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毛泽东认为法律实施存在策略性问题来看,他更认为法调和这矛盾,它提醒我们,法律作为种治理方式,归根到底是要实现个社会目标,它的功能不仅在于它本身的正义,更在于它是否有助于对社会目标的内容对如何实现社会目标的方式达成共识并坚持下去。启示之重视法律策略主义,有助于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毛泽东法律方法论的特点众所周知,抗日战争结束后的解放战争时期,共产党和国民党除了在军事战略上发生对抗外,在如何取得民心上更是竞争不断。应当说,共产党在这个问题上,如既往地贯彻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其主要任务就是要在农村建立认为法律的功能应当追求的是修订意图。这是因为,当我们依据个时间点的现实情况拟定个社会目标时,法律文本可以对可能遇到的困难障碍作出预测。然而,法律策略思想则意味着法律文本可能无法解决法律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这其实已经将法律的功能定位于不断发生改变的修订意图上了......”。
2、“.....法律的功能性就不仅是要实现个社会目标,它至少还包括了如何适应社会目标自身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内容。毛泽东法律方法论的特点及启示论文原稿。启示之重视法律策略主义,有助于推进依法毛泽东法律方法论的特点及启示论文原稿村建立无产阶级政权的合法性,这是共产党当时在农村进行土地改革的大背景,因此,共产党对农民分地的回应就变得非常重要。毛泽东认为,在抗日战争时期我党主动地把抗日以前的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改变为减租减息的政策,这是完全必需的。日本投降以后,农民迫切地要求土地,我们就及时地作出决定,改变土地政策,由减租减息改为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农民„‟。土地改革作为种回应,必须要回答的是,共产党应当如何通过实施法律来完成土地改革,即为何利用法律如何利用法律何时律的现实性则是指法律制度不是来源于意识的想象,而是根源于社会现有的所有情势......”。
3、“.....也决定了如何实现这个社会目标,还决定了实现社会目标本身的现实可能性。显而易见,毛泽东对法律现实性的理解,是与他的实践论矛盾论脉相承的。虽然说法律文本并不能等同于理論,但法律制定本身就需要建立在对社会情势的抽象概括基础上,所以法律实践自然也就存在不符合法律制定意图的可能,这种理解则进步体现为法律的工具性。同样,对法律制定的意图和社会情势的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第条,废除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第条,废除切祠堂庙宇寺院学校机关及团体的土地所有权。第条,废除切乡村中在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债务。毛泽东法律方法论的特点及启示论文原稿。其次,法律的工具性是指法律在些时候更像是种工具,这个工具或许是话语性的,如人们有时会感觉打官司的作用没有威胁打官司的作用大或许是伦理性的,如人们有时会发现,当法律评价符合人们的道德预判时,就会得到赞许......”。
4、“.....就会受到批判也对于年在延安写出实践论和矛盾论的毛泽东来说,如何将地方土地改革的政策和经验推广到全国,如何贯彻执行指示和中国土地法大纲,不仅体现了从实践出发抓住主要矛盾等哲学视野要求,也体现了采取何种策略有效实现法律目的的法学视野要求。这两种视野要求包含了脉相承的思想进路,其中法律实践的思想,像是次印证其哲学思想的尝试。毛泽东在年给刘少奇的封电报中,就充分体现了这种特有的法律方法论思想。本文尝试从这封电报的内容入手,结合当前法律现状,历史性地探寻毛泽东对法律特点的可能包含了个从法律条文到立法意图的转换,这种转换体现了毛泽东法律思想的工具主义面向。之所以需要制定部法律,往往是体现了人们承认了这部法律的立法意图,并且达成了共识。立法意图至少不仅仅是人们用来揣测和理解法律条文具体含义的说理性要素......”。
5、“.....为了实现立法意图,就需要将法律条文视为种可以灵活使用的工具。„摘要‟毛泽东在年给刘少奇的封电报中,谈到实施中国土地法大纲的策略问题,包含了毛泽东对法律律制度的实施具有重大的启发和意义。„关键词‟土地改革法律性法律策略主义„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年月,中共中央离开陕西,向华北转移,这象征着共产党的各项工作开始着眼于全国,而工作区域的转移则意味着政策视野的变化。第,毛泽东认为,作为不同策略来由的阶级状况,是以群众觉悟组织程度和地主富农的势力为辨别标准的,其中,群众的组織和地主富农的势力体现出对立的状况,而群众的觉悟则表现出斗争的态势。这里潜在的前提是,群众需要依靠觉悟来获得这种意识,与现实启示。毛泽东对法律实施策略的认识毛泽东在年给刘少奇寄去封电报,题为在不同地区实施土地法的不同策略,这里的土地法是指以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为目的的中国土地法大纲......”。
6、“.....值得注意的是,作为针对土地制度的根本性变革而制定的中国土地法大纲,与般性的法律实施不大相同,这体现在法律文本所陈述的目的上。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前条规定如下第条,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第条,废除切地要建立在对社会情势的抽象概括基础上,所以法律实践自然也就存在不符合法律制定意图的可能,这种理解则进步体现为法律的工具性。同样,对法律制定的意图和社会情势的理解也符合矛盾论中矛盾双方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方法论观点,这种理解则进步体现为法律的功能性。因此,毛泽东对法律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其哲学思想基础上的,这样的话,电报中的策略思想所指向的其实就是务实,不仅政治工作需要务实,法律实践同样如此。对于年在延安写出实践论和矛盾论的毛泽东来说......”。
7、“.....即重视法律的功能性工具性和现实性。法律性是毛泽东法律思想中法律策略主义的直接表现,重视法律策略主义,可以拓展和丰富人们对法律的认识,也对目前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以及现代法律制度的实施具有重大的启发和意义。„关键词‟土地改革法律性法律策略主义„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年月,中共中央离开陕西,向华北转移,这象征着共产党的各项工作开始着眼于全国,而工作区域的转移则意味着政策视野的变化。也不例外。第,按照现代法学的逻辑,既然中国土地法大纲就是要完成个废除,那为什么在新解放区还要先保护富农的利益,不能分到底毛泽东认为,分阶段实施法律,甚至为了实现法律的目的,在定程度上不完全遵循法律的规定,并不是种不好的行为。也就是说,制定部法律肯定会有种目的,法律条文并不能完全涵盖或者适应这个目的的实现,此时......”。
8、“.....它依然承认立法的目的,但对法律条文本身抱有种质疑的态度。于是,毛泽东的法律策略,还感觉打官司的作用没有威胁打官司的作用大或许是伦理性的,如人们有时会发现,当法律评价符合人们的道德预判时,就会得到赞许,而如果不符合道德预判,就会受到批判也有可能是权力性的,如人们有时也会看到,部新法的颁行往往会带来社会关系的变革,但并不定会符合新法颁行的目标。实际上,将法律视为工具或认为它本身就存在意义,这往往不是主动选择,事实上法律通常是滞后的,当人们立足于当下的具体情况时,所依据的法律却总是基于过去的具体情况。这就意味着,如何使用和适用法律条文也是因而必须用动员的方式使农民尤其是贫雇农获得斗争意识,从而实现翻身。也就是说,土地改革虽然已经写入中国土地法大纲的法律条文,但如何进行土地改革并不仅仅是立法的问题,归根到底还要依据不同的具体情况施以不同的策略......”。
9、“.....于是,毛泽东的法律策略,包含了个从法律条文到政治动员的转换,这种转换体现了毛泽东法律思想的功能主义面向。立法有目的,而实现目的仅靠立法是远远不够的,归根到底,任何社会关系的变革都需要强大的推动力作为保证,法律的推动主的土地所有权。第条,废除切祠堂庙宇寺院学校机关及团体的土地所有权。第条,废除切乡村中在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债务。毛泽东法律方法论的特点及启示论文原稿。„摘要‟毛泽东在年给刘少奇的封电报中,谈到实施中国土地法大纲的策略问题,包含了毛泽东对法律策略性的理解和关注,即重视法律的功能性工具性和现实性。法律性是毛泽东法律思想中法律策略主义的直接表现,重视法律策略主义,可以拓展和丰富人们对法律的认识,也对目前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以及现代法革的政策和经验推广到全国,如何贯彻执行指示和中国土地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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