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关键取决于能否紧密联系政法干警思想和政法工作的实际,在工作中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性要求我们第,要坚持用实践的观点来正确看待和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既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源于实践,更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回归实践,用实践来检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有效性与可行性既要坚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与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指导和推动不断发展着的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第二,我们的关注点也应当更多地转向中国社会实践,面对中国实际,研究中国问题,总结中国经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源于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并以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为基础,这就更加需要我们关注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并从中提炼发掘和科学概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有效元素......”。
2、“.....总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发展性与实践性两者相辅相成,彼此互为体,不可割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生命在于其发展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灵魂在于其实践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发展中深入实践,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创新。只有不断的发展创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与时俱进,而不会过时,丧失其生命力也只有不断深入地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得以升华,趋于成熟。如果看不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容纳切先进理念的潜力,丧失发展的信心,必然走向悲观主义甚至反动看不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治理念容纳能力的局限性,过于乐观,必然走向理想主义,最终将沦落为悲观主义这两种倾向都会阻碍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进程。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有机统科学民主法治自由人权,并非资本主义所独有,而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追求的价值观与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
3、“.....也体现着普遍性与特殊性的有机统,具有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双重性质。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遍性方面,法治作为全世界人类共同的财富和文明成果,在依法治国人人平等人权保护公平正义等方面都体现着法治的般原则和普遍规律。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在本质上更应当具有法治的般属性,体现法治的般原则和普遍规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在依法治国公平正义等方面汲取了世界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虽然与传统的法治思想资本主义法治理念有着明显的差异,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传统的法治思想资本主义法治理念进行了批判的继承,具有事物普遍性的面,也体现了法治的般属性般原则和普遍规律。尤其在当前法律全球化与全球法治观念正风靡世界的时代背景下,全世界的法律或法治发展有着种趋同化的趋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遍性就与法律的国际化或全球化问题有着定程度上的关联性......”。
4、“.....因此,方面,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遍性,承认法治的普遍价值普世性,不搞全盘反西化,学习和借鉴西方的优秀法治理念和法治经验。如果无视法治理念的普遍价值,甚至盲目排斥国际社会所公认的法治理念,片面强调中国特色,那么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发展与实践进程中,就可能会坚持实需要,也是全人类法治文明延续的必然要求也不仅是对传统法治思想和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念的扬弃和传承,更是对中国现实国情和法治经验的反映和总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这是由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特殊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发展也必须承认法治的普遍价值,学习借鉴和吸收世界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和法治发展经验,为我所用,这是由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遍性决定的。所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和发展要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的有机统......”。
5、“.....实现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有机结合。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统性与多元性的有机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统性,即全社会体遵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深入全社会各阶层,能够容纳切良法的精神原则以及民间社会规范中的风俗习惯伦理道德元素同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发展与实践也有着多元性的特征,比如法律渊源的多元性立法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规则的多元性法律标准的多元性等等。总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统性与多元性的有机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统性实质上就是社会主义政法意识形态的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指导思想的统,也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中的指导地位,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的重要表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统性或统性要求对法制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等重大问题的系统化认识和反映是统的......”。
6、“.....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国宪法法律至上树立法律权威在全社会各阶层群体中的统,以保证全体国民或各个政党对法律规范的遵守再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统性是法律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以保证国家机关对法律规范的统适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统性是在全国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法治思想保证,也是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统和尊严的必然要求。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统性也是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根本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多元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性的前提,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统性是其多元性前提下的统。在相当长的段时期内,无论是中国的社会结构还是社会形态都将会有多种成分构成,这对于当下中国的法治建设而言......”。
7、“.....这些复杂因素在种意义上致使当下中国的法治只是种城市化的法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建设很难深入到农村,得以全面推进。因为法律主要是用来调整陌生人之间的关系,熟人之间基本不需要或很少需要法律,而是靠人情关系面子伦理道德以及风俗习惯等非正式制度来调整,有时比正式制度都有效。尤其是在中国当下陌生人社会与熟人社会并存的这现实格局所圈定的城乡二元法治场域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整体功能和作用必然受到定程度上的限制。所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当使其法律渊源立法主体法律规则与法律标准多元化,从而能够使法的精神和原则容纳包括传统优秀法治思想资本主义优秀法治理念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成文法等多种社会规范的精华内核,追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其多元性方面的和谐性......”。
8、“.....在当下中国,在具有统性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下,社会主义法治经验的多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在调解审判方式等经验方面尤其如此。那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也就应当对多元化的社会主义法治经验进行积极探索总结和回应,从而通过多元性和整体性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指导全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进而探索和形成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参考文献罗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求是杂志谢鹏程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社会科学温家宝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人民日报......”。
9、“.....其形成发展与实践历程突出地表现出了三大时代特征发展性与实践性的有机统普遍性与特殊性的有机统统性与多元性的有机统。这充分展示了我国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性的理论自觉,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逐步走向成熟的个重要表征。关键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发展性与实践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统性与多元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探索并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强大精神思想动力。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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