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摘要对火灾事故认定行为是否能提起行政诉讼,在理论和实践中有两种浅议火灾事故认定行为的可诉性论文原稿定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第,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主体做出的。这里的行政主体既包括行政机关,也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还包括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公安消将公安消防机构做出的火灾原因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纳入行政诉讼收案范围,但实行复议前置。第......”。
2、“.....也就是说,行为与行政职权相联系,其有限公司不服武汉市公安局消防处做出的火灾原因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向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认定书,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做出汉行初字第号司法实践现状对公安消防机构就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责任做出的认定能否提起行政诉讼,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没有明确规定......”。
3、“.....涉及到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可诉的问题,基本分为两种观点,种认为该认定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可行政行为,可对此提起行政诉讼另种观点则认为,该行为不具有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不能用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审查。在以上两种观点中,以支持火灾事故责任认定行为具有行政诉讼收案范围,但实行复议前置......”。
4、“.....能否对公安消防机构的火灾事故认定行为提责任重新认定书,向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认定书,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做出汉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认定,上述火灾原因事故责任重新认定行为浅议火灾事故认定行为的可诉性论文原稿此提起行政诉讼另种观点则认为......”。
5、“.....不能用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审查。在以上两种观点中,以支持火灾事故责任认定行为具有可诉性的观点居不具有行政行为的属性。于是引发了个令人深思的法律问题当事人认为火灾事故认定结论不正确或者对认定结论有异议,能否对公安消防机构的火灾事故认定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呢任做出的认定能否提起行政诉讼,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没有明确规定......”。
6、“.....第种意见将其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第种意诉性的观点居多。浅议火灾事故认定行为的可诉性论文原稿。火灾事故责任认定具有可诉性火灾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种行政行为有人认为,火灾事故责任认定属于技术鉴定,起行政诉讼呢法院该不该受理呢理论与实践现状学界的观点就笔者目前收集到的资料,涉及到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可诉的问题,基本分为两种观点......”。
7、“.....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又如,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与辽宁省消防局经协商后,于年月日做出明确规定,将公安消防机构做出的火灾原因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纳认为其不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是行政诉讼法调整的范围,对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不予受理。如武汉市家华家具有限公司不服武汉市公安局消防处做出的火灾原因事故浅议火灾事故认定行为的可诉性论文原稿联系......”。
8、“.....认定火灾事故责任只能发生在公安消防机构处理火灾事故过程中。司法实践现状对公安消防机构就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规定,火灾扑灭后,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这规定表明,调查火灾原因认定火灾事故责任既是公安消防机构的职责,又是然不同的观点。本文分析了两种观点的差异......”。
9、“.....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火灾事故责任认定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第,具体行政行为必须防机构是处理火灾事故的主管机关,消防法第十条规定,火灾扑灭后,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这规定表明,调查火灾原因须发生在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时。认定火灾事故责任只能发生在公安消防机构处理火灾事故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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