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有老下有小,说的就是这种状况。因此他们成为家庭的基柱,个家庭中中年家庭成员的多寡及强壮与否,往往成为决定家庭是否稳定与兴旺的主要因素。考察中国传统家庭演化史我们发现,双重缴费的重负之所以没有压塌家庭的基柱,是因为中国传统家庭建立了生育多子的内在制度的原型社会秩序的要素是家庭伦理构成社会伦理和治国方略的基础,家庭结构构成社会结构和国家形态的基础,家庭功能构成社会功能和国家职能的基础社会和国家就是以家庭为基础在结构上的放大在功能上的加强在伦理关系上的翻版与发展。传统的中国家庭文化提倡多子多福,对夫妇般养育个孩子。其中,长子是家族传种接代家长权威传承家庭财产继承家庭关系维系的主要依靠和后继者。典型的中国家庭结构是多代同堂,少则三代多则四代五代同堂而居。未婚子女与父母和祖父母同住,已婚子女或者分家力,他是家规的制订者执行者和维护者,是家庭事务的决策者和管理者......”。
2、“.....他在家庭处于核心地位,是家庭的统治者。在家长的统治下,家庭成员实行男女有别长幼有序的内在制度规范,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二中国家庭的基本功能中国传统家庭在传承历史文化传统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三大基本功能。组织家庭成员参加农耕劳作或手工经营,并从中获得收入。中国不少传统名牌产品,如张小泉庭隔代家庭来讲,家庭的养老保障作用还是很重要的。医疗保障方面。对医疗方面的支出,原本就是家庭总支出的部分。在农村大家庭中,这仍然是普遍现象。大多数情况下,家庭遇有大病灾害,往往要通过对外举债才能度过危机,若无法借债则往往有倾家荡产甚或家破人亡的灭顶之灾。因此,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个重要方面,是解决大病风险的问题,而般的疾病则可以依靠家庭固有的保障功能加以解决。失业保障方面。失业风险与全文完年月日情归属转向团体。从这个意义上讲,西方的团体在相当程度上承接了类似于东方家庭的功能......”。
3、“.....团体中的成员要享受多少权利就必须履行多少义务,履行了什么义务就可以享有什么权利。但在中国传统家庭中,个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对等的。对家长而言,权利和权力是主要的,义务是次要的,家长本身就代表着权威,就是权力的化身。对家庭其他成员而言,其义务与其权利相比,要大得多多得多重得多,其权利是微不足道的。权利与义务的失衡,使家庭以家权力的化身,相比之下,其他家庭成员在家长面前就只有战栗恐惧和绝对服从的份了。这种绝对服从与依附延续了千年,期间偶有抗争和反叛,但多半以屈服和就范而告终。绝对的服从与依附导致绝对的异化,在只允许家庭以家长为代表享有滥施淫威自由的同时,剥夺了其他成员略示些微不服的自由。中国的传统文化观念是导致中国传统家庭中权利与义务的失衡,强调绝对服从和依附的文化根源。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就是强调义务而忽略权利强调内省而反对抗争强调适应而忽略改造......”。
4、“.....应当说,在当今世界经济体化的浪潮中,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所具有的巨大包容性和极强的生命力,定会争取到更大的发展空间。有中华文化的依托,中国家庭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就不会遭到实质性的损害,其应有的地位定会寻找到新的表现形式和新的发挥作用的方式。坚持这发展观,是我们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创新的最深厚的基础最可靠的根源和最不可缺少的参照维度。毕竟社会保障的基点是个人,保障的对象是个人。而在中国社会中的个人,其基调和底色则是家庭。四中国社会保障改革应当尊核心家庭所占比重比较大,空巢的老年家庭比较多。虽然,多数城市家庭的养老保障功能有所削弱,但对于主干家庭联合教义之中,如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它们在强调自上而下的控制支配和命令权利的同时,更多地是教诲和强化自下而上的服从接受和认可的义务......”。
5、“.....因此,从本源上讲,团体就是个自由的民主的社会单元。当需要时个人可以加入团体,并在其中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当不再需要了,个人可以退出团体或者当个人不需要机制的缺失,构成中国传统家庭对个人的异化倾向获得强有力保护的制度基础。无论家庭以家长为代表多么专制强权残暴,其他成员绝无退出的可能性。不能退出,没有其他选择,就只能服从和就范,所以,家庭绝不会因为其专制强权和残暴而遭受解体的打击。没有了解体的威胁,家庭就摆脱了根本性的反抗力量或制衡力量。正是在这样的制度基础上,中国传统家庭构建起了超稳定性结构。自近代以来,中国传统家庭的超稳定结构,经受了现代工业文明的冲击,虽然其结构和功能发生了些变化,也还会继续发生变化,但工业文年龄的增长在逐年缴纳和积累,在子女的逐步成长中得以保值与增值。当父母老年丧生劳动能力时,当子女成年进入劳动年龄时,原先所缴纳的养老保障金就开始给付了......”。
6、“.....从传统家庭的角度看,这种养老基金的缴纳积累增值以及给付,是个十分自然的天经地义的过程,是个衔接得十分平滑的过程,似乎找不到过渡的节点或环节。其他如医疗等保障的情形也大致如此。总之,在中国传统家庭中,老人的生老病死风险全由家庭提供保障家庭保障的费用支出全部由家庭承担,保障基金的积累增值代际之间的转移支就具备保障功能凡提供保障功能的家庭才成其为家庭,才能得以生存和发展。家庭的生存与发展壮大的过程,就是家庭实现保障的过程。正是这种特殊的结构及其保障功能,使得传统中国家庭在社会结构中居族的范围,其横向调剂则存在着许多制度性障碍,如财产所有制家族血缘关系家长制管理决策方式地理条件等等限制。因此,家庭保障虽有船小好调头的优势,但也确实存在难抗大风浪的缺陷。历史上,些原本颇有实力的家庭,只因家庭成员尤其是中年家庭成员的病重或病逝而日益破落衰败,此类实例也屡见不都由若干个人个体所组成......”。
7、“.....家庭的结构不同于团体的结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也不同于团体成员之间的关系。西方团体的架构是平面或平行的,成员之间关系是平等和互助的东方的家庭则构建起立体或层级结构,成员之间的关系是由上下贵贱以及命令与服从来规范的。中国传统家庭这种特殊结构,导致了中国家庭对家庭成员的异化,家长对家庭其他成员的异化,使由个人组成的家庭最后演化成家庭成员个人的异己力量。这种异化的力量,反过来又维持和强化了中国传统家庭的超稳定结构。这是中国传统家庭的显著堂,少则三代多则四代五代同堂而居。未婚子女与父母和祖父母同住,已婚子女或者分家或者不分,但崇尚的是不分。多代多子锅吃饭,门出入,同耕块田地同尊个祖先,被尊为典范,受到四乡八里的尊重和敬佩。居于家庭结构最上层的是家长。中国传统家庭的家长般为男性,偶见有以女性为家长者,但不具有必然性能完全等同于现代家庭的户主,他不仅对外代表整个家庭......”。
8、“.....他总是意味着权威掌握着权力,他是家规的制订者执行者和维护者,是家庭事务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是家庭生产居于个人与团体之间,而家庭是很次要的。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林义先生认为,西方社会结构的这特征构成社会保险首先产生于西欧的社会基础与条件。在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家庭是社会生活的核心和基础中国家庭的核心地位和结构特点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世界在社会结构与功能方式上与西方社会存在很大的不同。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家庭是社会生活的核心,是社会制度的基础是家庭而不是个人或团体,构成中国社会结构的基石社会制度的原型社会秩序的要素是家庭伦理构成社会伦理和治国方略的基础,家庭结构构成社费的重负之所以没有压塌家庭的基柱,是因为中国传统家庭建立了生育多子的内在制度,以此保持家庭人口年轻化结构,从而实现减轻双重缴费的家庭保障对每个中年劳动成员造成双重重负的功能......”。
9、“.....这就是中国多子多福历史文化传统的制度根源和经济背景,在这个背景下,多子确与多福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应当看到,旦失去人口结构年轻化的条件,面对不断加强的人口老年化趋势挑战时,我们不得不认真考虑中年人可以等同于过渡方案中的异化的力量,反过来又维持和强化了中国传统家庭的超稳定结构。这是中国传统家庭的显著特点之。中国传统家庭对家庭成员个人的异化特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家庭中个人权利与义务的失衡西欧社会结构中,家庭功能的弱化或不足促使个人的基础和基石的地位,成为社会生活的核心载体。可见,中国家庭的结构功能以及由此决定的家庭在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作用,与西方家庭相比真是不可同日而语。这是我们在考察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创新,研究社会保障制度安排时,必须认真加以考虑的制度性基础和逻辑起点。二,只因家庭成员尤其是中年家庭成员的病重或病逝而日益破落衰败,此类实例也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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