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所指行为在新《条例》的六大类纪律中没有直接对照条款。这就要求我们纪检干部不仅要掌握新《条例》,还要对《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学习,只有对这些相关的法律法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
2、“.....三是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条款。但是,删除国法已有规定的内容,并不是说这些行为就不再是违纪,不再给予党纪处分。党章规定,党员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义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是违纪行为。删除与国法相重复的内容后,如何追究党员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的例》充分彰显政党特色、党纪特征,为治病救人、正风肃纪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有力支撑。此次修订的一个重要信号是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十八大以来......”。
3、“.....针对现实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制度措施加以解决,按照全覆盖--从严执蔓延有规可依。其中,最能体现这一原则的条款,集中表现为十八大以来正风肃纪新实践的固化条款,将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条例明确增加了一些违纪条款,如廉洁纪律方面增加项规定写进《条例》,纪在法前、纪比法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决贯彻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问题,并始终坚持不懈,通过狠抓节点、密集通报......”。
4、“.....特别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这些都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结合打虎拍蝇的实践所丰富的内容。可以说,政治纪律是‘纪律之王、纪律之本’,是‘纪律中的纪律,于法。修订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另一方面也使得纪委和司法部门的工作更加泾渭分明,避免了工作上重复交叉、纪委成为党内公检法等问题的出现。正是因此,原先十大类纪律中与法律重复的贪污贿赂、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违反财经五点体会一、新旧条例章节上的变化从原条例的3编、15章、178条、4万余字......”。
5、“.....《条例》不仅体例、长短发生了变化,新增、去除、修改条文比例高达近90%,有的章节甚至达到100%,可谓是脱胎换骨。二、将原先十认真对照,反复学习和在实践中运用。该条例的修订是在十八大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背景下修订的,现行党纪处分条例是2003年12月颁布实施,但随着形势发展,已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新需要。最大问题是纪法不分,其中近一半内容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重复......”。
6、“.....才能在办案中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正确运用好《条例》。可以说,这次修订工作表明党对纪律建设、法规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必将对加强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产生深远影响。(全文完)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其中关于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四是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7、“.....以及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五是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纪责任,《党纪处分条例》区别五种不同情况,用专门条款分别作出了规定,以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一是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二是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行--更严要求的方向不断迈进。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随着形势发展,制度层面上也将不断完善健全。五、删除与国法相重复的内容后,如何追究党员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的党纪责任......”。
8、“.....使得新《较为强烈的四风问题形成了较为明显的遏制。新《条例》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方面的问题增加到廉洁纪律一章中,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实践成果的有效固化,使得执行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上升到党内法规保障的层面上,让下一步继续遏制四风问矩中的规矩’......”。
9、“.....让党员干部牢记一言一行的政治标准、政治底线,既是纪律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表现,也是打造有中国共产党特色的党纪体系的必由之路。四、将十八大以来成果制度化,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八纪律、渎职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类别被取消,重新被归纳为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类。这虽然在数量上少于原来的十大类纪律,但却完全做到了纪律姓‘纪’,其制度成色有了质的飞跃。三、突出政治纪律,抓住纪律中的纪律,规矩中的规矩修订类纪律重新归纳为六类纪律,力求纪律姓‘纪’纪法分开现行《条例》中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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