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判决结果将会对我国未来的文学创作,特别是会对同人创作产生重要影响。同人作品中对原著人物名称或人物关系的利用是否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未对此有直接的规定,对此有的学者则认为,出于保障创作自由以及促进文化发展的考虑,对竞争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的判断在现实中比较困难,其认定标准应该由立法者进行统而明确的规定,而不应该由司法机关由个案的判断,所以起码在目前不能够认定在同人作品中利用人物名称或者人物关系的利用构成不正当竞争。但是天河区法院在本案中认为类似于这种对于原作的利用行为,会不免给读者带来种与原作有种联系的感觉,使读者可能出于对于原作的喜爱而注意到该作品,在客观上有搭便车的嫌疑,故认为可以援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条规定的原则性条款来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专门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关于两法之间对的关系......”。
2、“.....主要争论的焦点还是围绕在被知识产权专门法排除保护的大前提下能否转而寻求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有学者对此表示强烈的质疑,表示在知识产权法专门法已排除的大背景下,反不正当竞争法过度介入只会过分的扩大保护的范围,进而起到不利的效果。在年,时任最高院副院长曹建明曾明确提到,反不正当竞争法只是在有限的范围内提供知识产权的附加保护,所提供的保护不能与专利法等知识产权专门法的立法政策相抵触,凡知识产权专门法已作穷尽性保护的,不能再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寻求额外的保护,可以很明显看出曹建民院长也表达出了类似的观点。同人作品的起源同人作品这概念起源于日本,同人在日语中本意为有着相同志向的人们,所谓同人作品在这里引申为自创的不受商业影响的自我创作。众所周知日本作为文化的大国,特别是在第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日本的漫画及其相关产业出现了个井喷式的增长,出现了不少脍炙人口的优秀作品......”。
3、“.....推动了全民创作的热潮,同人作品也应运而生,这主要是由于国民对于这种文化有着高度的热情,进而带动了世界范围的同人作品的创作。但随之而来的是在法律层面上对同人作品的诸多争议。同人作品的著作权问题根据著作权法第条的表述,毫无疑问保护好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是著作权法的个基本功能,但是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绝不是完全偏向于著作权人的權益,其真正的目的还是希望能够实现著作权人权益与社会公共权益的平衡,因为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是为了促进智力创造,而如果过于极端则会使得作品难以传播,反而会变成著作权人垄断的工具,这显然不符合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所以著作权法在保护著作权人权益的同时也同时也对其加以了限制,例如设置了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以及允许他人合理使用等情形。从这个角度出发就保留了同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可能性同人作品的著作权与不正当竞争问题浅析论文原稿......”。
4、“.....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未对此有直接的规定,对此有的学者则认为,出于保障创作自由以及促进文化发展的考虑,对竞争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的判断在现实中比较困难,其认定标准应该由立法者进行统而明确的规定,而不应该由司法机关由个案的判断,所以起码在目前不能够认定在同人作品中利用人物名称或者人物关系的利用构成不正当竞争。但是天河区法院在本案中认为类似于这种对于原作的利用行为,会不免给读者带来种与原作有种联系的感觉,使读者可能出于对于原作的喜爱而注意到该作品,在客观上有搭便车的嫌疑,故认为可以援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条规定的原则性条款来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专门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关于两法之间对的关系,理论界也存在着诸多的讨论......”。
5、“.....表示在知识产权法专门法已排除的大背景下,反不正当竞争法过度介入只会过分的扩大保护的范围,进而起到不利的效果。在年,时任最高院副院长曹建明曾明确提到,反不正当竞争法只是在有限的范围内提供知识产权的附加保护,所提供的保护不能与专利法等知识产权专门法的立法政策相抵触,凡知识产权专门法已作穷尽性保护的,不能再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寻求额外的保护,可以很明显看出曹建民院长也表达出了类似的观点。关键词同人作品著作权不正当竞争争论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案情回顾年月日,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就金庸诉江南案作出了审判决,根据判决结果,此间的少年未侵犯著作权,但是其在作品中借用金庸作品的人物名称以及人物关系等要素却未经金庸本人同意,构成不正当竞争,须向金庸赔偿万元以及销毁库存书籍。本案之所以受到舆论如此关注,除了当事人皆具有相当高的社会知名度之外,主要还是因为本案具有的强烈的现实意义......”。
6、“.....其判决结果将会对我国未来的文学创作,特别是会对同人创作产生重要影响。同人作品的起源同人作品这概念起源于日本,同人在日语中本意为有着相同志向的人们,所谓同人作品在这里引申为自创的不受商业影响的自我创作。众所周知日本作为文化的大国,特别是在第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日本的漫画及其相关产业出现了个井喷式的增长,出现了不少脍炙人口的优秀作品,而伴随科技的进步以及些传媒工具的普及,推动了全民创作的热潮,同人作品也应运而生,这主要是由于国民对于这种文化有着高度的热情,进而带动了世界范围的同人作品的创作。但随之而来的是在法律层面上对同人作品的诸多争议。同人作品的著作权问题根据著作权法第条的表述,毫无疑问保护好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是著作权法的个基本功能,但是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绝不是完全偏向于著作权人的權益......”。
7、“.....因为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是为了促进智力创造,而如果过于极端则会使得作品难以传播,反而会变成著作权人垄断的工具,这显然不符合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所以著作权法在保护著作权人权益的同时也同时也对其加以了限制,例如设置了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以及允许他人合理使用等情形。从这个角度出发就保留了同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可能性同人作品的著作权与不正当竞争问题浅析论文原稿同人作品的著作权与不正当竞争问题浅析论文原稿。笔者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可以对知识产权的专门法起到定程度的补充保护的,但应该以以上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依据来进行判断,如果明显的不涉及这种行为就不应该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如果再强行适用原则性规定来保护,就有矫枉过正之嫌。而就同人作品而言,很难与上述种行为产生联系,所以不应该由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进行规制。具体到本案来看,法院判决其构成不正当竞争笔者认为似乎有些欠妥......”。
8、“.....而最后以第条的原则性条款来作为依据,难免会引起相关争议。结语同人作品作为种特殊的作品形式,不避免会引发些争议,但是无论从法理上还是从目前世界其他国家的情况来看,承认其与原作品样享有著作权是大势所趋。同人作品可以说是文化发展到定程度后的必然产物,部高质量的同人作品不仅不会对原作产生侵害,反而会在客观上扩大原作品的知名度,也会在另个维度让读者有个全新的体验,实现作者权益与社会公共权益的统,有利于促进文化的繁荣,所以有必要在著作权法上对同人作品的法律地位进行确认,明确其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笔者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可以对知识产权的专门法起到定程度的补充保护的,但应该以以上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依据来进行判断,如果明显的不涉及这种行为就不应该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如果再强行适用原则性规定来保护,就有矫枉过正之嫌。而就同人作品而言......”。
9、“.....所以不应该由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进行规制。具体到本案来看,法院判决其构成不正当竞争笔者认为似乎有些欠妥,很明显可以感觉到法院在说理的过程中都在表达自身的主观看法,而最后以第条的原则性条款来作为依据,难免会引起相关争议。结语同人作品作为种特殊的作品形式,不避免会引发些争议,但是无论从法理上还是从目前世界其他国家的情况来看,承认其与原作品样享有著作权是大势所趋。同人作品可以说是文化发展到定程度后的必然产物,部高质量的同人作品不仅不会对原作产生侵害,反而会在客观上扩大原作品的知名度,也会在另个维度让读者有个全新的体验,实现作者权益与社会公共权益的统,有利于促进文化的繁荣,所以有必要在著作权法上对同人作品的法律地位进行确认,明确其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同人作品的起源同人作品这概念起源于日本,同人在日语中本意为有着相同志向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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