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既承保生产期间因果树受灾所造成的损失,也承保结果期间的相关损失,其保险标的常绿那么农业保险是否能包括森林保险呢其实林木生产与作物栽培不相同。它具有生产周期长见效慢商品率高占地面积大受地理环境制约强林木资源可再生等特点。同时因为森林具有的大效益,即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森林所具有的生长周期长等特点,导致森林旦受灾方面很难恢复,另方面则损失巨大。因此,森林保险与农业保险相比有自身的特点,不能包括在农业保险当中。特点如下可续保期长在农业保险中,保险期按生长季节只有几个月,个有生命的标的就此结束,续保时是另个有生命的标的,而林木保险标的则是多年生植物加保险以及损失的填补。并且也显然与我们所直探讨的森林保险不相致。也既森林保险不能称作林业保险,森林保险立法时更不能以林业为保险标的。林木保险林木生长在树林中的树。根据森林法第条的规定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
2、“.....森林是地球上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是以林木为主体构成的系统性结构。如果叫做林木保险,其保险标的则不能包括森林保险的第种标的中的被保险对象的整体机能。而叫做森林保险,其标的则可以包涵作为森林组成部分的林木个体目前我国教科书森林保险应独立于农业保险单独立法论文原稿林业定义为培育和保护森林以取得木材和其他林产品的生产事业。有的将林业解释为林业不仅是指森林的经营,还包括了林产品加工分配市场,林地资源与水资源的利用与保护,以及与林产品生产有关的自然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因素。还有的将林业表述为在人和生物圈中,通过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从事培育保护利用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效益,且能持续经营森林资源,促进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协调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和社会公益事业。这些提法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林业的涵义......”。
3、“.....其承保对象是被保险人享有所有权或用益物权如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的物质标的物的经济价值是生命性标的,其承保对象就是被保险标的的生命和整体机能。其中,防护林,特种用途林主要以生命性标的为承保对象,再细致些,如防护林主要以整体机能为保险标的,而名胜古迹的林木价值则不仅仅是物质性的经济价值更重要的是其不可替代的人文价值,所以其生命为承保标的。而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碳林主要以物质性标的为承保对象,砍伐后尚未集中存放的圆木以及竹林等也是以物质性标的为承保对象。森林概念的合理成分会被林业规范性法律文件适时吸收,将其上升为法律意义上的森林内涵,使法律意义上的森林更能反映当时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要求。森林保险的标的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认为凡是符合以上森林法造林技术规程和森林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的森林都是森林保险的标的,下位法与上位法规定不同的,以上位法为准......”。
4、“.....可分为天然林和人工林按所有制形式不同,可分为国家所有林集体所有林和个人所有林按规模不同,可分为片林旁林和林木按功能不同,可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森林保险不同于农业保险的特点使森林保险单独立法具有了现实可能性。森林保险应单独立法森林保险除了具有以上所说不同于农业保险的特点外,还有最重要点就是其标的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必须单独立法。保险标的指的是保险公司所承保的对象,既,财产保险中的财产人身保险中的人的身体或寿命。森林保险应独立于农业保险单独立法论文原稿。摘要森林保险具有很多不同于农业保险的特点,而森林保险与农业保险在保险标的上的根本性区别决定了森林保险必须单独立法。同时,森林保险的标的也决定了森林保险的名称不能为林业同于农业保险首先,序列林价与费率林业生产的劳动和资金投入往往要十几年或几十年才见效益的。采种育苗整地造林阶段投入的以上......”。
5、“.....经营者投入逐渐减少,并维持定水平。而林价立木价值与生产者的阶段投入缺乏相关性,林木价值在不同生长期有不同价值。即所谓序列林价,也就是说,林业这个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相结合的过程中,前期中期和后期,自然力的作用随时间的推移而渐渐增多,立木价值不断增大,而经济的投入则与此相反,林木生长期越长,投入越少,即所谓以林养林。其次,损失率与费率区了其必须单独立法。保险标的指的是保险公司所承保的对象,既,财产保险中的财产人身保险中的人的身体或寿命。费率制定与农业保险不同森林保险费率因与保险标的及其生产特点密切相关,因此费率制定不同于农业保险首先,序列林价与费率林业生产的劳动和资金投入往往要十几年或几十年才见效益的。采种育苗整地造林阶段投入的以上,其后是幼林抚育阶段,经营者投入逐渐减少,并维持定水平。而林价立木价值与生产者的阶段投入缺乏相关性,林木价值在不同生长期有不同价值......”。
6、“.....也就是说,林业这个自然再生产可知林木包涵在森林当中。森林是地球上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是以林木为主体构成的系统性结构。如果叫做林木保险,其保险标的则不能包括森林保险的第种标的中的被保险对象的整体机能。而叫做森林保险,其标的则可以包涵作为森林组成部分的林木个体摘要森林保险具有很多不同于农业保险的特点,而森林保险与农业保险在保险标的上的根本性区别决定了森林保险必须单独立法。同时,森林保险的标的也决定了森林保险的名称不能为林业保险或林木保险。关键词森林保险农业保险标的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目前正掀为在人和生物圈中,通过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从事培育保护利用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效益,且能持续经营森林资源,促进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协调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和社会公益事业。这些提法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林业的涵义......”。
7、“.....换句话说,那些被国家确定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能所涉及的事项都是林业法所说的林业,都是林业法调整的对象,这就是为什么林业法除了包括森林法外,还包括防沙治沙法等看似与传统林业含义无关的法律,森林保险应独立于农业保险单独立法论文原稿森林灾害的损失程度与森林特征地形气象因子社会经济条件密切相关,我国林区规模和气象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规律,这就说明我国各林区灾害损失率是不同的。在试办中要根据当地森林特征,灾害频率和社会经济条件,因地制宜的估算损失率,划定费率区,绘制森林保险费率区划图,为长期稳妥经营森林保险提供可靠资料。最后,林龄与等级费率对于相同树种来说,确定保险纯费率时,有必要分成若干费率档次。如人工杉木林,根据幼龄林中龄林成熟林等林龄阶段划分档次,采用不同费率级别是合理的。,林龄与等级费率对于相同树种来说,确定保险纯费率时,有必要分成若干费率档次......”。
8、“.....根据幼龄林中龄林成熟林等林龄阶段划分档次,采用不同费率级别是合理的。当前,我国对界定法律上的森林具有指导意义的林业规范性法律文件有森林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和第款,还有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和森林法第条的规定。森林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规定森林,包括乔木林和竹林。森林保险应独立于农业保险单独立法论文原稿。费率制定与农业保险不同森林保险费率因与保险标的及其生产特点密切相关,因此费率制定不如防护林主要以整体机能为保险标的,而名胜古迹的林木价值则不仅仅是物质性的经济价值更重要的是其不可替代的人文价值,所以其生命为承保标的。而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碳林主要以物质性标的为承保对象,砍伐后尚未集中存放的圆木以及竹林等也是以物质性标的为承保对象。这也是森林保险标的与农业保险标的最大的区别,森林保险标的不是单纯的物质性标的,而农业保险标的都是第种物质性标的,而无生命性标的......”。
9、“.....森林保险的名称如前所述,森林保险应经济再生产相结合的过程中,前期中期和后期,自然力的作用随时间的推移而渐渐增多,立木价值不断增大,而经济的投入则与此相反,林木生长期越长,投入越少,即所谓以林养林。其次,损失率与费率区森林灾害的损失程度与森林特征地形气象因子社会经济条件密切相关,我国林区规模和气象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规律,这就说明我国各林区灾害损失率是不同的。在试办中要根据当地森林特征,灾害频率和社会经济条件,因地制宜的估算损失率,划定费率区,绘制森林保险费率区划图,为长期稳妥经营森林保险提供可靠资料。最后起了有关森林保险和农业保险的大讨论,其立法已提上日程,但很多人认为农业保险包含森林保险,而森林保险到底应该叫做森林保险还是林业保险或是林木保险似乎也不确定,这其实是保险标的的问题。因此......”。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