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三是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权责问 题 政府责任问题 政府在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中承担什么责任具体充当什么角色,从现有的 文献来看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种观点 第种观点,主张自治管理。认为我国应实行自治管理,不隶属于政府机构。 保险机构的最高领导权属于代表大会,雇主和雇员各占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而理事会采取集散结合的管理模式孙久鹏,。郑功成认 为中国社会保险的管理模式应当由政府集权管理向多元合作的自治管理模式转 化,成立政府雇主代表劳工代表和专家组成的社会保险管理委员会模 式,实行自治管理 第二种观点,主张政府主导型的社会保障模式。认为我国的社会保障模式的 选择在今后相当长的段时期内都应以政府主导直接管理为宜。原因有二,其 从历史文化传统来看,我国长期实行的是中央集权的政府管理体制,政府具有 较高的权威力,社会成员对政府的认同度也较高,由政府来推行和发展社会保障 阻力较少......”。
2、“.....我国政府规模比较庞大,由政府来 负责社会保障制度具体实施,成本也较低。在短时期内为适应制度转轨的需要, 加大政府对社会保障的干预力度。同时,与政府的主导作用相对应的,社会保障 制度管理模式中市场发挥的是补充作用宋文斌张强,。这观点为目前 的主流观点。 第三种观点,混合型管理模式。认为,我国政府应对公共社会保障计划承担 全面的直接管理的责任,而对基金制的社会保障计划主要承担外部监管的责任, 并对不同社会保障计划进行协调。政府的长期目标应是发展竞争性的社会保障基 金,而近期政府应承担公共社会保障计划的主导责任,应通过立法来明确国家 企业和职工三方面的责任,并建立有效科学可行的资金筹集制度李绍光,......”。
3、“.....即政策法规制订权大的社保项目管理权全局性社会保障项目的资 金供给和补偿权宜由中央政府承担地方政府具有政策解释权较小社保项目管 理权以及地方管理社保项目的资金供给和补偿权。 另外杨方方认为,中央地方权责的划分,从纵向来看,应遵循动态 性原则以保持政府社会保障责任划分与时代的适应性从规范层次来看,应以立 法的形式规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社会保障责任的划分。同时也必须考虑到地区 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状况, 目前社会保障体制存在的缺陷问题 存在问题和缺陷 年代以来,虽然政府对社会保障管理体制进行了系列改革,但存在的问 题依然很多。在已有的文献中,对社会保障管理的缺陷的论述,主要集中在以下 几个方面。 管理分散政出多门各自为政 我国社会保障管理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现象仍较严重。各个部门权限平行, 职能各异,各自出台的政策,规定各自条线自上而下执行,没有实行有机的统 詹连胜......”。
4、“.....维普期刊网 杨方方中国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研究述评,社会保障制度,年第期文献综述 ,从根本上弱化了社会保障的整体效用,也使管理的成本居高不下。 朱德云指出这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方面 往往导致各管理部门出于部门利益而相互扯皮相互掣肘社会保障整体功能难 以有效发挥另方面,由于管理机构重叠,造成保障的高成本低效率。同时 保险基金被划块管理和运营,致使社会保险基金在各项保险各个环节沉积,造 成了投资分散,难以形成规模,资金使用效率低的结果。 管理机制仍未解决层次不清 由于体制不顺,社会保障运行机制也受到影响,特别是内部管理层次不清的 问题至今仍然存在。所谓四不分,即政府资不分政策事不分政 府法不分执监不分的状况,普遍存在。立法资金执行和监督四种功能 的关系仍然处于混乱状态。陈玉荣认为目前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管理 层次过多,权力分散,管理机构繁杂......”。
5、“..... 立法滞后,缺乏完整的立法。 罗志先在研究中指出我国目前社会保障立法落后主要表现在以 下几个方面是立法缺乏整体规划,体系残缺,立法空白甚多。二是立法层次 低,人大立法少,行政法规多。三是社会保障的立法体制不规范,立法主体多元, 立法层级无序,部门利益法律化问题严重。立法的相对滞后,地方政府部门只 能自己制定办法,致使制度不规范,不同地区和不同所有制之间保障办法五花八 门,特别是保障制度更是多种多样,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和权威性难以有效发挥, 已形成的利益格局难以调整和淑萍等,。 同时法律建设的落后,也使得在管理的各个环节中,无法运用法律的手段开 展有效的监督。 社会保障的运行机制缺乏有效的监督。 部门间的监督职能弱,必要的监督程序监督实施几乎不存在。同时,制度 自身的控制机制更差,社会保障的受保对象待遇提供者如医疗保障中的医院 医药行业基本没有纳人监督的范围......”。
6、“..... 缺乏监督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为实践中滥用挪用社会保障基金提供了便利朱 德云,。章晓懿指出基金运营的监督没有置于单独的多种监督之 中,以致现行管理部门的自我监督已使基金处于风险之中。 完善对策 针对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中存在的种种缺陷和问题,在许多研究中也给出了相 应的解决对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立统的管理体系 建立统的体化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关于管理体化的内容,各种文 献说法不,归纳起来主要有包括统社保对象统基金管理统服务 建立统的管理机构经办机构,进行相对统的运行方式,兼顾城乡实行相 对统的政策。 从社会保险业务方面来看,白连胜认为应当实行五险合的管 理,既体现了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也适应了杜会保险职能和强化服务的要求 章晓懿社会保障制度比较,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年月第版文献综述 又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经验,是杜会保险业务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唯选 择......”。
7、“.....尽快建立起套较完备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目前 只有国家宪法中的有关社会保障的导向性的条款。因此,尽快出台社会保障已成 当务之急。 和淑萍等认为在法制建设方面,应采取基本法十单行法模式。 根据国家宪法劳动法的规定,制定部社会保障基本法,规定社会保障基本原 则社会保障内容社会保障基金制度社会保障管理结构社会保障争议的解 决及法律责任等。然后再根据需要制定若干社会保障单行法律法规,如社会保险 法社会保障争议解决条例违反社会保障的法律责任条例等。 冯兰瑞在对中国法制化的研究中认为我国社会保障起步晚,当然 不可能很快形成完整的法典。但是我们不妨分轻重缓急,从制定主干法入手,选 择当前最紧迫和条件成熟的项目先行立法,如养老保险。另外中国存在的地区 差别城乡差别在立法时均应予考虑。 李海鸣还指出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有关社会保障的纠纷也在 增加......”。
8、“.....但社会保障有自身特有的规律和业务特征。因此,建立的社会保障程序 法也应提上议事日程。 完善社会保障监督体系及其运行机制。 监督实际上也是种管理,是民主管理的体现,真正完善的监督,绝不是仅 仅指望个监事会就可以完成其使命的,而应该有整套体系严密的健全的社 会保障监督体系及其运行机制罗志先,。应当包括法律监督行政监督 和社会监督。 丁康指出社会保障的法律监督是对社会保障的管理过程和管理结果 进行评审鉴定,以使社会保障的管理符合国家的法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的法 律监督实施机制是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 行政监督包括财政监督税务监督和审计监督。政府有责任组织社会保障监 督机构,来对社会保障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组织应由政府企业公众代 表包括职工个体经营者离退休人员组成,定期听取社会保障金收支营 运及管理的汇报,并应当委托审计部门和审计机构......”。
9、“.....及时向社会公布程宏业, 社会监督是指由社会中介机构,对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审 计,确保报告所提供的财务信息质量,并向社会公布谷声洋,。 发挥其他组织和机构的管理职能 这方面的研究,从我收集到的文献来看,主要是工会职能的研究。如郑秉文 在研究了西方国家工会组织在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作用后的认为,将工会 组织纳入到社会保障管理体系中来,从目前来看可以有效的监督企业缴费和养老 金的发放。他还指出当前,在中国要重视建构自己的三方协商机制 所谓三方即雇主组织工会组织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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