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般人格权的规定。般人格权是具体人格权的高度概括,拉伦茨就曾说过,般人格权具有概括广泛性。所以,般人。也就是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人格独立,人格平等,人格尊严。人格独立是指民事主体在人格上律平等,任何人不享有特权。在法律面前,任何民事主体都具有平等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人格,不受他人干涉和控制。人格独立包含两方面的含义民事主体的人格由其自身支配。民事主体的人格生而平等,每个人都可依自己的精神生活物质生活的需要自由支配自己的人格,他人不得支配,否则将是对他人独立人格的否定。民是主体的人格不受他人干涉和控制。人格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任何组织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和控制他人的人格。人格平等,也就是说个人,不论其在社会上有何种身份命垂危且极度痛苦的人,这是对个人的解脱。至于克隆人,做为科学的进步,克隆人是不允许的,但是为了人的生存可以对人体器官进行克隆......”。
2、“.....我国法律规定的还不尽完美。首先,在民法通则中只规定了对生命健康隐私等人格利益的保护制度,这些具体的人格权不能完整的概述人格权利,导致了对些人格权的保护力度不够,可能造成对民事主体的侵害。其次,我国人格权在立法体制上存在显著的缺陷,人身权和财产权是民事权利的两大组成部分,财产权的物权和债权都是作为独立的编在法律上加以规定的。人格权试论人格权的民法保护论文原稿权。而这些权利不能构成完整的人格权利,需要进步完善和补充。例如,现在已经比较完善的隐私权身体权等还没有体现在立法当中。关于般人格权的规定。般人格权是具体人格权的高度概括,拉伦茨就曾说过,般人格权具有概括广泛性。所以,般人格权作为公民各种人格利益的综合,虽然法律上可以对各种人格权加以具体列举,但是社会不断发生变化,我们只有把立法立在时代前列......”。
3、“.....关于性自主权。目前的学理上和立法中对于这个人格权利存在着很大的意见,对其不能很好的正视,性自主权是个独立的人格权利,应该得到承认尊重和保护,不式,有元模式和多元模式。也就是人格权的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之争。笔者认为,在学理上的理论之争,本质上就是在立法上的综合概念和独立概念之争,即般人格权是对各项具体人格权的采用高度概括的方式赋予自然人和法人享有的具体人格权的集合。而具体人格权则是指在立法时采取列举的形式将各项人格权立在法条中分条予以规定。由于理论的争论是为了立法的完善,对于我们中国而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立法时采取般人格权的立法模式,可以弥补在实际情况中所出现的突发情况,使法律有个补救措施。本文中,将主要介绍的就是般人格权,以下简称人格权。我国民法权利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使公民的权利可以得到很好的保护......”。
4、“.....人格权是个人成为个完整的社会整体的不可分割的部份。目前,世界各个国家对于人格权的重视程度是有史以来最为关切的。但是各个国家对于人格权还存在着理论和立法上的分歧,对于人格权的保护也是参差不齐。本文对公民人格权利法律保障进行了讨论。关键词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人格权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人格权由来及其基本内容人格权的含义人格权来源于人身权,是人身权的主要内容之,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在以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肖像权是以民事主体的肖像为利益来源的客体,也就是自然人所特有的从自己的肖像上所表现出来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种人格权。肖像权所体现的基本利益主要是民事主体的精神利益,同时也从定层面上体现着定的物质性利益。肖像权是自然人所特有的种民事权利。肖像权又包含着肖像的制作权,维护肖像的完整权和肖像使用权......”。
5、“.....名誉,般说来,是指社会对民事主体的人品才能风格以及其他素质的进行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本质上是每个民事主体对自身的名誉所带来的利益所享的许可的情况下,偷听民事主体的电话或者私自闯入民事主体的住所或临时居住地,私自拆阅民事主体的信件信函,对民事主体进行监视等等。披露他人的隐私主要是指利用民事主体的肖像在公众场合进行不合理的宣传和侮辱性的宣传,使他人对该民事主体产生不好的印象。第,精神折磨,指故意或者过失致他人蒙受精神上的痛苦,常见的行为有咒骂侮辱。试论人格权的民法保护论文原稿。身体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以及其他组织的人格权。身体权是自然人的基本人格权,表现为自然人对于其自身的物质性人格权利的不可转让性的支配权。其内容主要包括身权。名誉,般说来,是指社会对民事主体的人品才能风格以及其他素质的进行的综合评价......”。
6、“.....随着人类向越来越高层次的文明社会进化,主体的自尊心自豪感不仅仅体现在个人的价值上,更是体现了个民族个国家整体素质的水平。婚姻自主权是近代社会发展而来的项人格权,是对旧的家族权的种否定,它主要是指当事人对其婚姻配偶的选择上以自身的想法进行选择,不受他人强迫和干涉,是个人意志的完美展现。打破了旧的婚俗体制。身体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以及其他组织的人格权。身体权是自权利之中,就是这两种权利结合的产物如知识产权继承权等。由此可见,人格权是民法中的基本权利。人格权的存在从人格权产生之初就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理论模式,有元模式和多元模式。也就是人格权的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之争。笔者认为,在学理上的理论之争,本质上就是在立法上的综合概念和独立概念之争......”。
7、“.....而具体人格权则是指在立法时采取列举的形式将各项人格权立在法条中分条予以规定。由于理论的争论是为了立法的完善,对于我们中国而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立法利之,人格权是民事权利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与民事主体的人身须臾不可分离。对于人格权的保护在现代社会中法律的规制日益健全和完善,对于公民的般人格权利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使公民的权利可以得到很好的保护,但是在很多方面对于人格权的保护还存在着薄弱的环节。人格权是个人成为个完整的社会整体的不可分割的部份。目前,世界各个国家对于人格权的重视程度是有史以来最为关切的。但是各个国家对于人格权还存在着理论和立法上的分歧,对于人格权的保护也是参差不齐。本文对公民人格权利法律保障进行了讨论。关键词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人格权中图分类号文献试论人格权的民法保护论文原稿体完整性保持权和对自己身体组成部分的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支配权......”。
8、“.....使自身生理机能正常工作和功能的完好发挥,从而维持人体正常的生命活动为内容的种人格权。健康是人类维持自身生命正常活动的基础,健康权包括了健康维护权劳动能力的保有利用和发展权健康利益的支配性权利。姓名权名称权是自然人以及法人自主决定使用和依照法律的规定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姓名权名称权是自然人或法人用来区别于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的标志。对于自然人或法人来说,他就代表着民事主体自身,代表着民事主体的人格利于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的标志。对于自然人或法人来说,他就代表着民事主体自身,代表着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第,侵犯他人隐私,也就是侵犯私人秘密的行为,如非法侵入搜查监视窃听偷拍非法披露等。这是根据欧美法系中的美国,另外,还根据些国家和地区关于隐私权的判例,学者对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总结有下列几种类型。在我国法律实践中......”。
9、“.....如为了种经济利益使用其它民事主体的名字和照片。般说来,民事主体的名字或照片与广告相联系起来的话就属于有价财产,未经民事主体本人许可就加以利用就形成侵犯他人人格权是指在没有得到法律好是个个生命体,虽然未脱离母体,但是他也有呼吸,心脏跳动,在抽象当中可以视为独立的生命体。对于他的保护学术界争论不休,存在着很大分歧,笔者认为,胎儿在出生之前虽然不是独立呼吸的,但是也是个生命体。应当给与保护。安乐死和克隆人在我国法律上是不允许的,笔者认为安乐死虽然结束了个人的生命,但是他是结束了个生命垂危且极度痛苦的人,这是对个人的解脱。至于克隆人,做为科学的进步,克隆人是不允许的,但是为了人的生存可以对人体器官进行克隆。人格权法律保护的完善人格权制度作为对人格利益加以保护的法律制度,我国法律规定的还不尽完美。首先然人的基本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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