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撤回事由的明确才能保证实务中的正确适用,年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比较全面的总结了先前的司法经验,规定了不存在犯罪事实的等种情形,囊括了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情况。但撤回起诉制度作为公诉权之,与法院的判决不起诉的决定相衔接,如果象不少。年我省检察机关共撤回起诉件人,同比增加件人,撤回起诉率为。撤回起诉的案件共有件人退回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作绝对不起诉的为件人,存疑不起诉件人,相对不起诉件人,补充侦查后重新起诉件人,报送上级院或移送其他院审查件人,其他件人。完善撤回起诉制度的构想立法层面的完善程序法定原则要求追诉犯罪实现国家刑罚权的诉讼程序必须预先由法律加以明确规定,参与刑事诉讼小议公诉案件撤回起诉制度的存废及完善建议论文原稿说认为,起诉便宜主义赋予了检察官自由裁量权......”。
2、“.....以法律为准绳的基础上,可依法作出起诉的决定,也可依法作出不起诉变更起诉等决定。我国学者王名扬曾指出法治需要制定规则适用于般情况,也允许对特殊情况具体处理,不受规则的束缚。法治和自由裁量的关系不是互相排斥,而是互相补充。不允许自由裁量的存在,任何法律体系不能运行。司法的能动性应是严格司法应含之意,刑变相的将撤回起诉情况作为了类似于无罪案件的评价案件质量的个指标,这样的做法使得本地区撤回起诉案件数量被严格控制,但也导致撤回起诉权得不到充分运用。撤回起诉制度有存在的必要公诉案件撤回起诉制度的存废在理论界直存有争议,有观点认为刑事诉讼法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立法机关将撤回起诉制度予以废除,说明撤回起诉已不再适应新的诉讼活动。但多数观点,特别是实务界的观点比案外因素的介入是撤回起诉后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院在全面评估上述因素后再能做出相应的裁定......”。
3、“.....对撤回起诉的制约,仅仅依靠外部监督远远不够,检察机关的内部控制仍至关重要,如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在年就建立了撤回起诉案件备案审查制度,要求各院在撤回起诉前上报上级院,听取意见,对撤回起诉的,要向上级院备案等,年又下发专项通知,要求凡案件撤司法层面的规范我国现行的公诉模式是卷宗全案移送模式,承办法官收案后即对案件开始实质的审查,而且大部分撤回起诉的时间点都在开庭审理后判决前,司法资源已经投入,必须充分发挥其效用。最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就庭前会议中出现撤回起诉事由时的处臵情况作了相应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庭前会议中听取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证据的意见后法学周轶陆洋,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不能在法院之间自行流转是我国的案件移送规则,上述情形势必造成案件流转不畅。将这种情形纳入撤回事由能有效解决这种困境。刑事诉讼法几经修改......”。
4、“.....公诉案件的撤回起诉制度应配套完善的参与机制。是赋予当事人异议权。实践中可以借鉴不起诉异议的相关规定撤回起诉决定书在送达法院时,应抄送案件的侦查机关被告人数量被严格控制,但也导致撤回起诉权得不到充分运用。公诉案件不能在法院之间自行流转是我国的案件移送规则,上述情形势必造成案件流转不畅。将这种情形纳入撤回事由能有效解决这种困境。刑事诉讼法几经修改,越来越强调程序的参与性,公诉案件的撤回起诉制度应配套完善的参与机制。是赋予当事人异议权。实践中可以借鉴不起诉异议的相关规定撤回起诉决定书在送达法院时,应抄送案件的侦,促使撤回起诉制度规范运行。对撤回起诉的制约,仅仅依靠外部监督远远不够,检察机关的内部控制仍至关重要,如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在年就建立了撤回起诉案件备案审查制度,要求各院在撤回起诉前上报上级院,听取意见,对撤回起诉的,要向上级院备案等......”。
5、“.....要求凡案件撤回起诉,都应当说明具体情况及理由,形成分析报告等。另方面,检察机关将撤回起诉案件数量作为项负向评大部分撤回起诉的时间点都在开庭审理后判决前,司法资源已经投入,必须充分发挥其效用。最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就庭前会议中出现撤回起诉事由时的处臵情况作了相应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庭前会议中听取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证据的意见后,对明显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撤回起诉。对人民法院在庭前会议中小议公诉案件撤回起诉制度的存废及完善建议论文原稿害人。侦查机关认为撤回起诉的决定有的,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被告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上级提出申诉,请求提起公诉。是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法院在收到公诉机关撤回起诉决定书的同时,应告知并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6、“.....法院在审查是否同意撤回起诉时要重视辩护人对此发表的辩护意见。议公诉案件撤回起诉制度的存废及完善建议论文原稿。摘要撤回起诉制度是公诉制度的重要内容之,本文拟从公诉权理论诉讼经济原则诉讼活动规律等方面论证该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同时提出完善的建议,为今后法律司法解释的修改完善提供种视野和思路,进步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关键词撤回起诉公诉权制度作者簡介程燕,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研究方向刑事起诉便宜主义为辅的模式。通说认为,起诉便宜主义赋予了检察官自由裁量权,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础上,可依法作出起诉的决定,也可依法作出不起诉变更起诉等决定。我国学者王名扬曾指出法治需要制定规则适用于般情况,也允许对特殊情况具体处理,不受规则的束缚。法治和自由裁量的关系不是互相排斥,而是互相补充。不允许自由裁量的存在......”。
7、“.....司法的能动查机关被告人被害人。侦查机关认为撤回起诉的决定有的,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被告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上级提出申诉,请求提起公诉。是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法院在收到公诉机关撤回起诉决定书的同时,应告知并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可以要求辩护人书面提供相应的辩护意见,法院在审查是否同意撤回起诉时要重视辩护人对此发表的辩护意见。分纳入业务考核,也在定程度上有效控制了撤回起诉率。值得注意的是,考核中对何种撤回起诉情形予以负面评价仍需斟酌,放之过宽则易导致撤回起诉权的滥用,收之过紧则又将使撤回起诉权虚臵,如有的地区将除撤回起诉后又起诉法律政策变化两种情形外所有撤回起诉案件均列入扣分项,其实是变相的将撤回起诉情况作为了类似于无罪案件的评价案件质量的个指标,这样的做法使得本地区撤回起诉案建议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
8、“.....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般不准许撤回起诉。笔者认为,法院应切实加强法院对撤回起诉申请的审查,而且这种审查应是全面实质的审查,必须综合考量下列因素是撤回事由是否是法定情形是相关当事人对撤回起诉的态度是是否有其他案外因素的介入是撤回起诉后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院在全面评估上述因素后再能做出相应的裁性应是严格司法应含之意,刑事诉讼从初查立案侦查到审查起诉审判,是个对过去发生的事实进行不断认知并在认知过程中不断达到真相的过程。检察机关对公诉的变更,正是随着诉讼进程的推进,不断获得新认识的表现,符合认识的规律。小议公诉案件撤回起诉制度的存废及完善建议论文原稿。司法层面的规范我国现行的公诉模式是卷宗全案移送模式,承办法官收案后即对案件开始实质的审查,而小议公诉案件撤回起诉制度的存废及完善建议论文原稿观点,特别是实务界的观点比较致,认为撤回起诉制度有存在的必要性......”。
9、“.....撤回起诉是公诉权的应有之义公诉权的本质是种诉讼性权利,即追诉请求权。目前,起诉法定主义与起诉便宜主义相结合的模式是各国普遍采用的。主要的区别在于英美法系国家以起诉便宜主义为主起诉法定主义为辅,而大陆法系国家以起诉法定主义为主起诉便宜主义为辅。而我国采用的就是起诉法定主义为从这个角度来看,似乎不够全面。笔者认为应将以下两种情形也纳入撤回事由。撤回起诉的实践数据刑事诉讼是个动态化的过程,证据状况等因素的变化无法避免,司法实务中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撤回的情形亦存在,但由于相关规定的操作性不强,撤回起诉被乱用滥用的现象不少。年我省检察机关共撤回起诉件人,同比增加件人,撤回起诉率为。撤回起诉的案件共有件人退回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的国家专门机关只能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对任何人进行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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