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获取劳动报酬来支付日益上升的生活需要开支等问题,如何将法律应然状态下的平等转化为实然状态中的平等,是我们比较论证借鉴不同国家法律制度的意义所在中国的婚姻家庭法司法解释第条规定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方均有权决定。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人。关于夫妻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的评析第,夫妻家事代理权是因夫妻身份而产生的夫妻平等权在家庭事务处理上的具体体现,需要引起关注的问题是,在家庭关系中承担更多的家务劳动的不产生直接经济收入的或者经济收入较少的方,能否享有与另方配偶在涉及经济方面的同等的处分权。笔者认为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男女之间收入和机会不均等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理解家事代理权立法宗旨,不能纯粹以夫妻任何方对家庭的带来更直接或更显著的经济收入来配置权利,而应从承担家庭家务的劳动实为夫妻同居共处相互协力的履行形态......”。
2、“.....保障夫妻双方享有实质平等的家事处分权。我国的婚姻家庭法第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对夫妻之间相互扶助作了概括性规。婚姻家庭法第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菲律宾民法典第题第条规定在法定别居诉讼或者宣告婚姻无效诉讼期间,配偶和子女应从夫妻合伙财产取得扶养。在法定别居或者宣告婚姻无效被终审判决后,配偶间的相互扶养义务终止。在法定别居的情形,法院可以决定过错方配偶向无辜配偶给予扶养,判决书应载明此等决定的期限。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夫妻人身关系立法若干内容比较与评析论文原稿。第,如果夫妻方实施了遗弃虐待等行为的,保障夫妻相互扶助的规定自然成为认定夫妻之间见危不救的不作为认定为侵权或遗弃的法律依据。这充分说明了建立在情感结合与传统家庭价值基础之上的婚姻关系,应当发挥超越功利性的原始目的功能。日常家事代理制度为了提高夫妻双方处理家庭事务的效率以解决日趋复杂化多样化的家庭事务,法律允许在日常家事的范围内,仅凭夫或妻方的意愿单方作出决定的效力......”。
3、“.....夫妻共同承担由此而产生法律责任的制度。其核心概念为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是指夫妻因日常家庭事务与他人为定法律行为时互为代理的权利。菲律宾民法典第题第条规定在法定别居诉讼或者宣告婚姻无效诉讼期间,配偶和子女应从夫妻合伙财产取得扶养。在法定别居或者宣告婚姻无效被终审判决后,配偶间的相互扶养义务终止。在法定别居的情形,法院可以决定过错方配偶向无辜配偶给予扶养,判决书应载明此等决定的期限。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夫妻人身关系立法若干内容比较与评析论文原稿。体系,从不同的角度可以进行不同的分层,能够全方位指家务劳动的不产生直接经济收入的或者经济收入较少的方,能否享有与另方配偶在涉及经济方面的同等的处分权。笔者认为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男女之间收入和机会不均等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理解家事代理权立法宗旨,不能纯粹以夫妻任何方对家庭的带来更直接或更显著的经济收入来配置权利,而应从承担家庭家务的劳动实为夫妻同居共处相互协力的履行形态,对家务劳动予以实质合理性的评价,保障夫妻双方享有实质平等的家事处分权。中国的婚姻家庭法司法解释第条规定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
4、“.....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人。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夫妻人身关系立法若干内容比较与评析论文原稿。夫或妻方行使超越日常家事代理权的事务,需要夫妻共同协商致或方可以以个人私有财产开支。保障夫妻就业制度保障夫妻就业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男女在缔结婚姻之后,双方均有权利自主决定自己从事的工作领域和职业,他人包括配偶均无权任意干涉的法律制度。确认夫妻双方均享有就业权,不仅体现了夫妻地位平等,更为夫妻平等地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提供了法律保障。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关于保障夫妻就业制度的立法例越南的越南共和国婚姻家庭法第条规定夫妻共同协商,相互帮助,为对方择业学习提高文化程度和专业水平创造条件按照各方的愿望和能力参加政治经济和社会的活动。菲律宾菲律宾民法典第题第条妻子可以操持任职业或行业或从事营业。但有如下情形,丈夫可以反对,他的收入足以供养家庭并且反对是基于严肃而正当的理由的。在本问题上意见不致的,应向父母和祖父母以及家庭委员会进行咨询。如果仍未达成致......”。
5、“.....文莱的文莱已婚妇女法案第条规定夫妻双方有权独立从事生产经营及其他社会活动。马来西亚的婚姻家庭法允许马来西亚的穆斯林妇女可以参加教育,并依靠其能力参加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中国婚姻家庭法第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的自由,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关于保障夫妻就业法律制度的评析世纪以后,随着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和核心家庭结构的增多,同时受男女平等女性独立思潮高涨的影响,职业女性人数大幅度增加,保障妇女的社会福利及平等就业成为社会共识。传统婚姻中的家庭主妇模式逐渐解体,职业妇女模式演变为现代婚姻的重要类型。第,法律保障夫妻双方婚后的就业权,其实质是保障已婚妇女婚后仍然拥有参与社会劳动并获取相应报酬的权利。在传统劳动就业问题上,女性首先被赋予养育子女照顾家庭的社会角色,其次才是工作角色。般认为,夫妻双方是否享有的劳动就业决定權是透视他们的经济权利家庭和社会地位的重要视角是分析男女平等法律原则是否在家庭领域得以真正实现的标准之。大多东南亚国家和中国的婚姻家庭法或民事法律均已保障已婚妇女婚后享有参加社会工作的权利。第......”。
6、“.....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高校党建工作都是求真求善求美的过程。首先,从求真的角度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无论是在本质内涵的概括提炼层面,还是在行为方式的培育践行层面,都必须合乎规律性的要求。高校党建工作要取得实效,同样必须合乎规律性,即不仅要遵循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坚持革命战争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历史规律,而且要遵循思想政治教育的普遍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前进的客观规律。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要求上,都与高校党建工作在求真上具有高度的致性。其次,从求善的角度看,求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现实目的和价值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人民群众核心价值观的最大公约数,表达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向善诉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主义价值准则在当今中国的具体体现。高校党建工作的目的也是端正党员的思想观念,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充分体现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最后,从求美的角度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论是在国家社会层面,还是在个人层面......”。
7、“.....以实现国家繁荣富强民族振兴发展人民幸福美满,毫无疑问是对美好未来的追求和向往。在高校,社会主义核心價值观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奋发向上的和谐美好校园环境,而高校党建工作则是在维护各级党组织团结统调动广大党员参与活动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基础上,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氛围。高校党建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依托首先,高校党员是师生中的优秀代表和先锋队员,往往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神圣职责必然使命,理应在工作学习中始终作表率走前列。其次,抓好师生党员的意识形态教育,培养他们敏锐的政治意识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党情教育国情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教育等都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再次,党建工作对于高校师生党员认同主流意识形态有着深远的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表了我国意识形态层面的最高境界,高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正是着眼于全体师生对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自觉认同。大学生是推动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的生力军......”。
8、“.....实践中,高校宣传部门思政课教学部门学工部团委要在党委的统领导下通力合作,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党建工作协同创新机制和平台,从而不仅帮助师生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而且帮助大学生扣好人生的第粒扣子。高校党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协同创新论文原稿。建立健全高校党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协同创新机制高校党建工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如果能够真正做到协同创新深度融合,将极大地提升教育的实效性,但要将两者有机衔接深度融通,就必须建立健全性独立意识分担传统家庭事务以及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与生存的压力形势下促使更多的女性参与社会工作,通过获取劳动报酬来支付日益上升的生活需要开支等问题,如何将法律应然状态下的平等转化为实然状态中的平等,是我们比较论证借鉴不同国家法律制度的意义所在中国的婚姻家庭法司法解释第条规定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方均有权决定。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人......”。
9、“.....夫妻家事代理权是因夫妻身份而产生的夫妻平等权在家庭事务处理上的具体体现,需要引起关注的问题是,在家庭关系中承担更多的家务劳动的不产生直接经济收入的或者经济收入较少的方,能否享有与另方配偶在涉及经济方面的同等的处分权。笔者认为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男女之间收入和机会不均等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理解家事代理权立法宗旨,不能纯粹以夫妻任何方对家庭的带来更直接或更显著的经济收入来配置权利,而应从承担家庭家务的劳动实为夫妻同居共处相互协力的履行形态,对家务劳动予以实质合理性的评价,保障夫妻双方享有实质平等的家事处分权。我国的婚姻家庭法第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对夫妻之间相互扶助作了概括性规。婚姻家庭法第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菲律宾民法典第题第条规定在法定别居诉讼或者宣告婚姻无效诉讼期间,配偶和子女应从夫妻合伙财产取得扶养。在法定别居或者宣告婚姻无效被终审判决后,配偶间的相互扶养义务终止。在法定别居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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