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的十八大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步强调,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坚持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民基本权利问题是我国宪法的核心问题。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这种权利集中体现在我国的宪法和法律中。坚持依宪执政是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遵循。保障公民权利是实现人民利益的重要路径,是坚持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和时代要求。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强化公民权利意识是贯彻党的宗旨的重要认识前提和思想基础。真正实现人民利益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不断强化公民权利意识,坚决维护公民权利。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公民权利意识是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践表明,法治的重要文化基础是权利文化......”。
2、“.....强调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不能触碰,凡事必须在既定的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法治思维的核心是权利义务观念,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而言,除了具有公民应有的权利义务观念,还要有法治的权力观,即权力的有限性与程序性,以及守护法律维护宪法与法律权威的职责意识。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就是要求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看待与合理解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甚至不断放出雷语,引起社会和网民的热议。在雷人言辞的背后,折射出的是些党员干部浓厚的官本位意识。他们强调权力和自己的权利,甚至认为民众的法定权利也可以通过自己的权力予以随便干涉。还有个别领导干部自诩父母官,把为民造福为民做主当成口头禅和现代观念宣传与提倡,表明他们并没有理解和把握法治精神的要义。二是公民权利意识淡薄。些领导干部往往看重法律对公民义务的强制性规定,而忽视了对公民权利保障方面的规定......”。
3、“.....影响依法执政成效。譬如,在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的过程中,有些基层干部在潜意识中甚至把公民应当享有的最低生活保障权利当作种恩赐。尤其是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践能力。在党内法制教育中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培育,必须与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践能力统起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或职责,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为此,应当做好以下工作是强化需求调研。应当把需求调研作为开展党内法制教育的首要环节,做到不调研不立项不调研不培训,注重以问题为导向,突出组织需求,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大局......”。
4、“.....通过培训,让党员领导干部了解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最新精神,把握宪法和法律基本原则,明白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方面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怎样解决现实问题。二是整合培训资源。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运用能力,需要长时期研习和应用法律的训练和经历。因此,公民权利意识培育具有很强的实效性要求。为了弥补现有培训资源的不足,应当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所谓选择和核定救助对象环节,存在利用价值取向和道德评判来选择救助对象的现象。更加重视以法治方式维护人民权益,必须提升党员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能力。些党员领导干部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践中存在的错位现象,对多数人来说,主要与自身能力不足直接相关。当下中国社会矛盾突出,消弭冲突亟待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但实践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尚未完全树立,少数党员干部习惯于依靠权力发号施令,甚至把个人权威凌驾于法律之上......”。
5、“.....而党内法制教育成效对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培育具有重要影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应当看到,在这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需要加强和改进。为了了解相关情况,我们通过互联网对近年来党校系统的教学专题设计进行了比较细致的搜索。从我们的初步调查中发现,无论是总体教学规划还是微观教学活动安排,公民权利意识培育并没有成为教学设计重点,主要表现是涉及公民权利的教育课程稀少。党校是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在党内法制教,是法治表层化的重要客观原因。贯彻和落实依法治国战略,其中关键环节之是培育公民权利意识。普遍的公民权利意识会有力地推动法治化的进程。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依法执政的重要主体,他们的公民权利意识强弱不仅关系到法律实施的程度......”。
6、“.....并且会深刻影响法治化进程。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培育,有利于提高党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有利于促进法治建设文化基础的发展,从而不断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全面实施。二用党内法制教育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势在必行从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现状来看,随着现代治理进程的不断推进,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公民权利意识已经大大提高,但仍有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远远落后于实践要求,无论是思想认识还是实践能力都亟待提高。对公民权利认识和实践方面的偏差突出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是权力本位意识浓厚。确立权利本位价值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内在要求,其中关键是正确认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现实中些党济社会关系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实现改革于法有据......”。
7、“.....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因此,必须把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意识和能力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切入点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鲜明地提到全党面前。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具有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直接决定着能否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直接决定着领导工作的有效性,也直接决定着能否建成法治中国。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具有现实紧迫性。当前,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水平不高。有的把法治建设喊在嘴上贴在墙上,搞形式主义口号化,就是没有抓在手上有的存在特权思想和官本位意识,认为法律是管老百姓的,是约束别人的,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说明,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8、“.....其次,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维护走出去,即组织学员进入相关工作部门和工作现场,通过实际体验,不仅能够深化对相主依法治国有机统的指引下,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由党员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决定的。国的法治总是由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的。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担负重要责任,对其他社会群体起着形象塑造和榜样引领作用。只有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具有坚守法治定力,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以上率下,才能形成良好的法治风尚,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9、“.....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对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随严守规则为基本要求,强调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不能触碰,凡事必须在既定的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法治思维的核心是权利义务观念,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而言,除了具有公民应有的权利义务观念,还要有法治的权力观,即权力的有限性与程序性,以及守护法律维护宪法与法律权威的职责意识。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就是要求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看待与合理解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甚至不断放出雷语,引起社会和网民的热议。在雷人言辞的背后,折射出的是些党员干部浓厚的官本位意识。他们强调权力和自己的权利,甚至认为民众的法定权利也可以通过自己的权力予以随便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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