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用人单位数占本辖区用人单位总数的比率。五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率。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中,用人单位实施职业卫生三同时的项目所占的比率。六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率。指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表原件或复印件劳动者超过人的,原则上需提供不少于份年度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近两年内年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劳动者超过人的,原则上需提供不少于份工作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与警示标识情况汇总表,以及职业病危害公告栏与警示标识照片的复印件资料年度接受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督检查的记录。职业病危害作业情况览表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市局评估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五工作指标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指用人单位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网络平台登录注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依法申报职业病促用人单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改善工作场所条件,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
2、“.....针对建材冶金粉尘木材加工家具制造石材加工制鞋箱包电镀化工电力印刷制革陶瓷以及本辖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等重点领域企业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要结合上半年江安监号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筛查确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名单。三工作分工为迎接年国家安监总局和省衢州市江山市安监局对我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考核和评估,镇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指导督促汇总和上报工作,具体由镇安监站牵头负责组织和实施。各行政村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完成申报率培训率体检率现场检测率告知率公告栏与警示标识设置率等工作指标。四工作方式和内容检查的方式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安监站组织检查主管部门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责任到位检查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市安监局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重点企业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予以通报。二检查的主要内容各行政村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在有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
3、“.....检查以资料检查为主,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台帐资料目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为进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强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责任主体意识,根据衢州市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的通知衢安监号要求,决定于年月至年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工作目标贯彻落实浙江省职业病防治规划衢州市职业病防治规划要求,摸清我镇用人单位数量,评估我镇重点行业用人位数占本辖区用人单位总数的比率。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指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的用人单位数占本辖区用人单位总数的比率。八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指实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的用人单位数占本辖区用人单位总数的比率。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公告栏与警示标识设置率。指设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公告栏与警示标识的用人单位数占本辖区用人单位总数的比率。十职业病危害防治检查覆盖率......”。
4、“.....六工作步骤宣传发动阶段年月至年月中旬各行政村要采取多种形式月日前上报衢州市安监局。二企业自查阶段年月下旬至年月上旬各企业对照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逐条自我排查,确定专人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关台帐资料对不符合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要求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计划,逐条逐项整改落实。三整改执法阶段年月中旬至年月底各行政村对检查中发现没有开展自查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江山市安监局将对各辖区职业病危害防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通报督查结果对督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或者没有开展专项治理的用人单位,经督促整改但仍拒不改正的,将依法给予处罚,直至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提请人民政府责令关闭。四迎接检查阶段深入用人单位进行宣传发动,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台帐资料目录快速发放至相关用人单位,并引导用人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同时,在前期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本辖区用人单位的行业规模构成比例包含大中小型企业,企业分型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等情况......”。
5、“.....市安监局综合科职业健康根据各辖区用人单位名单上报情况和浙江省安监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我市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确定江山市家备选用人单位名单衢安监号文件指令性任务于年表主要负责人名单在职证明安监部门或其委托机构颁发的职业卫生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名单在职证明安监部门或其委托机构颁发的职业卫生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年度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名单以及相应的职业卫生培训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近三年年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立项文件,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等相关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的相关材料,以及安监部门备案审核审查或者竣工验收的相关文件近三年年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汇总报告,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数占本辖区用人单位总数的比率。二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指用人单位负责人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并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数占本辖区用人单位总数的比率。三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6、“.....戒断后容易复吸且属于艾滋病高危人群。要彻底戒除其毒瘾,做好艾滋病检测防控工作,净化社会环境,单靠劳教戒毒机关方在所内进行的相关工作是不够的,必须依靠全社会各方的力量,特别是肩负类似职能的机关和部门大力配合支持,才能有所保障。为此,必须将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纳入系统的社会工程,建立联合管控帮教体化工程,明确公安司法疾病控制街道社区等各职能机关及部门的责任分工,实行信息网络化管理,通过信息共享,切实抓好所内的强制隔离戒毒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回归社会后接茬管控帮教艾滋病检测防控戒毒成果巩固及不良行为的预警疏导和教育等工作,以避免或减少复吸对社会的再危害。命危险的以及家庭或个人出现特殊情况,需办理出所的,已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关于撤销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问题未作表述。根据禁毒法规定,强制隔离戒毒是由县级公安机关决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旦出现需撤销强制隔离戒毒的情况,由谁来决定撤销,谁来执行,如何保证公平公正,如何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等等,笔者认为亟需明确。四关于执行权属委托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权在公安部门,执行权由公安司法行政劳教机关共同承担......”。
7、“.....笔者认为,结合劳教工作长期以来的执行经验,从执法的科学性公平性和便捷性等方面考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提前解除和延长期限的决定权应由或委托司法行政劳教机关及省级机关来执行。五关于保护性约束措施使用问题。禁毒法规定,对可能发生自伤自残等情形的戒毒人员,可以采取相应的保护性约束措施。由于使用保护性约束措施是项严格严肃的执法活动,因此,对其种类情形程序和管理的要求亟需予以明确。六关于诊断评估体系问题。禁毒法和司法部劳教局戒毒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建议强制隔离戒毒两年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由强制隔离戒毒所提出延长戒毒期加耐心细致的关怀更加科学的治疗方法更加有效的治疗手段,来实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理和心理康复的目标。具体说,就是理解他们因吸毒而产生的些精神痛苦和不正常的心理及行为,关心他们,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如改善居住生活及卫生条件,开通亲情电话,对身体疾病给予及时治疗,重树其做人的尊严......”。
8、“.....从而使戒毒成为其自觉行动。加强人文关怀及治疗,方面在脱毒阶段及时给予科学合理的医药干预,尽量减轻其痛苦,使其较平稳地渡过脱毒阶段另方面采用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正面教育社会帮助文体活动等综合措施,使戒毒人员在戒毒期间的生活过得充实紧张,淡化其对毒品心理渴求。四素质原则。管理警察及医务人员是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其自身的素质涵养和精神风貌以及对戒毒的理念,决定着人性化管理能否在强制隔离戒毒中体现和落实。因此,必须对管理警察及医务人员不断地加强教育培训,改善其知识结构,使其熟悉本专格的用人单位数占本辖区用人单位总数的比率。四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用人单位数占本辖区用人单位总数的比率。五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率。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中,用人单位实施职业卫生三同时的项目所占的比率。六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率。指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表原件或复印件劳动者超过人的......”。
9、“.....原则上需提供不少于份工作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与警示标识情况汇总表,以及职业病危害公告栏与警示标识照片的复印件资料年度接受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督检查的记录。职业病危害作业情况览表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市局评估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五工作指标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指用人单位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网络平台登录注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依法申报职业病促用人单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改善工作场所条件,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二工作对象各行政村要结合辖区实际,针对建材冶金粉尘木材加工家具制造石材加工制鞋箱包电镀化工电力印刷制革陶瓷以及本辖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等重点领域企业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要结合上半年江安监号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筛查确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名单。三工作分工为迎接年国家安监总局和省衢州市江山市安监局对我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考核和评估,镇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指导督促汇总和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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