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缺失引起的问题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次,受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加重诉讼成本是必然的,由于诉讼活动影响正常工作和学习还会再次导致受害人经济损失。基于目前我国对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禁止性规定,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完善我国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建议立法层面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民事诉讼法领域已经得到法律认可和支持,在刑事诉讼法领域直处于缺失状态。学者意见和法学界的争论都会加快立法进程,基于目前我国该制度的发展现状,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将该制度写进我国刑事诉讼法。在此,我认为,我国立法机关要加快附带民的性质精神损害是否能用金钱来衡量,并给予货币形式的金钱赔偿,法学界向来存在争议,总结各种观点,主要分为反对派和赞成派两派。反对派又可以分为两种,第种观点认为,精神损害是无法判断无法衡量的......”。
2、“.....从而否认精神损害赔偿的可能性。第种观点认为,精神损害属于人的精神领域。赞成派从个不同角度对精神害赔偿制度进行分析。第,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具有惩罚性,任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人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和惩罚。第,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具有补偿性,由于精神损害不能正常工作,产生些经济损论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论文原稿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要精神损害赔偿,但赋予受害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权利,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美国侵权法规定由人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心理和精神上的痛楚或严重粗暴行为造成身体权利或精神方面权益严重受损的,或故意伤害其他人的合法利益,导致受害者遭受精神痛苦的,受害者有权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对于受害者而言,避免多次审判带来的财力物力的损耗。对于法院而言,法院避免重复审判,节约司法成本。广义说认为......”。
3、“.....相对于生理伤害而言,精人格权荣誉权遭受不法侵害,并因此产生精神和生理上的痛苦。精神损害与财产损害是层面不同的两个概念。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实质,是指自然人公民在人身权或者财产权遭到不法侵害,致使其精神遭受痛苦时,受害者及其家属有权要求侵权行为人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般来说,精神损害包括两种情形,种是受害人遭受财产或者身体损害后而导致的精神损害,另外种是,由侵权行为直接导致的受害人精神损害。论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论文原稿。第,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具有抚慰性。受害人心理上得到慰藉,无论对其身体还是精神都有较适用范围,法律具有严格性和准确性要求,模糊重复的规定违背法律原则。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精神损害是否能用金钱来衡量,并给予货币形式的金钱赔偿,法学界向来存在争议,总结各种观点,主要分为反对派和赞成派两派。反对派又可以分为两种,第种观点认为......”。
4、“.....在现实生活中具有不可实施性,从而否认精神损害赔偿的可能性。第种观点认为,精神损害属于人的精神领域。赞成派从个不同角度对精神害赔偿制度进行分析。第,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具有惩罚性,任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人都要接被害人角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害人没有遭受经济损失,单纯由于心理方面和精神方面遭受损害而提起诉讼索要精神损害赔偿,我国法院拒不受理。很显然,在刑事领域被害人无权提起诉讼索要精神损害赔偿。有些犯罪行为,对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并未产生物质损害和经济损失,但是对于被害人及其家人来说为此引起的精神损害是巨大的。其次,受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加重诉讼成本是必然的,由于诉讼活动影响正常工作和学习还会再次导致受害人经济损失......”。
5、“.....不难得出,附带民事诉讼审理过程中要遵守民事法律的规定,在我国的民事领域现行法律是允许主张精神损害赔的,也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的适用条件和范围。然而,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明文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禁止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前文已经提到附带民事诉讼也就是刑事程序中的民事诉讼程序,但是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上却截然不同,边是肯定,另外边是完全禁止,这显然是矛盾的。司法机关层面。我国法律对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的面,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也随之应运而生,为了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针,建设法治社会,也为了顺应世界发展潮流,更好融入世界其他地区,我国也应以法律形式将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确定下来。参考文献陈光中刑事诉讼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宋大伟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法制博览......”。
6、“.....王敏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探讨法制博览,刘玉民精神损害赔偿北京中国民主法律出版社,杨临萍国家损害赔偿案件中精神践中,司法机关应该主动提醒被害人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并记录在案。不排除有些人怠于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种情形应视为自愿放弃起诉权和胜诉权。第,无论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还是附带提起,其实质都是民事诉讼领域,理所当然应该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否则就会导致当事人运用法律错乱,无法可依的局面,司法机关也会出现上述问题,所以,法律应明文规定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应该在刑事诉讼发动后附带进行,但是实践中不乏有犯罪嫌疑人畏罪潜逃,下落不权行为人的定罪量刑中。所以对受害人的精神伤害赔偿着重点并不在于惩罚和抚慰,而是补偿被害人。公平原则。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
7、“.....两者需要相互结合综合考虑,特定因素主要包括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被害人精神损害的严重程度与否,侵害行为导致的后果以及在社会上造成的不良影响等。酌定因素包括侵害人的事后认错态度和事后补救措施,双方当事人的身份特征,被告家庭经济条件等等。在具体的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中,必须要综合考虑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确定合理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为了论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论文原稿定不单单会严重影响司法机关的办公效率,还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证据是检察院负责的,但是根据人民法院的职责,需要对证据组织检查和筛选。在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刑事审判人员对该案有最直接最深刻的认识。但是如果另案提起民事诉讼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受害人经过段时间的疗养和恢复,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会有定的好转,再加上些证据的由于时间较长会有定的破损这些都会影响法官对案件的判断和审理......”。
8、“.....论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论文原稿诉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允许受害人主张财产损失和物质损失赔偿,但并没有提及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可以得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是明令禁止的,所以在刑事诉讼领域受害人无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因犯罪行为遭受财产物质损失或者人身权益损害后引起精神损害的案件屡见不鲜,法院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律不予受理对受精神伤害者和利害关系人而言显然是不公正的,也违背人道主义精神,容易激起受害人报复侵权行为人,甚至仇视社会的心理。我国附带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证据是检察院负责的,但是根据人民法院的职责,需要对证据组织检查和筛选。在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刑事审判人员对该案有最直接最深刻的认识。但是如果另案提起民事诉讼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9、“.....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会有定的好转,再加上些证据的由于时间较长会有定的破损这些都会影响法官对案件的判断和审理,导致案件的审判结果可能并没有原案司法机关客观公正。但是,过失是否需要赔偿精神损失,学术界直有不同的声音,我认为侵权行为人即使是过失也应该赔偿受害人精神损失费害赔偿制度疑难问题研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赖国东刑事被害人如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报,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之评算方法课题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之评算方法北京中国法律出版社,张新莹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研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贾言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问题法制博览,。我国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现状及问题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的现状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侵权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财产损害的,受害人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经济损失赔偿的权利,我国刑事诉讼法允许受害人和公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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