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者选取了有代表性的三地是天津市。属于中心城市,发达地区,公民的道德水平和普法程度在中国算是比较高的。请看下面相关报道冬季道路交通事故进入多发期,肇事逃逸居高不下据市交管局交通事故肇逃查缉部门统计,今年月间,全市共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起,直接造死亡,人受伤。去年同期发生肇逃案件起,死亡人,人受伤。统计显示,两年来的肇事逃逸事故次数相近,但冬季和年底的事故次数明显增多。今晚报张梦辉二是贵州省六盘水市。属于中西部地级市,欠发达地区,经济和文化相对比较落后。据该市公安交警部门发布的数据年我市辖区共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起,侦破起,侦破率。其中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起,侦破起,侦破率伤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起,侦破起,侦破率。按照省交管局黔公交号年全省交警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文件中规定年度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不低于的目标,我市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还没有达到要求标准......”。
2、“.....来源互联网。三是毗邻广东的湘省地级市。属中等发达地区,近些年来经济社会发展较快。据该市公安交警部门统计年全市共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起,侦破起,侦破率与年相比,逃逸案件增加了起,上升了个百分点。从以上三地的情况不难看出是肇逃案件由于线索少,证据难固定,存在破案难,破案成本高的问题二是从全国范围来看,尽管因经济发达程度和道德水准高低的因素,肇逃案件存在数量上区别,但此类案件发案率总体上还是呈上升趋势。这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频发背后深究原因事物的发展总是有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之所以呈上升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道德层面上的问题道德分公德和职业道德。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是行善还是作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道德因素。特别是人在独处时的所作所为,最能体现其道德水准,故中国人很强调慎独。司机驾车外出特别是货车司机,很多时候是单兵作战,当遭遇车祸时,在重大责任面前......”。
3、“.....人们重利轻德,功利心日隆,社会上拜金主义损人利己唯利是图者多了起来,全民的道德滑坡成了不争的事实现如今机动车及其驾驶人的数量猛增,构成成分非常复杂,成大众化的趋势。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可以说为交通肇事逃逸者的出现提供了广泛而深厚的土壤,对于道德水平本来就不高的人而言,事当前,其不良道德心理就会抬头,只顾自己私利,不管他人死活,其在权衡利弊时道德的天平就很容易向自己眼前的利益这边倾斜,再加上侥幸心理作祟,肇事后就极有可能作出逃逸的行为。因此,当前交通肇事逃逸案居高不下的深层次原因是人的道德出了问题。二法律层面上的问题法律是惩治切犯罪行为的利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交通肇事逃逸者的惩治力度不够狠,这也是不能有效减少肇逃案件的个重要原因。我国刑法第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4、“.....处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是我国法律专门针对交通肇事罪及其逃逸行为的量刑规定,在这里,逃逸只是交通肇事罪中的种加重处罚的情形,尚未作为种单独的罪行来看待。此外,年月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期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道安全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后面的这两个法规是针对逃逸行为所作的补充性规定。从以上不难看出,我国法律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量刑过轻,不足以震慑交通肇事逃逸者。这点有时颇让公安交警部门的人感到困惑为破获起肇逃案件,公安机关往往要费尽周折,花了九年二虎之力抓获了案件当事人,送到法院却往往只作个轻判,根本起不到教育和震慑犯罪的作用......”。
5、“.....该文在分析肇逃案件居高不下的原因时也说道据交管部门统计,从年月至年月,本市审结的起肇事逃逸案件中,有起事故致人死亡,但起事故的责任人被判缓刑,还有起事故责任人被免于刑事处罚。肇逃查缉部门负责人也表示,缺乏震慑力的处罚让原本就心存侥幸的肇逃司机更加无视后果,同时也让受害人方更加感到痛心同上,今晚报张梦辉文。可见,法律上的这种宽和软对有效遏制交通肇事逃逸极为不利。三管理层面上的问题交通环境治理是社会管理的个重要组成部分。从管理学的角度讲,如果方面出现了问题,就定存在管理上的疏漏。交通管理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面相当广泛,难免会有短板和疏漏,交通肇事逃逸案频发反映在管理上,似乎与对驾驶人的日其特殊性,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可以更好地规范驾驶人的职业行为。笔者查阅相关资料,得知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本市高校与市交警支队合作,曾成功举办了以忠于职守,热爱驾驶遵纪守法,严于律己按章驾驶,确保安全礼貌行车......”。
6、“.....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该做法当时在全省全国都是首次,受到媒体的充分肯定,可惜未能坚持下来。建议重新推广这做法和经验,利用现代十分发达的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技术手段,可以更有效地开展好这方面的培训。二法为利器重典治乱从前述对我国惩治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法条分析中可以看到,我国现行法律惩治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存在立法宽软问题,达不到严惩逃逸者和儆戒教育他人的效果。法律的作用有很多,除了能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更重要的是让人们不敢去以身试法,起到杀儆百的作用。笔者建议从严立法,严格执法。比如刑法第条的量刑,对于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可以提高下限和上限至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可以规定律以故意杀人罪论处。道理在于,法律讲具体的个案,更重普遍的公理,个案千差万别,公理概莫能外,这就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毕竟人家是条鲜活的生命,不能因为使用了交通工具......”。
7、“.....轻轻的判几年就可以了事如果这样,那么,借助交通工具的谋杀案就可能大大滋生。这是人们所不愿看到的。再者,当个社会道德体系坍塌信仰缺失意识形态混乱而导致道德约束乏力而又难以修复时,就该彰显法治的力量,重典治乱,以匡扶正义。我国先秦时期著名法家人物韩非子曾有个形象的比喻丈布帛,微乎其微,但只要拿了没事,也会有很多人去拿百镒黄金,贵重无比,但如果处于熔化着的状态,则胆大如盗跖也不敢去拿。不定会受害时,再小的东西也有人贪取定会烧伤手时,面对百镒黄金也不敢有非分之想。这就是人类趋利避害的普遍心态。用在法律上,如果法律规定得严格,他就不敢去碰如果宽软,则大家都不当回事。这是非常显而易见的。对此,法律界当然有不同看法,甚至还有人鼓噪要在中国废除死刑,其实这都是脱离中国国情的痴人说梦,于国于民都是非常有害的。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核心,但是在法律上对少数犯罪分子的以人为本,以人性化的方式对待犯罪......”。
8、“.....那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以人为本。客观地说,立法和修法是件非常严肃和复杂的事情,可能目前尚不具备修法的条件,但必须认识到上述问题,以便条件成熟时加以修正。毕竟任何法律都是为了适应现实的需要,罚不当罪,罪重刑轻,是不利于社会安定和社会发展的重典治乱,严刑峻法,在当今世界号称人道至上的些资本主义国家也有实例,如新加坡,该国对污损车辆外观都要处以残酷的鞭刑。据报道,曾有位美国男孩在新加坡生活时,次闲来无聊,拿油漆在别人的小汽车上乱涂乱画。此举触犯了新加坡的相关法律,结果被判处鞭刑,要打三鞭以示惩戒。此事惊动了美国总统,总统出面求情,也只能减去鞭,另二鞭照打不误。我想这二鞭对这位美国男孩的教育作用是任何温情教育所达不到的,其皮开肉绽的痛楚和恶梦将使他终身难忘,污损车辆外观都要受此酷刑,更何况是开车撞人后逃跑呢值得提的是,本来刑法对交通肇事逃逸的量刑就失于之宽软......”。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年月日法释号第三条称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款规定和第二款第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此条解释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行为的认定又加进了五种附加条件,削弱了它的刚性,而且界定也并不严谨和科学,逻辑上欠严密,与前面的解释自相矛盾,造成理解上和司法审判中的混乱。笔者建议删除第二条第二款中的第六小项内容,修改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解释条款,使之臻于科学严谨,避免含糊和产生歧义。三创新管理效能当先管理是门科学。面对当前日新月异,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创新社会管理,治理交通肇事逃逸也不例外。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从源头上治理,不断研究新办法,拿出新举措。在中央有关部门的主导下,各地都有些好的作法和经验以活动为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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