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张晋藩与郭成伟主编的中国法制通史法律出版社年版总结宋刑统刑罚原则有十恶不赦的原则,二同罪异罚的原则八议请减赎,三累犯加重原则,四老少废疾犯罪减免处罚的原则,五关于自首原罪的原则,六关于共犯的原则,七关于合并论罪的原则,八关于公罪与私罪区分处理的原则,九关于类推的原则,十关于同居相隐不为罪的原则,十关于化外人有犯的原则。四宋刑统的刑事法律制度折杖法北宋在沿用传统五刑笞杖徒流死刑之外又创制折杖法,用决杖来代替笞杖徒流四刑,但折杖法不适用于死刑,有宽省刑罚的思想体现在其中。薛梅卿在北宋建隆折杖法辨析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年第期中引用折杖法原文并从各种资料中引证证明了折杖二字是各刑的代用刑即折减刑之意,否定了折杖法是附加刑的说法,进步印证了宋初的减刑思想......”。
2、“.....问题的争议存在于折杖法究竟制定与哪年,是建隆三年还是建隆四年作者给出的结论是始于建隆三年,正式颁行于建隆四年。还点争议在于折杖法在定程度上代替了唐律的五刑制,但是在宋刑统中否取消了五刑制,作者的结论是否定的。戴建国宋折杖法的再探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年第期中肯定了目前关于折杖法的研究成果,再次提出折杖法的制定时间并证明了折杖法确于建隆四年制定,与薛梅卿持不同意见。研究了折杖法中小杖的职能以及宋代后期折杖法的变化等问题。同时提出建隆三年宋太祖两篇敕文所规定的折杖之刑并不完全是宋代制定的,其中夹杂着唐五代以来的旧法。魏殿金宋代折杖法考辩兼与薛梅卿先生商榷南京大学法学评论年第期文中肯定了大观更定笞法是折杖法修正法的意见......”。
3、“.....郑和递减法是折杖法的修正法,就当是颇有争议的问题予以解答。吕志兴折杖法对宋代刑罚重刑化的影响现代法学年第期中考证了折杖法的源流问题即宋刑统直适用到宋末因而自取灭亡。另有申静的宋代惩治盗贼的法律规范研究兰台世界年第期对贼盗的定义做了界定,从而得出宋代比唐代对于贼盗惩治更加严重并深入分析了宋代重典治贼盗的原因。宋对贼盗类犯罪的处罚十分严厉,主要表现在,宋刑统作为常法严惩贼盗罪二,制定特别法严厉贼盗罪。三宽治官吏赃罪史旺成宋初对官吏贪污受贿的惩处中州学刊年第期指出宋初在用严刑峻法惩处贪官污吏时注意扶植正气嘉奖提拔廉洁和敢于与贪赃不法斗争的人员。使社会风气有所改善,从而缓和了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
4、“.....徒宽不能以为惩二治小不治大,无以正天下三治贪需养廉,养廉必有方四官僚体制不毁,贪赃之症难医。还有郭东旭宋代以赃致罪法略述河北大学学报年第期中论述了计赃的原则包括犯脏自首的计赃原则,累赃论罪原则,累赃倍论原则及征赃原则等原则。五宋刑统的民事法律制度基于宋代经济的发展的特点,宋代的民事法律规范具有着不同于以往其他朝代的独特之处。张晋藩主编的中国法制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年版中肯定了宋刑统中的民事内容明显多于唐律,既对保护私有财产起到作用,同时将人情风俗考虑到其中。薛梅卿宋刑统研究法律出版社年版中对于民事法律规范介绍了唐律疏议所为涉及的领域,如行为能力所有权继承债法等......”。
5、“.....包括了法定继承户绝继承与遗嘱继承的纠纷处理。张晋藩与郭成伟主编的中国法制通史法律出版社年版书中提出宋朝在适应新的时代要求时对于继承方面的新法律,包括亲子的继承权,二在室女归宗女出嫁女的继承权,三寡妇的继承权,四命继子的继承权,五同居人的继承权,六关于死伤财物的继承等。田海宾略论宋代遗嘱继承中的财产纠纷问题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年月第卷文针对宋代遗嘱继承的适用范围遗嘱继承的财产纠纷及处理机制在商品经济发达的宋代是如何适用运行的做出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六宋刑统的影响及作用学界对于宋刑统的价值评价存在很大争议,宋代后期由于增加了多条敕,律的地位有所降低,学界因而有以敕代律的观点......”。
6、“.....因而大量修纂编敕,对法律进行补充,但并不影响宋刑统终宋之世的地位,敕仅优先于律适用而已。李俊的变化及法史料价值探析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年第期首先肯定了宋刑统的法史料价值,展现了其独特的立法特色,细化了准之中的三项内容增加了更多的民事条款,调整对部分犯罪行为的轻重处罚,注重解决司法领域的突出矛盾。史料价值体现在对唐律疏议的继承,使其更好地保存与传播下去,保存着五代及唐代的些敕令格式,便于后世研究。又有岳纯之的形成结构及影响兰州学刊年期主要阐述了宋刑统对后期宋代定罪量刑提供了法律依据,继承和延续了中国古代重视法典编纂的传统,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古代的律典形式,为其他政权惩治犯罪和制定法律提供了依据和参考。七结语在就目前对于宋刑统整体而言研究成果较为丰硕......”。
7、“.....并未开拓出进步的价值。随着史料的发现和深入研究,法律史的研究方法俨然已担负着种至关重要的使命,通过不同的研究方法,可以从不同角度挖掘史料的古今意义。浅析百年来宋刑统研究述评论文摘要宋刑统详名为宋建隆重祥定刑统,于北宋建隆四年颁布施行,是宋朝的第部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刊版印行的第部封建律典。本文整理了近百年来针对宋刑统的研究状况,对其做出初步总结工作,以期更加全面地研究宋刑统。论文关键词宋刑统立法特点体例折杖法直以来都存在种对于宋刑统的评价,即宋刑统实乃唐律疏议的翻版。而近百年来对于宋刑统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世纪年代至今,大量的研究结果表明前者并非简单的只是后者的翻版,此种结论实在缺乏考证。本文中要从以下几方面整理出宋刑统的研究状况宋刑统的整理成果宋刑统共有十二篇内容......”。
8、“.....并在其中加入了敕令格式的内容。在总结研究成果之前应该了解目前对于宋刑统原文都有哪些版本和点校本。最早的点校版本是吴翊如的点校宋刑统中华书局年,后又有薛梅卿在原点校本基础之上点校宋刑统法律出版社年,使宋刑统的校勘工作更加细致。随后有魏殿金先生点校本补正十五则齐鲁学刊年对于宋刑统点校的不同意见。二宋刑统的编纂体例年,任启珊发表了宋建隆重详定刑统考略社会科学论丛季刊第卷第期,对宋刑统的名称版本编纂经过编纂体例以及与宋刑统相关的著作等问题做了考证。这是学术首次较为系统地对宋刑统所做的基本研究。从编纂体例上看宋刑统有期独创之处,张晋藩主编中国法制史研究综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年版提出在体例上它的创新体现在两方面其,以刑统命名的封建帝国仅有宋朝朝其二......”。
9、“.....并新增起请条和汇总余条准此。薛梅卿所著宋刑统研究法律出版社年版中对宋刑统的体例改变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律典不称律,二分门类编,三尽统令格式敕,四新增臣等起请,五总汇余条准此,别具令敕本注,六另有议补疏文,七删去篇首疏议。这种体例上的改变可以体现出宋刑统在继承唐律疏议的基础上具有自己独特的创新。吕志兴在宋代法典体例的演变贵州社会科学年第期中提到宋刑统是律敕令格式等多种法律形式合编的法典,而这特点在唐朝法律中也有体现,只是在宋刑统中最为显著。三宋刑统的刑罚体系刑罚制度张晋藩与郭成伟主编的中国法制通史法律出版社年版中对法定刑制度与非法定刑制度,法定制度包括法定五刑制度的笞杖徒流死刑和折杖法刺配刑与凌迟刑,多用来惩处贼盗要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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