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变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送交申请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注明日期,加盖的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准确无误岗位责任人市药监局分局送达窗口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标准进行校核,将变更后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变更副本送交申请人,收回原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变更企业名称连锁经营方式的,同时收回原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送交申请人,同时将原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返至申请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注明日期,加盖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期限即日保存。验收时,如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及时退回配送中心并向总部质量管理机构报告。药品零售企业购入首营品种时,如无进行内在质量检验能力,应向生产企业索要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送县以上药品检验所检验。药品零售企业储存药品,应按本细则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四十五条进行。对储存中发现的有质量疑问的药品,不得摆上柜台销售,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在营业店堂陈列药品时,除按规范第七十七条的要求外,还应做到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和卫生......”。
2、“.....二陈列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整齐摆放,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三对陈列的药品应按月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应按国家药品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销售药品。营业时间内,应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其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二销售药品时,应由执业药师或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药品。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三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的销售方式。四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出售。但如顾客要求,执业药师或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五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并做到计量准确。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应按照本细则第五十条,做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在营业店堂内进行的广告宣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应在营业店堂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和设置顾客意见簿。对顾客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应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处理......”。
3、“.....经研究,现对规范和细则有关条款作以下说明细则第九条跨地域连锁经营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是指企业的零售连锁门店开设在超出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县级或县级以上管辖区域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二细则第六条关于直接从工厂进货的零售连锁企业应设置药品检验室的规定,可以包括下述情况对与另家药品经营企业有隶属关系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自然人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与这家企业共用同检验室的仪器设备,或将药品检验工作委托这家企业检验室完成。三细则第三十四条要求的抽样检验,是指企业在药品进货验收过程中的检验和仓储管理中的检验,包括本企业药品检验机构进行的自检和因检验项目无检验能力而送到药品监管部门设置的药品检验机构进行的检验。四规范第六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只限于企业的仓储管理环节。五规范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所说符合规定要求,是指应符合药品特性要求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二年五月十七日北京市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申请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
4、“.....或者是非专营药品的企业法人下属的药品经营企业。二有经法定程序领取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三企业经过内部评审,基本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的条件和要求。认证总时限为个工作日,包括申请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负责初审个工作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负责形式审查个工作日,认证中心负责技术审查个工作日组织实施现场检查个工作日汇总审查结果个工作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认证结论个工作日。申请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填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同时报送以下资料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企业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三企业非违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四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五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六企业经营场所仓储验收养护等设施设备情况表七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八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文件系统目录九企业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十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企业填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及上述相关资料时,应按规定做到详实和准确。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认证申请受理和组织认证......”。
5、“.....现场检查实行检查员回避制度,以下检查员应予以回避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审批工作的人员二被检查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的检查员。对企业所属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检查,可根据具体情况按定比例实行抽查,但抽查的比例,零售连锁门店不低于,其他经营企业不低于单位总数的。对认证合格的企业,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在做出结论的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告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颁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印制。对认证不合格的企业,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书面通知企业。企业可在通知下发之日个月后,重新申请认证。对认证合格的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发布认证公告认证合格的药品零售企业,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认证公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有效期年,有效期满前个月内,由企业提出重新认证的申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本办法的认证程序,对申请企业进行检查和复审,合格的换发证书。审查不合格的以及认证证书期满但未重新申请认证的,其认证证书失效,并按本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公告......”。
6、“.....让各相关潜在客户了解本公司,使用和接受世界遗产申报代理服务。在国内业务经营范围基础上,本公司将尝试开拓海外市场,逐步向国际化世界遗产申报代理服务经营商的目标迈进。价格加快遗产申报代理业务的发展,关键在于培育业务市场,尤其是大客户市场。因此,应该采取低门槛的资费政策或其他让利办法,树立几个营销典型案例,形成营销过程中有说服力的事实依据,以说服更多的潜在客户寻求遗产申报代理服务。优惠政策方面,可以在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范围内灵活掌握,可以根据申报遗产的类型和知名度的大小采取梯形定价。价格要逐步与国际申报接轨,但又要力求降低申报成本,提高申报资金利用率。同时,在业务发展过程中还要用好用活用足国家规定的遗产申报代理业务发展代办酬金政策,保证遗产申报代理业务稳步发展。三市场沟通收集各国世界遗产申报及开发最新动态信息定期进行市场调查与相关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相互沟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关注世界遗产保护公益事业,赢得公众认可建立并完善公司网站,发布最新行业动态,与国际国内重要网站相互友情链接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国家文物局国家建设部等......”。
7、“.....通过群发广告邮件召开新闻发布会等迅速站稳国内市场,并向国际市场发展。八风险与应对存在的风险销售的不对称性并非公司所有的服务都能实现项世界遗产的申报成功,销售期望与收获的不对称性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最大风险。市场的不确定性客户在短时期内接受代理服务模式是有困难的。二应对方案观念的转变,心态的调整。随着中国加入,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的风险也越来越大,我们要及时采集各方面的信息,调整公司在各个时期的发展战略,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公司将建立套完善的股份制机制和公司管理机制,使得公司的运行有章可循,在有条不紊的工作环境中增创公司的利润,提高申报世界遗产的成功率,并积极吸取其他优秀企事业单位的先进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公司的竞争实力。本公司内部人员加强合作和业务素质。积极开展公司员工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业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建立职业经理人队伍。加大各方面公关力度。加强和各合作伙伴的联系和交流,拓展信息的获取渠道,以更有利于本公司的发展壮大。实施技术服务和业务流程的标准化运作......”。
8、“.....处理好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和文化世界遗产以及口述非物质遗产申报业务间的关系。根据市场信息反馈和业务量大小来合理安排和调整本公司各项遗产申报和其他服务。处理好投入与产出的关系。目前,遗产申报代理的发展还处于市场培育阶段,处于投入期,在发展过程中不能急功近利,应该从战略发展长远发展的高度来看待遗产申报代理业务的发展。只要持之以恒,遗产申报代理业务就会逐渐形成规模,就会给本公司带来较高的回报。处理好公司利益与客户利益的关系。在遗产申报代理业务的发展过程中定要注重客户利益的保护,应该将,如果变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送交申请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注明日期,加盖的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准确无误岗位责任人市药监局分局送达窗口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标准进行校核,将变更后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变更副本送交申请人,收回原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变更企业名称连锁经营方式的,同时收回原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送交申请人,同时将原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返至申请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注明日期,加盖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期限即日保存。验收时......”。
9、“.....应及时退回配送中心并向总部质量管理机构报告。药品零售企业购入首营品种时,如无进行内在质量检验能力,应向生产企业索要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送县以上药品检验所检验。药品零售企业储存药品,应按本细则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四十五条进行。对储存中发现的有质量疑问的药品,不得摆上柜台销售,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在营业店堂陈列药品时,除按规范第七十七条的要求外,还应做到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二陈列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整齐摆放,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三对陈列的药品应按月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应按国家药品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销售药品。营业时间内,应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其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二销售药品时,应由执业药师或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药品。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三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的销售方式。四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出售。但如顾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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