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需要的是认真实干,诚实守信而完善具体的细节,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努力发展经济则是我们更远大的目标。参考文献王保树,经济法原理,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年版李国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中国法制出版社,年版张新宝,人身损害赔偿规则的统,法制日报,年版齐树洁,民事程序法。厦门大学出版社,年版江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完善,工商行政管理,年版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年版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号明确对人格利益的保护加以细化,使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受到损害的,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明确依据。如该解释第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五人身损害赔偿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计算标准和方法,司法实践中较多参照国务院年月日制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号在较大程度上统人身损害赔偿的裁判规则......”。
2、“.....不仅有利于法院及时公正审理案件,更有利于充分保护受害人的人身权利和平衡受害人和加害人之间的利益,从而使消费者在人身受到损害的时候有了更加明确的赔偿范围。如该解释第六条第款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就使消费者的安全权有了明确的法律获赔依据。四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几点建议法律保护制度的再完善完善相关立法,尤其是服务领域的相关立法力度。在实体法方面,我国虽然已先后颁布了系列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但是涉及服务领域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却很少。而且有些法规和条例在实践中缺乏定的协调力,法律效力也不高,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处理和打击的力度不够,威慑力不足。如网络购物中网络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购物渠道,但是目前还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法加强管理和引导。同时就举证责任方面应进步扩大涉及具体消费领域的举维护,实则是对侵权行为的放纵。因此,在全社会要逐步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宣传,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了解有关商品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保修期质量等,购物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定要索要并保存好有关证据,如发票或服务合同维修证明等,以作为消费权益受损时的投诉依据。目前很多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投诉时,满腹委屈,但就是拿不出相关证据,从而增加投诉难度和诉讼风险。因此,应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消费者掌握维权投诉诉讼等相关程序内容和要求,增强自身权益保护能力。三加强监督工作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政府的监管工作加强专业执照管理。政府对些服务质量关系重大而般消费者又缺乏足够专业知识的服务业如医疗家电维修美容农机农资等即易产生信息不对称的行业实行专业执照管理,甄选合格人员,严格把关强化产品安全标准。单个消费者对诸如食品药品交通工具等产品的消费安全程度难以凭个人知识经验加以鉴定,而旦鉴定,其后果往往是以生命或健康为代价。因此,政府必须制订并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实行安全标准检验严厉制止打击具有外部负效应的消费行为,如市场欺诈制售黄赌毒等。加强新闻监督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定期对产品质量抽检结果进行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监督作用......”。
4、“.....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发动社会组织和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市场监督检查。加强社会监督作用利用社会传播媒介和消费者运动,广泛宣传消费者主权意识,形成讲诚信反欺诈自我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自我保护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风气,通过社会舆论,使假冒伪劣商品退出历史舞台。结束语消费者权益是关系到社会每个人的权益责任倒置的范围,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我国应当借鉴国外的些有益做法,在法院专门设立小额消费纠纷法庭,专门受理并解决消费者因缺陷产品造成损害争议标的额较小的纠纷案件,提高办案效率。另外,我们也可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时增加消费者争议仲裁制度。不能期望把消费者争议仲裁完全纳入仲裁法的仲裁制度中。因此,最可行的方法是参照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建立起类似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仲裁机制。司法诉讼途径是消费者依法维权的保障目前,消费诉讼主要是由消费者个人提起,而且没有适用于消费者群体诉讼的程序,这种诉讼制度已经不适应消费者维权的实践需要。在消费纠纷中,无论是涉及商品质量格式合同商品房,还是涉及物业管理公共服务价格旅游等服务,侵权的对象往往都是群体消费者......”。
5、“.....为消费者讨回公道的过程,也是惩罚违法行为,建立信用社会的过程。从这点意义上说,应当完善现行消费纠纷的诉讼程序,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建立适合于解决群体消费纠纷的诉讼程序,同时,赋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代表消费者利益和国家利益提起诉讼的职权,以更好地追究经营者的法律责任。推广普及法律知识法律知识的普及推广应当形成种有延续性的,相对固化的模式。怎样使消费者了解最新的与其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能够使这些法规产生相应的作用,需要政府部门消费者协会以及些职能部门做出更大的努力。二提高消费者自身的素质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据统计,当消费者权益受损失时,只有的消费者能主动投诉维护自身权益,多数的消费者自认倒霉。消费者维权效果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消费者维权意识的觉醒,取决于消费者自身捍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如因损失小,怕麻烦或在诉讼风险等原因而放弃对自身合法权益的道法律规定的目的之是设制定的权利,保护部分特定的利益。美国总统肯尼迪是最早提出消费者权益的人。他于年月日提出了消费者四项权利,即安全权利了解情况的权利选择权利和意见被听取的权利。权利是保护消费者的基本依据......”。
6、“.....九论文致谢论文的指导者技术协助者提供特殊试剂或器材者经费题,不用第报第报之类。论文题目都用直叙口气,不用惊叹号或问号,也不能将科学论文题目写成广告语或新闻报道用语。二论文署名科学论文应该署真名和真实的工作单位。主要体现责任成果归属并便于后人追踪研究。严格意义上的论文作者是指对选题论证查阅文献方案设计建立方法实验操作整理资料归纳总结撰写成文等全过程负责的人,应该是能解答论文的有关问题者。现在往往把参加工作的人全部列上,那就应该以贡献大小依次排列。论文署名应征得本人同意。学术指导人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列为论文作者,也可以般致谢。行政领导人般不署名。三论文引言是论文引人入胜之言,很重要,要写好。段好的论文引言常能使读者明白你这份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在这研究方向中的位置。要写出论文立题依据基础背景研究目的。要复习必要的文献写明问题的发展。文字要简练。四论文材料和方法按规定如实写出实验对象器材动物和试剂及其规格,写出实验方法指标判断标准等,写出实验设计分组统计方法等......”。
7、“.....五论文实验结果应高度归纳,精心分析,合乎逻辑地铺述。应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但不能因不符合自己的意图而主观取舍,更不能弄虚作假。只有在技术不熟练或仪器不稳定时期所得的数据在技术故障或操作时所得的数据和不符合实验条件时所得的数据才能废弃不用。而且必须在发现问题当时就在原始记录上注明原因,不能在总结处理时因不合常态而任意剔除。废弃这类数据时应将在同样条件下同时期的实验数据并废弃,不能只废弃不合己意者。实验结果的竞争力并保持其竞争优势,并使企业利润达到最大化。零库存管理要求企业在生产链上能够顺利进行,否则其带给企业的风险不容忽视。零库存管理是由日本首创,然后在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被广泛推广,我国企业可以借鉴国外的管理经验,少走弯路,从而实现库存的改革。企业物资供应管理的环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产企业越来越重视物资供应管理。物资供应管理主要包括以下重要的环节计划管理环节采购管理环节储备管理环节。只有能够准确把握各环节的重点,才能控制成本,并保证生产物资的供应。计划管理环节是物资供应工作的起点,也是物资成本的开始。该环节中,物资需要量物资供应量物资采购量的确定显得尤为重要......”。
8、“.....降低物资的进价。降低物资进价的方法般都有采取及时付款的方式,而非分期付款采取批量采购物资方式获取价格优惠准确获取市场物资信息,把握物资价格变化规律,在市场低迷时购买招标采购或竞争性谈判采购大宗物资选择口碑好,讲诚信,实力强的厂家,签订长期合同。储备管理环节重在使企业库存的数量既能满足企业的生产需求,又能使其库存能够最小化,即实施零库存管理模式。零库存管理是种先进的库存管理技术,它能够杜绝库存管理中存在的严重浪费现象,进步降低控制成本。实施零库存的方法般包括不采用库存储备的形式,而是律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所在。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需要的是认真实干,诚实守信而完善具体的细节,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努力发展经济则是我们更远大的目标。参考文献王保树,经济法原理,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年版李国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中国法制出版社,年版张新宝,人身损害赔偿规则的统,法制日报,年版齐树洁,民事程序法。厦门大学出版社,年版江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完善,工商行政管理,年版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
9、“.....使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受到损害的,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明确依据。如该解释第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五人身损害赔偿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计算标准和方法,司法实践中较多参照国务院年月日制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号在较大程度上统人身损害赔偿的裁判规则,明确其赔偿范围和标准,不仅有利于法院及时公正审理案件,更有利于充分保护受害人的人身权利和平衡受害人和加害人之间的利益,从而使消费者在人身受到损害的时候有了更加明确的赔偿范围。如该解释第六条第款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就使消费者的安全权有了明确的法律获赔依据。四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几点建议法律保护制度的再完善完善相关立法,尤其是服务领域的相关立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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