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这些语句存在若干问题,包括语法错误、标点使用不当、语句不通畅及信息不完整——“.....第三,认为许霆的行为构成侵占罪。持该种观点的学者认为许霆的行为是代为保管银行的财物,后拒不退还的行为。第二种,认为许霆的行为无罪,而是民法上的不当得利。持该种观点的学者认为银行和储户的关系,本质上看,还是种合同关系,双方是基于特定的契约南华大学届毕业设计论文所以这就要求司法解释的出台要及时合理,并且操作性情强。否则司法解释将变成种摆设。第三,改变单的以数额作为量刑依据的做法,将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同数额大小相结合。犯罪数额大的,般情况下应该处以较高的法定刑,但是也要同犯罪情节,比如行为人的主观恶意和案件的偶发性等相结合,数额巨大但是其他犯罪情节轻微的,也不定要处以较高的刑罚,而数额不是很大,但是行为的其他方面危害较大的也要判处较高的刑罚,严格限制法定刑下量刑的适用。第四,应当单独设立特殊类型的盗窃罪。笔者认为有必要单独设立使用盗窃罪,对已使用为目的的盗窃行为予以规范,并规定单独的量刑标准,使行为人的使用不当行为给他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以作为结果加重的种情节......”。
2、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处问题,具体涉及到语法误用、标点符号运用不当、句子表达不流畅以及信息表述不全面——“.....对于单位盗窃罪也是样,了盗窃罪设立能够把它与自然人盗窃和盗窃集团有效的区分开来,是刑事法治科学化的需要,也是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同时随着网络的发展和运用,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犯罪案件日益增加,其危害性越来越严重。犯罪人使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直接将盗窃的电子货南华大学届毕业设计论文币电子资金在网上支付,网上购物,网上炒股以及其他网上交易,或者将窃取的虚拟财产出售,自己使用或者转送给他人的,均认为是侵犯了他人财产。因此,在刑法上设立计算机网络盗窃罪是可行的。南华大学届毕业设计论文结论盗窃犯罪是我国历史上最早出现并沿用至今的罪名之,也是目前我国发案率最高的种犯罪。据统计,全国盗窃犯罪案件般占整个刑事案件的,这类案件的公正处理,对提高整个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将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盗窃案件,看似简单,其实并非如此。它涉及许多内容,因此,盗窃犯罪是种非常重要非常复杂的犯罪,虽然我国年刑法典已将盗窃罪从诈骗抢夺规定的同条文中分离出来,但其内容仍然过于简单......”。
3、以下这些语句在语言表达上出现了多方面的问题,包括语法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句子结构不够流畅,以及内容阐述不够详尽和全面——“.....应借鉴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有关做法,在立法上应加以进步的完善在司法上应作进步的统。由于本文的篇幅及自己的水平有限,在这里仅对盗窃罪的概念构成要件盗窃罪与其他犯罪的区别以及特殊盗窃罪等五个方面的内容作些粗浅的分析与探讨。详细分析了广州许霆案件争议的各个方面,认为之所以存在如此的争议,主要是由于我国当前关于盗窃罪的规定有些缺陷。虽然我国修改后的刑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作了详细的阐述,然而,这些规定相对于实践中盗窃罪的复杂案情来说,仍旧显得过于抽象化并且操作性不强,这也就导致了刑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对盗窃罪的认定产生了很多问题,本文在对基本理论探讨的基础上,结合以上的分析和当前学界对盗窃罪的研究,笔者提出了自己对于完善我国盗窃罪立法以及司法的些建议,希望能够对立法和司法实践有所裨益,实现法律保障公民合法财产进而维护公民基本人权的作用,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南华大学届毕业设计论文参考文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卷,第页......”。
4、以下这些语句该文档存在较明显的语言表达瑕疵,包括语法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句子结构不够顺畅,以及信息传达不充分,需要综合性的修订与完善——“.....王礼仁.盗窃罪定罪量刑案例评析.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高格,比较刑法学,长春出版社,.董进宇,盗窃犯罪的认识及延伸思考,法制与社会发展,.董玉庭,盗窃罪主观构成要件微探,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月第五卷第期,页.何秉松,犯罪构成系统论.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赵秉志,侵犯财产罪北京中国人名公安大学出版社.董玉庭,盗窃罪主观构成要件微探,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月第卷第期.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下编,中国法制出版社年版,第页.刘明祥.财产比较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董玉庭.盗窃罪研究.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年版,第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年版,第页.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年版,第页.张明楷.侵犯财产罪疑难问题.北京法律出版社,孙力盗窃罪研究,西北政法学院年硕士学位论文,第页.魏东论“使用盗窃”犯罪的立法设置方案,中国刑事法杂志年第期,第页.赵秉志主编中国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分则编四侵犯财产罪,法律出版社年第版......”。
5、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种问题,包括语法错误、不规范的标点符号使用、句子结构不够清晰流畅,以及信息传达不够完整详尽——“.....董永森,陈际红.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前沿.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庞云霞网络虚拟财产的盗窃问题研究西安石油大学学报,年第期,第页.尚志龙,陈敏建.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辨析.季兴彪网络盗窃罪的认定,计算机与网络,年期,页.南华大学届毕业设计论文致谢本设计的完成是在我的导师细心指导下进行的。在每次设计遇到问题时老师不辞辛苦的讲解才使得我的设计顺利的进行。从设计的选题到资料的搜集直至最后设计的修过交易的方式获得装备级别积分等。第四,客观性。游戏设有既定的规则与运行程序,虚拟财物的性质功能也是设定的,玩家必须遵守网络潜规则和游戏规则才能进行游戏,获取虚拟财产。第五,依附性。虚拟财产的存在依附于定的游戏程序设置,与特定游戏者挂钩,关键在于玩家游戏资格是否存在,运营商是否维持游戏运行。第六,有用性。玩家通过虚拟财产所代表的身份等级获取现实世界所没有的精神满足和荣誉感认同感通过虚拟财产的交易获取现实世界的物质回报。学界关于虚拟财产是否具有法律上的财产属性的问题争论颇多,主要有两种观点......”。
6、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方面的问题亟需改进,具体而言:标点符号运用不当,句子结构条理性不足导致流畅度欠佳,存在语法误用情况,且在内容表述上缺乏完整性。——“.....否认说认为虚拟财产是虚拟存在的,故不具有使用价值或认为虚拟财产对非游戏者没有意义,不具有交换价值,因此不能作为法律保护对象。肯定说认为虚拟财产具有特殊的属性,具体观点有物权说智力成果说债权说无形财产说等。笔者认为,虚拟财产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它包含有价值使用价值交换价值这几个关键要素,并具有稀缺性可交易性可支配性等特征,应当将之作为法律保护对象。盗窃他人的虚拟财产,是指行为人采用非法手段获取他人游戏账号和密码,并进入他人的游戏账户,窃取存贮其中的武器装备宝物货币等虚拟财产。由于网络财产的虚拟性,网络财产所有权人不必像传统方式样占有财产,而可南华大学届毕业设计论文以通过其他方式享有财产所有权,如控制账号和密码即可支配财产。行为人通过窃取拦截控制破坏权利人账号和密码,导致所有权人失去虚拟财产的支配权,即可认定其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网络游戏中盗窃虚拟财产行为虽具有智力性虚拟性的特点,但与现实生活中盗窃般财产行为的本质相同。盗窃虚拟财产具有社会危害性,可以盗窃行为定性。......”。
7、以下这些语句存在标点错误、句法不清、语法失误和内容缺失等问题,需改进——“.....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谋取单位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单位负责人决定,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单位盗窃行为能否定罪成为当前司法实践中个争议焦点。最高人民检察院早在年就做出了关于单位盗窃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年批复,其中规定“单位组织实施盗窃,获取财物归单位所有,数额巨大,影响恶劣的,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盗窃罪依法批捕起诉”。之后,最高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施行的关于单位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高检发释字号,以下简称批复更加明确地规定“单位有关人员为谋取单位利益组织实施盗窃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年公布的批复施行后,年批复就自行失效。但仔细分析,该批复仍面临尴尬境地。具体表现为第,将单位盗窃以自然人犯罪论处,无法完全实现社会正义将单位盗窃以自然人犯罪论处,人们内心并不能完全接受。第二......”。
8、以下文段存在较多缺陷,具体而言:语法误用情况较多,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影响文本断句理解;句子结构与表达缺乏流畅性,阅读体验受影响——“.....批复确立的处罚模式易侵犯公民权利,有损刑罚的公正性。单位实施盗窃却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这是对公民权利的侵犯,有损刑罚的公正性。综上我们可以看出与自然人盗窃相比,单位盗窃在构成特征上有其特殊性主观方面它要求行为人的故意和非法占有的目的必须基于为谋取单位利益的动机驱使客观方面行为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必须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单位负责人决定。南华大学届毕业设计论文.利用机故障恶意取款行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货币的使用方式越来越多。为了方便人们更加自由的支配自己的货币,机被广泛的运用。谈到利用机故障恶意取款行为我们就不得不提备受关注的许霆案。许霆案回顾年月日,许霆与郭安山利用机故障漏洞取款即每扣掉卡上元钱就可以取出千元,许取出.万元,郭安山取出.万元。事发后,郭安山主动自首被判年徒刑而许霆潜逃年落网,年月审被广东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年月日,案件发回广东市中院重审月日,许霆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除退赔恶意取得的款项外,还需缴纳两万元罚金。机的性质本案中审与二审结果的差距之大......”。
9、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方面瑕疵,具体表现在:语法结构错误频现,标点符号运用失当,句子表达欠流畅,以及信息阐述不够周全,影响了整体的可读性和准确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机是否属于金融机构是此案定罪量刑的关键,但现行的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对机是否属于金融机构进行明确的定义,现行刑法是建立在传统概念之上的,对机并没有相应的规定,因此许霆的行为不能用现行刑法类推适用,根据我国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不能对机做工作广义的解释。关于案件争议许霆案审判处无期徒刑后在社会上引起极大的反响,对于法院认定的许霆构成盗窃罪法律界有着不同的意见。第种,认为许霆的行为构成犯罪,但是许霆构成何种犯罪也有不同的意见。第,认为许霆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持该种观点的学者认为许霆的行为具有秘密性并且侵犯了银行的财产所有权,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第二,认为许霆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由于人工智能发生故障,取款机不能正确识别。而行为人明知取款机故障,利用其识别不能而连续多次取钱,这个行为符合诈骗平 均温差为年平均蒸发量毫米,占年平均降水量的干燥 度为,属于湿润区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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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轴的数控车削加工工艺及编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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