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利于争议得到公正合理彻底的解决。二税收代位权,撤消权司法保障税收征管法第五十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消权。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值得提的是如果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即合同法中的所谓债务人的其他的债第五章的有关条款和刑法第三章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的规定,构成了较为完备的保障和维护税收征管秩序的行政刑事制度规范,但仍有待完善之处,仅以偷税罪与非罪,偷税行为与不申报行为为例说明。刑法第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慝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以上不满且偷税数额万元以上不满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处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倍以上倍以下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纳税额以上且数额在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权人先与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而致税务机关无法行使代位权或虽行使代位权但不足以清偿纳税人所欠税款,法律应如何处理,则没有明确规定。三有关部门协助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规范税收征管法第十五十七六十七十三条都对有关部门的相应协助义务和责任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当有关部门协助义务的违反恶化到定程度,需要有关部门承担刑事责任时,我国法律缺乏相应的规定,只能责令有关部门承担行政责任,甚至有的部门承担行政责任的依据也找不到。四税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规范税收征管法第五章的有关条款和刑法第八九章的有关条款对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作出了较为严厉的规定,同时,税务机关通过系列的学教活动强化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真诚尊重纳税人,主动服务纳税人,增强为国聚财,执法为民的使命感责任心。这就从税务队伍建设的角度来保障税收法律关系的正常运行。五保障和维护税收征管秩序的法律规范税收征管法序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总称......”。
3、“.....直接影响到税款的有效征收,关系到税收管理权能否在实践中得以贯彻执行。因此,对税收司法保障的研究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二现行税收司法保障的内容及问题我国税收司法保障规范散见于多个基本法律部门,尚未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但他们都体现了税收司法保障的价值目标,笔者根据多年经验,将有关税收司法保障的内容作些整理并提出问题,和大家共同探讨税收优先权司法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责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权的干扰。罚。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计算。首先,对不申报行为的定性问题。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不申报行为和第六十三条的偷税行为在行政处罚上相同,之所以单独规定不申报行为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正是由于刑法第条认为不申报行为不构成偷税,无论不申报的金额有多大,比例有多高也不构成偷税罪,这就造成在种程度上鼓励以不申报方式偷税,大大歪曲了刑法设定偷税罪的立法本意,造成税收刑事司法保障偏离方向。其次,对虚假纳税申报的定性问题。纳税人生产经营后,能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4、“.....或申报不准确,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则属于偷税行为,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该纳税人自开业经营后直不申报,且金额比例均达到偷税罪的标准,却不构成偷税,更谈不上偷税罪。这在税收司法实践中则是难以理解的。其三,对偷税数额,比例标准,告是税务机关行使税收优先权的构成要件之,否则不得行使税收优先权,并以公告时间作为税收优先于其它担保物权的时间标准。如果欠税的纳税人的其他债权人先于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而致税务机关无法行使代位权或虽行使代位权但不足以清偿欠税的,法律应创设规范纳税人的其他债权人在依法行使代位权前,须先行通知税务机关并于定期限后行使代位权否则,税收代位权撤消权将遭到严重削弱。改变协助纳税义务的有关部门只负行政责任,不负刑事责任的现状,适时在刑事法律中补充规定相应的刑事责任条款,以增强有关部门协助的责任心义务感。建议刑法和税收征管法补充规定将不申报列为偷税的范畴,同时对偷税数额,比例标准,应纳税额,受处罚次数作出更为详细的界定,使之更具操作性。大力提升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税务部门应适时开展为纳税人服务活动,真诚尊重纳税人,主动服务纳税人......”。
5、“.....地位平等受行政处罚次数的界定,从刑法第条的规定来看,至少存在以下四个漏洞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以上且偷税数额在万元至万元的情形,二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至且偷税在万元以上的情形,三是应纳税额是否包含国地税所有税种在内的全部应纳税额,四是受行政处罚次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在年内还是更长的时间,不具有操作性。三完善税收司法保障的措施及建议尽快建立税收优先权司法救济制度,即税务机关通过人民法院请求行使撤销权撤消欠缴税款的纳税人非税清偿行为,以达到税款优先受偿的目的,从而保障税收优先权的有效行使。法律宜明文规定在财产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形下税收的般优先权,同时,制定在上述情形下税务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优先受偿的程序性规定。税务机关同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发生权利争议时,应明确选择人民法院裁决,同时法律应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已经依法予以公优先权时,极有可能与担保物权设定在后的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发生权利争议,尤其是质权人留置权人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的财产尚处于种占有和控制的状态,税务机关如果对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占有和控制的欠缴税款纳税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来行使税收优先权的话,稍有不慎......”。
6、“.....山洪爆发频繁,致使沿河两岸河岸坍塌大片农田被毁,经济损失 逐年增大,严重影响沿河群众的正常生产。当地政府和反映回乡特色的生态园建设。结合县王团经济综合示范镇建设规划加强王 团园林绿化建设,改善当地生态和生活环境,确保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亟待对县王团镇区段进行河道整治。 工反映回乡特色的生态园建设。结合县王团经济综合示范镇建设规划加强王 团园林绿化建设,改善当地生态和生活环境,确保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亟待对县王团镇区段进行河道整治。 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河道整治是保护两岸公共设施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的需要 近年来,山洪爆发频繁,致使沿河两岸河岸坍塌大片农田被毁,经济损失 逐年增大,严重影响沿河群众的正常生产。当地政府和两岸群众要求治理的呼声 越来越高,特别是县王团镇受灾较为严重。所以对其进行整治已迫在眉睫。 加快小城镇建设,保障小康社会建设的需要 县委及各级水利部门对县王团段整治工程非常重视,先后做了大量 工作......”。
7、“..... 此价格的确定是合理的。 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建设规模 发展的趋势。复合木地板产品不仅能节省木材资源, 而且具有环保优势。相信随着世界环保潮流的进步发展,环保型的木地板也将得到更快的发展。总之,国家经济长远发展策略对木地板的发展带 来新的机遇。 产材的国家,虽然目前国家已从宏观上支持生产企 业进口国外木材,木材的进口关税为零,但随着木材出口国环保意识的加 强和对木材出口的控制,木材资源会受到定程度的限制,因此复合木地 板将成为木地板行业,市场总容量可达到万平方米到年,强化木地板取 得地面覆盖材料以上的市场,市场总容量达到亿平方米。强化木 地板在未来年内将保持两位数生安全事故的,没收抵押金并加倍处罚。安全组织措施建立施工项目安全组织系统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项目经理任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建立与项目安全组织系统相配套的各专业部门生产岗位的安全责任系统。规范作业人员安全纪律。现场作业人员遵守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是安全控制的关键,作业人员应遵守以下要求没有安全技术措施......”。
8、“.....或培训考试不合格不准上岗作业对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不熟悉不准使用机械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准作业加强班组建设和管理,班组实行安全日活动制度,每周每班不少于小时的安全学习和活动时间。在班前班后对该班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加强民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将民工临时工纳入本单位管理范围,组织民工临时工参加技术交底安全学习和考试,参加安全日活动。成立消防治安领导小组,加强消防治安管理工作。每月将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向项目法人及监理部门就会有损于交易安全和经济信用制度,不利于争议得到公正合理彻底的解决。二税收代位权,撤消权司法保障税收征管法第五十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消权。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9、“.....构成了较为完备的保障和维护税收征管秩序的行政刑事制度规范,但仍有待完善之处,仅以偷税罪与非罪,偷税行为与不申报行为为例说明。刑法第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慝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以上不满且偷税数额万元以上不满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税数额倍以上倍以下的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以上且偷税数额在万以上的,处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倍以上倍以下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纳税额以上且数额在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权人先与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而致税务机关无法行使代位权或虽行使代位权但不足以清偿纳税人所欠税款,法律应如何处理,则没有明确规定。三有关部门协助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规范税收征管法第十五十七六十七十三条都对有关部门的相应协助义务和责任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当有关部门协助义务的违反恶化到定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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