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但是其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研究方法,使其在产生之初就存在先天的缺陷。分肢说认为,事实理由并不是构成诉讼标的的要素,诉讼标的仅由诉的声明构成,亦即以诉的声明为诉讼标的的识别标准。该说有力地解决了旧实体法说和射性强的是,放射性弱的就是。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借助的事物所处周围的环境中的要素对事物进行识别,此时该环境要素只是事物识别标准的构成要素,而并非该事物本身的构成要素。我们之所以会陷入诉讼标的的确定标准与诉讼标的的识别标准必须是同的认识误区,原因就在于我们借助环境中的事物对诉讼标的进行识别的时候,习惯论诉讼标的的识别标准论文原稿诉,而这显然是荒谬的。笔者认为,不单单是分肢说,包括旧实体法说分肢说以及新实体法说在内的所有诉讼标的学说都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缺陷的最主要原因是,我们都在认识论上陷入了同个误区......”。
2、“.....当然,通过事物本身的构成要素来识别不同的事物,符合认识论的般规律。但,相同的事实关系与相同的诉的声明,都只会产生个诉讼上的请求。即当诉的声明与事实理由均为单数时,诉讼标的为单数诉的声明和事实理由只要其中之为复数,则诉讼标的为复数。分肢说虽然有力的解决了旧实体法说在请求权竞和问题上的理论缺陷,但是其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研究方法,使其在产生之初就存在先天的缺陷。因此,在我国民事可能的。他认为,凡基于同个事实关系发生的,以同给付为目的的数个请求权存在时,并非真正的竞合,而只不过是请求权基础的竞合。真正的请求权竞合是指,几个事实关系发生几个请求权,同时请求的内容又是相同的情形。但新实体法说仍有定的缺陷,主要体现在新实体法在消灭时效上所遇到的困境......”。
3、“.....由于民参考文献常怡比较民事诉讼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常怡比较民事诉讼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段后省请求权竞合与诉讼标的研究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中村英郎新民事诉讼法讲义北京法律出版社,。分肢说认为,事实理由并不是构成诉讼标的的要素,诉讼标的仅由诉的声明构成,亦即以诉的声明为诉讼标的的识别标准。该说有力地所适用的实体法律规范。而实体法律规范的普适性和高度抽象性,注定了它不能作为诉与诉之间的区别标准。那么能作为诉与诉之间区别标准的只有事实和效果了。但是需要说明的是,而如前文所述,效果即是原告的诉的声明,是裁判的对象,而事实在大陆法系国家段论的裁判逻辑之下,同法律共同构成裁判的前提,并非法院的裁判对象,但它能在使标的是诉的要素之,而诉讼标的理论是民事最核心的问题之,因为诉讼标的的正确识别影响着诉的合并诉的变更的正确识别......”。
4、“.....影响着是否属于重复起诉的正确甄别。因此,可以说诉讼标的理论对于整个民事诉讼至关重要,是整个民事诉讼的支柱。那么在不能通过事物本身的构成要素进行识别时,应该借助何种环境因有,即诉的声明和事实理由,因此相对应的诉讼标的识别标准的构成情况也有两种,是仅需依靠诉的声明就能将诉讼标的识别开来的情况另种是诉的声明需要事实理由的辅助才能将诉讼标的识别开来的情况。关键词诉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的识别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诉诉,是指当事人根据自己对法律的立即,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向律事实的相应法律效果,即法律对于社会关系的调整是通过规定种法律事实将产生种法律效果来进行的。因为法院的裁判即是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因此,法院的裁判相应的也包含以下个因素,事实效果和所适用的实体法律规范。而实体法律规范的普适性和高度抽象性......”。
5、“.....那么能作为诉与诉之间区别标准的只论诉讼标的的识别标准论文原稿效果这要素不能正确区分不同诉讼标的的情况下,辅助效果这要素,起到区别不同诉讼标的的作用。综上,笔者认为,诉讼标的的识别标准构成要素有,即诉的声明和事实理由,因此相对应的诉讼标的识别标准的构成情况也有两种,是仅需依靠诉的声明就能将诉讼标的识别开来的情况另种是诉的声明需要事实理由的辅助才能将诉讼标的识别开来的情假定和处理两部分。假定部分规定的即是法律事实,即能使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事实,它是种自然事实。而处理部分规定的是假定部分即法律事实的相应法律效果,即法律对于社会关系的调整是通过规定种法律事实将产生种法律效果来进行的。因为法院的裁判即是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因此,法院的裁判相应的也包含以下个因素......”。
6、“.....中村英郎新民事诉讼法讲义北京法律出版社,论诉讼标的的识别标准论文原稿。那么在不能通过事物本身的构成要素进行识别时,应该借助何种环境因素来辨别事物呢具体来说,在不能通过分肢说的诉的声明来区别不同的诉讼标的时,要借助何种因素来对不同的诉讼标的进行正确的区分呢要回来辨别事物呢具体来说,在不能通过分肢说的诉的声明来区别不同的诉讼标的时,要借助何种因素来对不同的诉讼标的进行正确的区分呢要回答这个问题,还是要回到大陆法系规范出发型的诉讼中。因为在大陆法系国家,判决是按照实体法律规范作出的,因此实体法律规范的结构决定了裁判的结构。在大陆法系国家,民事实体法律规范的结构般包院提出的解决民事争议,保护其实体法上的权利的请求。简而言之,诉是司法解决纠纷的请求或者司法保护的请求。学界关于诉的要素存在要素说和要素说......”。
7、“.....要素说认为诉的要素包括诉讼标的诉的理由和当事人。正确识别诉的要素有助于诉特定化,正确区分此诉与彼诉。无论是要素说还是要素说均认为诉事实和效果了。但是需要说明的是,而如前文所述,效果即是原告的诉的声明,是裁判的对象,而事实在大陆法系国家段论的裁判逻辑之下,同法律共同构成裁判的前提,并非法院的裁判对象,但它能在使用效果这要素不能正确区分不同诉讼标的的情况下,辅助效果这要素,起到区别不同诉讼标的的作用。综上,笔者认为,诉讼标的的识别标准构成要这个问题,还是要回到大陆法系规范出发型的诉讼中。因为在大陆法系国家,判决是按照实体法律规范作出的,因此实体法律规范的结构决定了裁判的结构。在大陆法系国家,民事实体法律规范的结构般包括假定和处理两部分。假定部分规定的即是法律事实,即能使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事实......”。
8、“.....而处理部分规定的是假定部分即论诉讼标的的识别标准论文原稿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消灭时效,在新实体法说下,由于其实际是个请求权,那么这以请求权的消灭时效到底是应该适用侵权责任的消灭时效还是合同责任的消灭时效这是新实体法说不能回答的问题论诉讼标的的识别标准论文原稿。参考文献常怡比较民事诉讼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常怡比较民事诉讼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段后省请肢说的理论缺陷,但是在以金钱或者种类物为标的的给付之诉中,无法区别不同之诉。新实体法说该说由德国学者尼克逊首先倡导。尼克逊认为请求权竞和属于民法领域的问题,若民法学者自己不进行修正,仅靠诉讼法学者的片面努力,想在诉讼法上建立诉讼标的的概念,区分诉讼标的的单复数,找出识别诉讼标的的根据,是不可能的。他认为,凡基地将其作为诉讼标的本身的构成要素来看待了......”。
9、“.....诉讼法说又分为分肢说和分肢说。分肢说认为,诉讼标的由诉的声明以及陈述的事实关系所决定,相同的事实关系与相同的诉的声明,都只会产生个诉讼上的请求。即当诉的声明与事实理由均为单数时,诉讼标的为单数诉的声明,在些情况下,在仅观察事物本身的构成要素还不能正确认识和辨别事物时,我们就需要借助于事物本身所处的环境中的些因素来加以识别,例如化学中的同位素就是如此,和从本身的构成要素上来讲都是铀元素,此时我们从其本身的构成要素上无法对其进行区别,我们要做到对这两者进行正确的区分就需要对其周围的放射性进行区分,环境中讼保护当事人利益的目的论下,笔者认为,诉讼标的应界定为原告在诉的声明中所表明的抽象的法律效果的主张。诉讼标的识别标准的确定分肢说存在的缺陷即在于金钱或者种类物的给付之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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