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月日发布,中国应用法学网,最后访问日期年月日。,权威的主流媒体迅速跟进,不断地披露于欢案的更多事实与细节。如澎湃网首先发力于月日发布深度报道山东‚刺死侮母者‛案证人讲述民警处警细节开着执法记录仪。此后,新京报中国青年报等媒体也分别于日日发布了多方介入‚辱母杀人案‛调查,于欢改判正当防卫有无可能性辱母杀人案细节目击者称于欢被椅子杵后反击等跟进报道,进步将更多案件细节公之于众。权威的主流媒体第时间跟进报道于欢案,并向公众挖掘出了更多不为人知的细节,为广大网友参与话题讨论时提供了好充分的解释和说明,以更好地促进社会公众对案件事实的认识和对法律适用的理解。法律学者的理论结合实践分析在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之间,大部分社会公众会更容易感性地受到社会舆论的影响进而做出简单的‚该死或不该死‛的判断。但司法实践中,案件事实不仅涉及被害人及其家人......”。
2、“.....甚至第方。法律规定在案件中的适用不仅要考虑定罪情节,也要考虑相关的量刑情节既往的判决情况和以后的社会影响。因此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之间的有机结合使法律学者有了可以发挥专长的空间。法律是门社会科学,法律学者在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案件中应积极参与,结合自身的理论知识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有理有据的分析和论证,这样不仅能使更多的民众对法律有更深的认识和了解,也有助于通过相关解释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结语公开公平和公正是司法的项基本原则,案件处理的公开公平最终要通过案件是否实现司法公正体现出来。在网络媒体发达的今天,司法案件的公开已越来越广泛,社会公众对司法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当案件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时,回避是最差的解决方法,这样不仅会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综合上述两个案件的对比分析,笔者认为要实现社会舆论在热点司法案件中的正面影响......”。
3、“.....毕竟‚如果社会公众不能以合理的方式,全面客观地感知认识案件的真实情况,就不可能做出对于当事人行为的正确评价,由此形成的社会舆论就不能反映真实的民意‛,不能对司法公正形成良性的促进推动作用。媒体的客观公正报道从我国媒体的发展情况来看,可以把媒体分为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两大块,传统媒体如报纸电视广播等,网络媒体如微信自媒体移动新闻客户端微博客等。从相关案件的社会舆论发展来看,虽然传统媒体均有跟进报道,而且部分案件还是由传统媒体先报道,如于欢案,但舆论的发酵和沸腾主要在互联网,特别是微博客。而且从内容上看,网络媒体由于评论和转发方便,影响的受众更广,内容上多倾向于感性的情绪宣泄,如果没有及时理性地梳理和引导,极易引起全社会的负面情绪蔓延。在这形势下,传统媒体应保持相应的客观和冷静......”。
4、“.....发挥特长,在报道论在热点刑事司法案件中良性社会舆论的构建司法管理论文真严谨客观理性的案件报道下,网络媒体的迅速转发和传播能够有效引导社会公众对案件事实本身的理性关注和认识,两者的相互结合为社会舆论的良性发展创造条件。司法机关的积极回应涉及案件的相关报道,司法机关应及时客观地予以回应。在我国目前的司法环境中,司法机关在案件情况的掌握上占有天然优势,在公众心里是司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天然实施者。在有关案件的报道引起社会关注和讨论时,司法机关应及时予以回应,这种回应方面可以暂时中止与案件事实不符的各种报道和猜测,另方面也会增强公众对司法机关有担当的印象,为司法机关之后对案件的处理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回应,不应仅限于案件的定罪情节,还应包括案件的相关量刑情节。因为司法公正不仅包括定罪准确,也包括量刑适当,这点在于欢案中体现得最为明显。药家鑫案的案情介绍药家鑫......”。
5、“.....年月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因怕被害人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想法,将被害人刺了刀致其死亡。年月日,被告人药家鑫在父母的陪同下投案。年月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媒体迅速跟进,不断地披露于欢案的更多事实与细节。如澎湃网首先发力于月日发布深度报道山东‚刺死侮母者‛案证人讲述民警处警细节开着执法记录仪。此后,新京报中国青年报等媒体也分别于日日发布了多方介入‚辱母杀人案‛调查,于欢改判正当防卫有无可能性辱母杀人案细节目击者称于欢被椅子杵后反击等跟进报道,进步将更多案件细节公之于众。权威的主流媒体第时间跟进报道于欢案,并向公众挖掘出了更多不为人知的细节,为广大网友参与话题讨论时提供了全面的事实基础,从而有效地缓解了社会矛盾,将社会心态向理性的发展方向进行引导。详见房立俊‚于欢案‛舆论背后的社会心态及媒体引导研究‛......”。
6、“.....截至其执行死刑的年月日,公开期刊发表的论文数量为篇,且这些论文中没有知名学者的参与。刘春热点刑事司法案件中良性社会舆论的构建由药家鑫案于欢案的比较谈起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论在热点刑事司法案件中良性社会舆论的构建司法管理论文。综合上述两个案件的对比分析,笔者认为要实现社会舆论在热点司法案件中的正面影响,需热点案件中应积极参与,结合自身的理论知识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有理有据的分析和论证,这样不仅能使更多的民众对法律有更深的认识和了解,也有助于通过相关解释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结语公开公平和公正是司法的项基本原则,案件处理的公开公平最终要通过案件是否实现司法公正体现出来。在网络媒体发达的今天,司法案件的公开已越来越广泛,社会公众对司法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当案件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时,回避是最差的解决方法......”。
7、“.....而且会影响案件最终的判决公正。面对热点案件,直面舆论积极参与回应才是正确的选择。媒体的客观公正报道司法机关及时有效的回应和法律学者有理有据的分析讨论,者有机结合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互动。‚司法审判中,司法机关和利害相关人及公众通过相互的对话和理性协商,对法律事件的处理达成致,进而形成法律的规则,才能在共同意见的形成过程中直保持正义,才能推动实体法律制度在全部参与者的协商中日趋完善。‛参考文献王海英网络舆论与公正司法的实现法学论坛,罗朋‚微‛力量下综合上述实证研究和故意杀人罪指导案例的对比,药家鑫不属于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被告人,但其最终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从客观上看不能否认网络舆论对司法机关的审判造成的负面影响。从药家鑫案的网络舆论内容来讲,社会舆论之所以强烈要求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8、“.....在这种社会舆论氛围下,社会舆论呈现出面倒的‚严惩药家鑫‛的声音,对于案件本身事实和情节的关注和理性分析在当时的舆论环境中比较缺乏,声音也非常微弱,这种面倒的非理性的社会舆论氛围给司法机关造成了强大的压力,最终导致了司法机关对药家鑫适用死刑立即执行的不适宜结果。于欢案的案情介绍及分析如前所述,社会舆论在没有理性引导和约束的情况下极易形成舆论的狂欢,进而影响司法公正的实现。但从司法公开公平公正大原则出发,社会舆论作为民意表达的种途径,如果引导得当,完全可以成为实现司法公正公开公平的良好助力。‚法追求法律上的公正,网络舆论追求道德上的公正,者在价值追求上最终统于社会公正。网络舆论有利于保障司法公正和独立。‛酌情从宽处罚,对其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同时,鉴于其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又系累犯,且被害人亲属不予谅解,故依法判处被告人李飞死刑,缓期年执行......”。
9、“.....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上述两个故意杀人罪的指导案件中,案件基本事实共同之处有以下点第,均为熟人作案,起因是感情纠纷第,均使用作案工具连续多次刺砸被害人,导致被害人死亡第,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但未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在第点的杀人动机上,两起指导案例中的起因均为感情纠纷,因熟人情侣之间的纠纷而杀人是否比陌生人之间的因琐事纠纷引起的杀人更情有可原这点不同人有不同的看法。在笔者看来,对有感情联系的情人实施杀人的恶性要明显大于对陌生人实施杀人行为。在第点的行为手段上,王志才案中法院认定其‚手段特别残忍‛,李飞案中法院认定其‚手段残忍‛,两个案件中被告人分别使用尖刀连续捅刺被害人颈部胸腹部和背部等关键部位,使用铁锤击打被害人头部这关键部位,这些手段与药家鑫案使用刀具在被害人前胸后背等部位连捅数刀相比,在使用工具行为方式上具有相似性,甚至从击打部位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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