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般地说,如果按照合同约定,卖方以把货物运交买方为目的而将货物交给了承运人,而又没有保留对货物的处分权,则可以认为卖方已经无条件地把货物划拨于合同项下并将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特定物的买卖货物的所有权应当在双方当事人意图转移的时候转移于买方。双方当事人的这种意图,般体现在买卖合同条款中或双方当事人的具体行为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此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则法院可根据合同的条款双方当事人的行为以及当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订约双方的意图。般来说......”。
2、“.....如该特定物已处于可交付的状态,则所有权在合同订立时即转移于买方,至于付款时习惯做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另有协议,双方当事人应视为已默示地同意对他们的合同或合同的订立适用双方当事人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惯例,而这种惯例,在国际贸易上,已为有关特定贸易所涉同类合同的当事人所广泛知道并为他们所经常遵守。风险分担的原则划拨是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第六十七条但是,在货物以货物上加标记,或以装运单据,或向买方发出通知或其他方式清楚地注明有关合同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
3、“.....则这些货物在未清楚注明有关合同以前,不得视为已交给买方处置。二风险转移的时间公约对这问题原则上以交货时间来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风险转移的时间,那么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效力高于公约的规定。合同涉及运输时风险的转移第六十七条如果销售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但卖方没有义务在特定地点交付货物,自货物按照销售合同交付给第承运人以转交给买方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如果卖方有义务在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在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
4、“.....并不影响风险的移转。但是,在货物以货物上加标记,或以装运单据,或向买方发出通知或其他方式清楚地注明有关合同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运输中销售的货物风险的转移在途货物的买卖系指买方在途货物买卖中的卖方将正在运输中的货物作为标的,与第三方在途货物买卖中的买方订立买卖合同并将货物出售给后者的种交易。由于国际贸易通常为单证交易,所以只要卖方向买方移交了有关的装运单据,买方就可以将正在运输途中的货物转售出去。在途货物买卖的特点当订立合同时货物正在运输工具上......”。
5、“.....无法确定是在运输过程中哪个环节或哪段发生的。对此公约第六十八条规定运输中销售的货物风险的转移第六十八条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但是,如果情况表明有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时起,风险就由买方承担。尽管如此,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他又不将这事实告知买方,则这种遗失或损坏应由卖方负责。其他情况下风险的转移第六十九条在不属于第六十七条和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况下,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起......”。
6、“.....则从货物交给他处置但他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移转到买方承担。但是,如果买方有义务在卖方营业地以外的地点接收货物,当交货时间已到而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交给他处置时,风险方始移转。如果合同指的是当时未加识别的货物,则这些货物在未清楚注明有关合同以前,不得视为已交给买方处置。第五节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自出卖人转移归买受人享有......”。
7、“.....该公约不涉及买卖合同对所售货物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影响。即,公约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以及买卖合同对第三人货物所有权产生的影响等问题,概没有作出规定。主要原因各国关于所有权转移问题的法律分歧较大。国际贸易惯例在国际贸易惯例中,只有关于合同的年华沙牛津规则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与条件作了规定。该规则至今仍沿用。根据华沙牛津规则第条规定,除卖方依据法律对货物享有留置权保留权或者中止交货权外,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就是卖方将有关单据交到买方掌握的时间。这里的单据指的主要就是提单......”。
8、“.....包括国际商会制定的都没有涉及所有权转移的问题。代表性国内立法英国货物买卖法的规定在英国法律中,有关所有权转移问题,主要依据年货物买卖法予以确定。该法以当事人的意图判断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其条件是货物必须是特定的,如属非特定货物,该货物必须予以特定,否则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在英国的货物买卖法中,它区别特定物的买卖与非特定物的买卖这两种不同情况,对所有权转移的问题加以规范。非特定物的买卖非特定的货物通常是指仅凭说明进行交易而未经指定的货物。按照英国货物买卖法的规定......”。
9、“.....在将货物特定化之前,其所有权不转移于买受人。所谓特定化就是把处于可交货状态货物无条件地划拨于合同项下的行为。般地说,如果按照合同约定,卖方以把货物运交买方为目的而将货物交给了承运人,而又没有保留对货物的处分权,则可以认为卖方已经无条件地把货物划拨于合同项下并将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特定物的买卖货物的所有权应当在双方当事人意图转移的时候转移于买方。双方当事人的这种意图,般体现在买卖合同条款中或双方当事人的具体行为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此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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