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四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第四十九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第五十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未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的二投保的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第五十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和检测专用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三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托运人有下列行为之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二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不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或者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交付托运时未添加的三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并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第五十四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第五十六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章附则第五十七条本规定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未作规定的,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执行对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未作规定的,参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执行。第五十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规定发放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和道路运输证,可以收取工本费。工本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第五十九条本规定即日施行......”。
4、“.....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和使用自备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遵守本规定。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对特定种类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容易造身伤亡财产毁损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危险货物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专用车辆,是指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专用车辆......”。
5、“.....第四条危险货物的分类分项品名和品名编号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危险货物品名表执行。危险货物的危险程度依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分为ⅠⅡⅢ等级。第五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当保障安全,依法运输,诚实信用。第六条国家鼓励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和运输条件好的大型专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鼓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经营,鼓励使用厢式罐式和集装箱等专用车辆运输危险货物。第七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第二章运输许可第八条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自有专用车辆辆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6、“.....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五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内容包括专用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通讯工具配备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长宽高等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体容积与车辆载质量匹配情况,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配备行驶记录仪或者定位系统情况。若拟投入专用车辆为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六拟聘用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及其复印件七具备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区域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八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第十条申请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时......”。
7、“.....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见附件二下列形式之的单位基本情况证明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能证明科研军工通用民航等企事业单位性质或者业务范围的有关材料三特殊运输需求的说明材料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第十二条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以及本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并进行实地核查。决定准予许可的,应当向被许可人出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注明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和项别专用车辆数量及要求运输性质并在日内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向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人颁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第十三条被许可人已获得其它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
8、“.....并在经营范围中加注新许可的事项。如果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的,由原发证机关按照上述要求予以换发。第十四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限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做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核实被许可人落实了拟投入车辆承诺书且专用车辆符合许可要求罐体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应当为专用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并在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栏内注明允许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其中对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在其道路运输证上加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第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许可次性临时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十六条被许可人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第十七条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形式投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同时遵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
9、“.....应当常性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第四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第四十三条在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本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货物品名危害和应急措施,并在现场采取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四十四条在危险货物装卸保管贮存过程中,应当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和保管要求,轻装轻卸,分区存放,堆码整齐,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不得与普通货物混合存放。第四十五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为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四十六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督检查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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