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视同销售在所得税上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摘要视同销售业务在会计处理上涉及到是否缴纳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其本身并不复杂,但由于在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税法规定中对视同销售含义并不是很明确,同时视同销售种类比较繁杂,又处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和新企业会计准则替代原有的规定之时,在实务操作时难免有混淆之处。本文不与原规定进行比较分析,只在现行的会计准则和税收规定中对视同销售业务如何处理进行例示,以供同行参考。关键词视同销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关于视同销售业务,目前尚未有个明确的解释。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经成本贷库存商品四将货物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对外投资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时......”。
2、“.....并按规定计算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所以在所得税的处理上以货物对外投资和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处理是样的。会计上,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属于非货币资产交换。依据会计准则,如果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在会计上确认损益,这与企业税额转出同时,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四将货物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对外投资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业务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计算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所以在所得税的处理上以货物对外投资和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处理是样的。会计上,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属于非货币资产交换。依据会计准则,如果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为借长期股权投资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这与所得税处理致,不需纳税调整......”。
3、“.....则会计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行为,要依据该行为是否具有增值的性质。如将外购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职工福利等,其未产生增值额,所以不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属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行为而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职工福利等,由于自建立了法人所得税制,对于货物在同法人实体内部的转移,如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分公司等不再作为视同销售行为,不需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除此之外都作为所得税的视同销售行为。参考文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经济科学出版社,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高霞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会计处理解析财会通讯,转贴于看准网全文完年月日销项税额这种情形回的,还是外购的货物,在增值税上都视同销售作销项税额处理在会计处理上也是要确认收入的。借应付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
4、“.....这种情况在所得税上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三总结与归纳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归纳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对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可归纳为将货物有形动产用于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职工福利个人消费等非生产性用途,要考虑货物的来源,如果货物是外购的,为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行为似乎是致的,因此在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没有必要强调为视同销售。既然强调了,就说明在所得税法规中的视同销售指的是这种货物转移行为以货物为例不是所得税法规中认定的般意义上的收入,是行为上的差异。从上面简单的分析中可看出,同个词在不同的税种中会有不同的规定,对会计实务而言,由于规定总是在不断的适应实际情况而进行调整,企业会计人员只要在现有的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下,清楚这样的业务处理即可。笔者经过不断的积累,按货物转移的特殊业务类型,对其会计处理及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纳税处理进行分委托加工收回的......”。
5、“.....企业将自产的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等的处理这种情况下企业应按货物的公允价值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按货物的成本结转。借在建工程的部分,准予扣除,会计上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的捐赠支出元,要看其是否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如果没有超过,可以在税前扣除,此时会计和税收处理致,不需纳税调整如果超过则超过部分不能税前扣除,需纳税调整。三将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企业将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产的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等的处理这种情况企业应按货物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借应付职工薪酬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企业将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等的处理在会计和所得税的处理上与上面是致的,即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所得税上视同销售缴纳所得税,但是在增值税上,由于货物没有增值,应将外购货物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
6、“.....对用于对外捐赠的货物,无论是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还是外购的货物在增值税上都视同销售作销项税额处理在会计处理上按照收入准则,对收入的确认需要同时满足五个条件来判断,企业对外捐赠货物不符合确认收入的条件,因此在会计上不作收入处理。下面以案例来分析。例家具公司将自己生产的批产品课桌套赠送给希望工程,市场价每套元,产品成本元。会计处理为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视同正常销售样计算纳税,视同销售是税法概念,而不是会计概念。各税种对视同销售的规定不完全致,税收中的视同销售有流转税与所得税之分,两者之间不可相互适用。如增值税法规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不定就要视同销售缴纳所得税,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要看所得税法规有没有视同销售的规定......”。
7、“.....其他的流转税类同增值税。税收上对视同销售的规定因为视同销售在各税种之间的差异性和不可相互适用性难以把握,因此在实务中对税收法规的解读就尤为重要,税企业所得税关于视同销售业务,目前尚未有个明确的解释。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这样的事项将自产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职工福利职工奖励捐赠利润分配抵债进行非货币资产交换等。这方面减少了企业的货物,另方面这些事项都不是典型意义上的销售行为。对此类事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存在许多的争论,因此,暂时将其称为视同销售。笔者认为,所谓视同销售税额转出同时,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四将货物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对外投资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以非货问题。如前所述,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中视同销售在会计处理时基本上都是要确认收入的,这样看来......”。
8、“.....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采用的是法人所得税的模式,因而缩小了视同销售的范围,对于货物在统法人实体内部之间的转移,比如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分公司等不再作为销售处理。三视同销售含义的理解以货物为例,从上面税收法规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增值税的视同销售与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种之间的差异性和不可相互适用性难以把握,因此在实务中对税收法规的解读就尤为重要,现整理归纳如下。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上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9、“.....会计处理为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可以看出对外捐赠的货物会计上按成本转账。增值税上则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企业所得税在年终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进行纳税调整,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元,视同销售成本元。另方面由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售,就是作为业务本身不是销售,但纳税时按照税法的规定要视同正常销售样计算纳税,视同销售是税法概念,而不是会计概念。各税种对视同销售的税额转出同时,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四将货物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对外投资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业务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计算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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