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时,即使法律不干预民商事中公民的自力救济,但是这种自力救济仍然需要法律给予保护,民事主体在发生纠纷的时候,仍需要国家的公权力给予确定是非争端。西方国家抵押权实现的方法主要有种是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物无需判决是债权到期后,双方约定由权利人取得抵押物所有权是以拍卖以外的方法处分抵押物。如,德国民法,是中国立法上的个里程碑,体现了对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尊重。试析非诉抵押权之法理基础及实现程序论文原稿。审查形式对执行前的审查主要以简易审查为主,在充分审查核实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基础上,由审判法官做出裁决是否允许进入执行程序。具体到审查形式,可以书面审查,也可以便捷的方式通知抵押权人债务人抵押人以及代理人等相关当事人到庭进行简易询问。为了保护当试析非诉抵押权之法理基础及实现程序论文原稿利的限制使权利完全从属于所设想的普遍幸福。同时,即使法律不干预民商事中公民的自力救济......”。
2、“.....民事主体在发生纠纷的时候,仍需要国家的公权力给予确定是非争端。西方国家抵押权实现的方法主要有种是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物无需判决是债权到期后,双方约定由权利人取得抵押物所有权是以拍卖以外的方法处分抵押物。如,德国民法典第条规定,易流动的速度加快,融资的多样性,交易的复杂性,抵押财产在跨地区跨省的情况大量存在,如果再把抵押合同的管辖权僵硬的依属在主合同上,不符合最迅捷的实现抵押权,节约司法资源的司法要求。笔者认为不宜均以主合同为据而确定从合同抵押权的执行管辖权,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第百零条第款中,将抵押协议作为其他法律文书,以抵押财产所在地或与抵押财产最密切关系地人民法序的结合。所谓非诉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可以不通过诉讼程序而直接通过执行程序实现自己的优先受偿权,即抵押权人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如同有学者所言的......”。
3、“.....非诉抵押权存在之法理基础立法者通过物权法第百十条创设了通过非诉讼执行程序实现抵押权的方式。本文认为,这种重大的创设出于对法的实体上的价值追求,并包含了抵押权的实现途径物权法第百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予公力的权威,法的实体价值和程序内涵构成了非诉抵押权存在的法理基础。本着追求法的实体价值和程序内涵的精神......”。
4、“.....并作出相应裁定。关键词非诉抵押权法理基础实现程还是从科技发展的进程,无不能看到人类追求解放和自由的需要。我们要建立的非诉抵押权制度必然包含着自由的价值目标。约翰洛克宣称,法律的目的并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所以,个法治的社会必然要充分彰显公民的自由权利,限制政府的强权干预,保证人的能力不为压制性的桎梏束缚。非诉抵押权制度就是充分尊重民事主体的意思自治,赋予公民自力救济以法公力的权威,法的实体价值和程序内涵构成了非诉抵押权存在的法理基础。本着追求法的实体价值和程序内涵的精神,本文以抵押财产所在地或与抵押财产有密切关系所在地法院来确定管辖法院以形式审查为主但附之于必要的初步实质审查来确定是否立案以设立对非诉抵押权案件进行执行前审查为必要程序来确定是否最终进入执行程序,并作出相应裁定。关键词非诉抵押权法理基础实现程序非诉程序的结合......”。
5、“.....又允许在协商不成时求助于司法程序,体现了诉讼程序与非诉程序的结合。所谓非诉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可以不通过诉讼程序而直接通过执行程序实现自己的优先受偿权,即抵押权人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如同有学者所言的,该程序性质上属于非诉讼的执行程序。非诉抵押权存在之法理基础立法者通过物试析非诉抵押权之法理基础及实现程序论文原稿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基于公平原则,所以法律必须在效率与公平之间作出衡平,尤其是民商法拥有平等自愿公平交易诚实信用便捷效益等基本原则精神。高效低成本的实现抵押权是各国担保交易制度努力方向,各国及地区纷纷适应金融发展保障债权的需要,进行担保法的改革,而我国新出台的物权法对抵押物权也有定程度上的修改。财产归属使其迅速进入流通领域。非诉抵押权的设立就是出于效率的考虑,简化程序......”。
6、“.....缩短权利的实现时间,促进资源更快进入流通领域,实现资源的再次优化配置,以促进经济的发展。摘要非诉程序实现抵押权在法的实体价值方面表现为公正秩序自由效率,在法的程序内涵方面表现为公力救济和自力救济的结合,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之间的约定以法律文书之效力,是对自力救济关系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宜,同时允许申请执行人选择与实现抵押权有关的法院管辖,在级别管辖上应符合执行级别管辖的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途径物权法第百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律认可的权威和地位。法对效率的需求根本上出于经济的考虑。按照社会学的思维路径,人们对种价值追求的偏向总会打上时代的烙印,在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今天......”。
7、“.....法治将社会主体之间重复博弈的行为固定,给人以稳定的预期,节约社会成本提高效率法治要求及时的正义,尤其体现在司法上要及时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尽快确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基于公平原则,所以法律必须在效率与公平之间作出衡平,尤其是民商法拥有平等自愿公平交易诚实信用便捷效益等基本原则精神。高效低成本的实现抵押权是各国担保交易制度努力方向,各国及地区纷纷适应金融发展保障债权的需要,进行担保法的改革,而我国新出台的物权法对抵押物权也有定程度上的修改。无论从社会的变革历史法第百十条创设了通过非诉讼执行程序实现抵押权的方式。本文认为,这种重大的创设出于对法的实体上的价值追求,并包含了程序上内涵。试析非诉抵押权之法理基础及实现程序论文原稿。摘要非诉程序实现抵押权在法的实体价值方面表现为公正秩序自由效率......”。
8、“.....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之间的约定以法律文书之效力,是对自力救济赋销事由之日起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担保法第十条第款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权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分析上述规定,本文认为我国法律对抵押权的实现是诉讼程序与试析非诉抵押权之法理基础及实现程序论文原稿辖。但是市场交易流动的速度加快,融资的多样性,交易的复杂性,抵押财产在跨地区跨省的情况大量存在,如果再把抵押合同的管辖权僵硬的依属在主合同上,不符合最迅捷的实现抵押权,节约司法资源的司法要求。笔者认为不宜均以主合同为据而确定从合同抵押权的执行管辖权,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第百零条第款中......”。
9、“.....以抵押财产所在地或与抵押财产最密典第条规定,就土地和抵押权锁及的标的向债权人所为的清偿,以强制执行方式为之。就我国而言,修改前后的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将无公权力参与的平等主体之间的约定纳入作为可以直接具有执行力的文书。但是,既然物权法规定了非诉抵押权,程序法上无疑应将该平等主体之间的约定赋予公力的权威,即给予其法律文书的效力。在中国的法制史上,物权法能够直接赋予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具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行案件质量,在实现抵押权执行前,应对抵押权相关内容予以详实审查,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从根本上说,公力救济介入自力救济的正当性在于为了公共利益,即公共利益的受惠对象是定范围内不特定的多数人,其内容具有不确定性,会随着不同群体的利益需要和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变化。但是,公共秩序和普遍幸福许可对权利作少量的特殊限制,但它们土地和抵押权锁及的标的向债权人所为的清偿......”。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