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能较好地胜任本职工作,符合续签劳动合同条件和工作需要,报医院法人代表签字同意后,医院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符合医院录用条件的如伪造学历证书简历隐藏病史或受伤经历未达到工作目标或不符合岗位职责要求非因工伤原因不能提供劳动义务的试用期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的等,医院则提前天通知本人解除试用期。第十条考虑到每月要对职工考核计税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第十二条医院人事部门自劳五年以内的,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特殊工作需要,以完成项工作任务为目的招聘用人员,可以签订以完成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的,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医院与职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在医院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医院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2、“.....同时要与医院签订保密协议。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对乙方予以岗位变动时,经双方协商致,变更其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外派外借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由医院与其所在工作单位方签订外派外借工作协议,协议由本医院人力资源部保存。乙方离职时,应归还聘用期间因工作需要领用的物品果由劳动者自己来承担。本人不愿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予录用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录用。第六条新招聘职工,经考核合格,被医院正式录用之日起,在平等自愿协商致的基础上与医院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医院与职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医院与职工各执份。第七条除劳院依据劳动合同对职工进行管理,职工依据劳动合同履行职责并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3、“.....有参加医院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物质奖励的权利。第四条医院和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文本中的规定办理。第医院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医院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同的等,则不享受经济补偿金。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医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或不愿调解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嘉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定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定书协议。如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虽满,但医疗期未满,不能终止其劳动合同,应自动延续到医疗期满。第二十二条医院为职工出资提供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项技术培训的......”。
4、“.....并约定服务期。职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医院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医院提供的培训费用。医院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按动合同的由职工提出的,则不作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四十条规定。第十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医院和职工协商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第十六条由医院提出与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职工在收到医院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的五日内应对医院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回复,同时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与职工进行协商。经协商双方取得致意见同意解除的......”。
5、“.....并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除中华人医院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的,另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依法制定的执行。今后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二年月日起执行。医院全文保密协议中与其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职工因退休职开除除名自动离职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被追究刑事责任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职工不履行劳动合同而解除合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办妥以后,医院以发文的形式......”。
6、“.....医院人事部门开具失业证明,同时将各项社会保险和其他相关证明交给本人,并在十五天内将其档案转到市或区人才交流中心。第十五条医院在不降低各项待遇的前提下,职工提出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提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医院与职工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职工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医院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医院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同时就违反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设定违约金。对负有保密义务的职工,医院在劳动合同或动合同文本由医院和职工各执份。第二十条对执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产后哺乳年期内劳动合同期虽满,不能终止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到哺乳期满......”。
7、“.....按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医疗期。凡进入医疗期的职工,必须与医院签订医疗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外,支付职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经济补偿金,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第十七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医院应支付职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医院和职工协商致,解除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医院先提交给所在工作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医院人事部门,人事部门在收到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的五日试用期二天日内发出对员工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回复,就职工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与职工进行协商。经协商双方取得致意见同意解除的......”。
8、“.....则职工在收到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书后的十五天内书面告知医院,待劳动合同期满之日,到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如医院不愿意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由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告知职工,待劳动合同到期之日,到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动合同订立之日起日内,向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职工的劳动合同备案及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第十三条医院人事部门应当建立职工名册档案备查。职工应如实的向医院人事部门提供所需的各种证件和资料。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续签和终止的办理医院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或终止条件出现时的前个月内,由医院人事部门就终连续与医院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9、“.....第十条对初次就业再次就业或改变劳动岗位工种的职工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执行。试用期的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试用期内交接有关工作和业务资料并结清所有债务。第八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情况与职工协商确定所有职工第次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其劳动合同期限为至三年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时,经双方协商,期限为三至五年。距法定退休年动合同文本规定的条款内容外,医院与职工可以协商约定培训保守秘密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具体约定的其他事项主要是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与甲方签订的相关补充协议书都作为本劳动合同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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