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逐级上报至省级人口计生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上年月日至当年月日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并发症有关情况汇总,于当年月日前上报至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卫生部。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通报并发症发生情况。按统计年度报告如何受理鉴定并发症并发症鉴定实行县设区的市省逐级鉴定制度。省级鉴定为终级鉴定。申请鉴定时限受术者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手术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因计划生育手术导致不良后果之日起年内,可以提出并发症鉴定申请。向谁申请申请并发症鉴定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施术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并发症鉴定书面申请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委托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事机构接收当事人的申请。受术者申请并发症鉴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并填写并发症鉴定申请表......”。
2、“.....有下列情况之者,不属于本办法受理范围不属于国家规定的基本计划生育手术项目的二未依法取得执业许可的机构或人员施行计划生育手术造成的三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四对鉴定结论不服,在有效时限内未申请上级鉴定的。受理时限流程要求天天天天天天天县审查双方交示提专家鉴定交人口计鉴定结论送交专家供资料资料出具鉴定结论生部门达双方当事人并发症与事故与司法申请人提出并发症鉴定申请,同时又提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鉴定申请的,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鉴定结束前,暂缓并发症鉴定受理既提出并发症鉴定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并发症鉴定受理部门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程序。二十关于并发症的定级根据对受术者造身损害的程度,并发症分为四级级死亡重度残疾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二级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生活基本不能自理三级组织器官损伤导致般功能障碍,或轻度影响生活自理能力的并发症鉴定等级是对并发症患者提供治疗和生活扶助的参考依据......”。
3、“.....专家库成员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聘请认真负责秉公办事技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热心计划生育事业具有年以上高级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关于组织鉴定组织鉴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专业要和手术常规等,判定人身损害程度施术过程中有无医疗过失及与人身损害的关系,做出是否属并发症和并发症等级的结论,出具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技术鉴定书,并提出医学处理意见,提交组织鉴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廉洁要求专家鉴定组成员不得接受或向当事人索要财物或其他利益。专家鉴定组应当严格执行鉴定程序,严守鉴定纪律,确保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专家鉴定组在鉴定期间履行职责非鉴定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意见不作为并发症鉴定依据。并发症鉴定实行合议制,鉴定结论应当是专家鉴定组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成立。鉴定结论应当由专家鉴定组成员逐签字,并加盖鉴定专用章。专家鉴定组对鉴定结论的技术内容负责。合法性审核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不同意见要如实记录......”。
4、“.....经审核有问题需重新鉴定的,应当重新组织鉴定。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并发症技术鉴定书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申请鉴定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鉴定专家组的调查材料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分析说明手术行为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手术常规等并发症等级对并发症人员的医学建议。鉴定书应当对上述第四款内容的认定详细说明理由经鉴定为并发症的,鉴定书应当包括上述第项内容。关于逐级鉴定并发症实行逐级鉴定制度。当事人方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结论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出要求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鉴定的书面申请,交受理本次鉴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报送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并发症再次鉴定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需要进行并发症鉴定的......”。
5、“.....设区的市级鉴定省级鉴定,参照县级鉴定程序进行。并发症的行政处理并发症鉴定结论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处争议的依据。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并发症鉴定结论,提出处理意见并与当事人协商。形成双方认可的处理意见。经鉴定不属于并发症的,应当对受术者做好解释工作。并发症鉴定与处理的有关资料由受理本次鉴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归档保存,其中医疗文书资料保留复印件,保存时间至少年。关于治疗并发症的治疗实行定点服务,治疗单位由受理鉴定的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对鉴定为并发症的,应当实行定点免费治疗和根据医学需要定期复查,直到治愈或医疗终结。对于已经治愈或医疗终结有争议的,按照并发症鉴定程序组织鉴定。法律责任对于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并发症申请受理审查鉴定处理等过程中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由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未及时组织处理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人身损害情况二应当受理并发症鉴定申请......”。
6、“.....对于专家鉴定组成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在并发症过程中收受申请鉴定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并发症鉴定专家资格,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对于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有下列情形之的,责令其改正造成不育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委处分未按要求制定并落实并发症的防范和急救预案,术后未及时随访的二发现受术者人身损害时,未采取有效措施,未积极进行救治的三术前未尽到告知义务,未取得受术者或者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书面同意四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规范书写和妥善保管医疗文书资料拒绝为受术者提供复印件或者复制医疗文书资料的五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医疗文书资料和实物,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复印复制医疗文书的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医疗文书实物的,涂改伪造隐匿销毁调换或拒绝提供相关资料及实物影响鉴定工作的六虚报瞒报伪造篡改并发症统计数据......”。
7、“.....附则并发症鉴定分级标准见附件。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年月日发布的节育并发症管理办法试行和节育并发症鉴定办法试行计生厅字号同时废止。本办法实施前已处理结案的并发症,不再重新处理。三十点说明与原办法相比,本办法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进步的明确关于适用范围。适用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既包括计生服务机构也包括医疗服务机构。适用人群已婚育龄夫妇。不包括未婚人群不包括在未经许可的机构接受手术的人群,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表述致。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相关情况介绍科技处年月相关背景计划生育是我国基本国策,也是每个家庭几十年的需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始终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技术保证。目前基层使用的节育并发症鉴定办法试行和节育并发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原办法是年由国家计生委办公厅下发的,法律效力低,许多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的法律环境和社会环境......”。
8、“.....在充分采纳各方面意见后,形成了现在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试行。二主要内容新办法共章,条。第章总则条第二章手术并发症预防与处置条第三章手术并发症的受理和鉴定条第四章手术并发症的行政处理条第五章法律责任条第六章附则条在整个修订过程中,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方便人民群众符合基层实际清晰可操作作为遵循的原则。重点介绍明确的问题制定新办法的宗旨总则第条为加强和规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以下简称并发症的鉴定和管理工作,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保护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育龄群体的合法权益并发症定义本办法所称并发症,是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其技术服务人员以下统称施术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手术常规等,实施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而造成受术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不良后果。概念事故区别谁负责组织鉴定县级以上地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并发症的鉴定管理工作......”。
9、“.....负责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并发症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坚持哪些原则并发症的鉴定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得当程序合法。如何预防与处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其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和管理制度,按照批准的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手术术种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并严格遵守与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服务规范和手术常规,对受术者及时随访,最大限度减少并发症的发生。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手术常规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应当设置技术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技术服务工作的质量监督,受理受术者及其他当事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投诉,并向其提供咨询服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其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在术前对受术者做好与手术有关的咨询指导和检查,并征得受术者同意。发生现场处置在计划生育手术施术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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