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互联网世界,年第期文伯聪计算机证据与计算机审计技术,政法学刊,年第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厅电子证据的法律适用,人民司法,年第期蒋平电子证据的形式效力及认定,网络信息安全,年第期致谢感谢我的导师占善刚教授在学习上给予我的关心和帮助。尤其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从收集资料选题开题,到写作修改,直到最后定稿,占老师都进行了耐心而细致的指导,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柯老师不仅以他渊博的法学理论授业解惑,还以他宽阔坦荡严谨求实的人格风范教会学生如何做人做事,使学生受益终身,在此,谨对占老师致以最诚挚的谢意,感谢我的培养单位安龙县人民法院,在实践中给我许多帮助和知道。感谢武汉大学的培养,正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给我们提供了理想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和精心的培养才使得我的人生有了个意义重大的转折。感谢我的各位同窗好友两年来对我的关心和帮助并同度过了段快乐时光。从你们身上我学到了许多东西......”。
2、“.....最后,感谢我敬爱的父亲母亲和亲爱的姐姐,是你们的鼓励和支持我才能有今天的成绩,我每个微小的进步都包含了你们无私的爱,我无法用任何语言来表达内心深处的感激,对你们的回报将是我人生前进的动力,结实践与相关理论,大致应当遵守如下规则对电子数据证据能否采纳进行认定时,法庭必须首先对其进行归类,然后基于类型不同的电子数据证据形式的特殊性加以判断。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当事人双方事先通过合同的方式对电子数据证据可采性的具体标准或条件做出特殊约定的,法庭应当认可。如果电子数据证据对案件中争议问题具有实质性意义,则法庭应当认定该证据具有足够的关联性。法庭对电子数据证据应当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以决定其能够作为定案的依据。凡是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证据在生成或取得过程中,具有以下非法情形之的,法庭应当衡量其不合法的程度是否足以影响证据真实性......”。
3、“.....并在此基础上酌情裁定是否予以排除对于通过窃录方式获得的电子数据证据,律裁定予以排除对于通过非法搜查扣押等方式获得的电子数据证据,且情节严重的,般裁定予以排除。对于电子商务纠纷案件中通过非核证程序得来的电子的数据证据,律裁定予以排除对于民事诉讼中通过非法软件得来的电子数据证据,搬裁定予以排除。凡是当时提交的电子数据证据符合以下情形之的,法庭应当裁定或推定其具有真实性,并在此基础上酌情裁定是否予以采纳对于诉讼当事人双方均认可的电子数据证据,裁定其具有真实性,予以采纳对于由适格当事人通过具结方式证明其为真的电子数据证据,裁定其具有真实性,予以采纳对于有证据证明计算机系统在关键时刻处于正常状态的电子数据证据,推定其具有真实性,予以采纳对于由适格专家鉴定未遭修改的电子数据证据,裁定其具有真实性,予以采纳对于具有其他真实性保障的电子数据证据,考虑具体情形对其真实性程度作出相应裁定......”。
4、“.....但这些仅仅表明电子数据符合了法律规定的证据采用标准,或具有了法定证据的形式外衣,至于它能否证明待证事实,或者说对于证明待证事实有多大分量,则往往成为法庭争论的焦点,亦成为法官认定电子数据证据的棘手之处,这就需要认定电子数据证据证明力。电子数据证据证明力问题主要是指电子数据证据与其他形式的证据相比较时所体现出的证明力大小问题,有时则是指证据本身的说明力,它不仅是个法律问题,也是个事实与逻辑问题。认定电子数据证据最主要的工作包括对电子数据证据可靠性的认定以及电子数据证据完整性的认定。电子数据证据可靠性认定可靠性是指电子数据证据的真实程度。在对电子数据证据进行可靠性认定的时候,必须认定证据本身的真实程度以及该证据所证明的事实的真实程度。电子数据证据的证明力与其可靠性或真实程度密不可分,可靠性认定的目的就是为了判断证明力的大小......”。
5、“.....除了从证据本身入手进行直接认定的方法外,还可以采用计算机系统入手进行间接推定的方法。直接认定的方法。证据要保证其可靠性,必须在其运行的各个环节都有辅助证据加以证明,即构成保管锁链。因此,对电子数据证据可靠性进行直接认定则应对电子数据证据的生成存储传送收集等环节进行审查。间接推定方法。间接推定方法是指将对电子数据证据可靠性的认定转移为对其他因素可靠性的认定,通过对其他因素可靠性的认定来推定电子数据证据具有可靠性的做法。张永泉民事采信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年电子数据证据完整性认定完整性是考察电子数据证据证明力的个特殊指标,对传统证据认定是没有这标准的,因为电子数据证据不具有传统证据那种经生成就基本不会发生改变的特点。由于以数字信息形式存在的电子数据证据在处理传输的过程中,容易被人为或自动地修改,而这种修改难以发觉,所以认定电子数据证据证明力时需要考察其完整性......”。
6、“.....审查认定中,需要以个已知的电子证据原件作为比对的样本或者当事人事先约定个完整性的参考标准,以便进行验证。由于法官技术水平有限,法官般无法独立完成这样的认定,很多时候需要计算机专家来判断电子数据证据是否遭到了添加或删改,以及所改动的程度如何。否则,法官只能转向对计算机系统完整性的认定,而对计算机系统完整性的认定,可以借鉴加拿大年统电子证据法的中采用推定的方式进行认定。民事诉讼中对电子数据证据的证明力认定的规则电子数据证据的证明力认定是电子数据证据认证又核心与难题,随着电子科技的发展,并且我国新修的民事诉讼法对电子数据作为的肯定,电子数据证据将会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民事诉讼中,因此,对电子数据证据的证明力认定,也应当加以规范,总结国内外的法律条文与实践,大致应当遵守如下规则法庭对电子数据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认定时......”。
7、“.....分析哪些是直接证据哪些是间接证据,哪些是本证哪些是反正,然后对单个证据或单组证据的证明力进行判断,考察能否达到证明标准。法庭对单个电子数据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认定时,应当综合审查其可靠性如何以及完整性如何,同时考虑待证事实等因素,基于自由裁量赋予其应有的证明力。在认定电子数据证据的可靠性时,法庭应当考虑电子数据证据的生成存储传送与手机等各个环节,以及审查该电子数据证据在上述环节是否遭到过修改。具有以下情形之的,法庭应当推定电子数据证据具有可靠性该证据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软件硬件是可靠的,该系统有防止出错的监测的手段,而且有证据证明其运行过程是正常的该电子数据是由对其不利的方当事人保存或提供的该电子数据证据时在正常业务活动中生成并保管的。如果电子数据证据自形成之时其,其内容直保持完整,没有改动,则视为具有完整性。如果有证据证明下情形之的......”。
8、“.....在所有关键时刻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该电子数据证据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或其他类似设备,在所有关键时刻虽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但其不正常运行的事实并不影响电子记录的完整性该电子数据证据是由方当事人记录或保存的,而举出该电子数据证据对此人不利该电子数据证据是由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在正常的业务活动中记录或保存的,而此人不受任方当事人的控制行事在证明属实的情况下,通过模拟电子技术获得的电子数据证据复印件的证明力小于原件,通过数字电子技术获得的电子证据复印件的证明力等同于原件。若同事实存在若干份电子数据证据时,般应遵守如下规则来判断其证明力经公证获得的电子数据证据,其证明力大于非经公证获得的电子数据证据在正常业务活动中制作的电子数据证据,其证明力大于为诉讼目的而制作的电子证据由不利方保存的电子数据证据的证明力最大......”。
9、“.....由有利方保存的电子数据证据的证明力最小。何家弘,然赋予其独立的法律地位,但在很多反面也存在缺陷。在证据规则方面,部分形式的可采性有所规定,但是证明力等却很少提及在立法部门方面,包括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地方以及司法机关。由于电子数据证据立法的分散性和不系统,导致司法机关在处理涉及电子数据证据问题的案件时,没有统适用的标准,很容易使案件的审理变得复杂,以及审理结果不致,所以在我国信息化逐步发展电子数据证据问题层出不穷的情况下,完善电子数据证据的民事立法,是实践的必然要求。中国电子数据证据立法遇到的问题应该是立法模式和立法角度的问题。它主要包括哪个层面立法机关进行立法,选择何种立法形式等。关于立法机关问题从世界各国立法情况看,电子证据既有国家立法,也有地方性立法。从我国相关立法来看,同样既有国家级的法律涉及电子数据证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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