对于分包商工作中的偏差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措施来处理。对分包商工作的偏差趋势分析偏差趋势分析主要是对分包商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由项目部技术人员和公司合同部人员共同进行。对分包商工作的评价应该是非常严肃和有实际价值的事,每次的评价结果将会直接关系到分包商是否会被登记到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册当中,因为在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册中的分包商在投标时可以享受加分的优惠待遇......”。
9、“.....使得交易成本大大节省,这也是对分包商努力加入该名册的种激励。对分包商工作偏差的趋势分析是根据纠正措施计划到计划的执行再到偏差的消除根据效果的评价或者返回重新制定纠正措施或者纠错工作结束的过程。这可能是个多次反复的工作,评价人员根据分包商在多次的工作中的出偏纠偏的反应和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能力表现,对分包商实际的技术管理财务能力作科学的预测考察,以确定其是否具备彼此长期合作的品质。下面提出几项指标可以作为分包商能力评价的参考指标。敏捷性指标敏捷性的根本含义是指应付市场快速变化的能力。这主要是指业主或者总包商突然缩短工期以及市场形势变化不定时分包商是否有足够的实力来应对与变通。这是总包商考察分包商是否成熟的个重要指标。敏捷性指标的主要指标所占权重是均等的。因为强调分包商的快速反应能力故时间指标所占比重最大,其次是成本。对于分包商这些指标的得分可以采用专家打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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