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并将交通违章罚款单和罚款金额的现金交给李,李私分罚款金额的现金后,再将交通违章罚款单和罚款金额的现金交给张,由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消除出租车交通违章罚款记录。第种观点认为构成盗窃罪。理由为被告人张利用工作便利,通过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数据的删除,向违章人员收取所谓的违章处罚款,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被告人采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窃取交警部门应得的国家经济利益。被告人删除信息是秘密进行的,取得钱财相对交警部门而言是秘密的,采取的手段也是秘密的。被告人虽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但未达到后果严重,不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关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如何定性的研究论文原稿。审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之后,判决判令被告人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年被告人李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令有期徒刑年,缓刑年判令孙犯贪污罪,判令有期徒刑十个月......”。
2、“.....判令有期徒刑个月,缓刑个月。主要问题及争议关于本案的定性,主要有如下几种观点构成贪污罪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构成盗窃罪构成诈骗罪。第种观点认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理由为被告人张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进行删除,破坏了交警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秩序,致使违章者应缴纳的罚款不能及时缴入国库,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同时,被告人非法处理了余条的违章记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达到后果严重的程度,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审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之后,判决判令被告人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年被告人李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令有期徒刑年,缓刑年判令孙犯贪污罪,判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年被告人田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令有期徒刑个月,缓刑个月。主要问题及争议关于本案的定性,主要有如下几种观点构成贪污罪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构成盗窃罪构成诈骗罪。关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如何定性的研究论文原稿。与和谐性思维......”。
3、“.....强调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和谐性思维则是主张从对立面的同中去把握对立面,强调事物的亦此亦彼,此彼相通。总结人类历史经验,无论人自身,还是人与自然社会,惟有和谐思维才能产生美。矛盾推动事物向前发展,和谐则更能为人自身及社会创造幸福和美好。关键词和谐思维和谐社会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崇尚和谐,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显著特色,也是中华民族的重要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只有深刻理解和把握和谐思维算机信息系统罪如何定性的研究论文原稿。关键词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研究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案件分析基本案情被告人张原系交警支队交通处副处长被告人李个体户被告人孙出租车司机被告人田出租车司机年初至年月,被告人张在担任交警支队交通处副处长期间,与被告人李合谋约定,由李负责收取出租车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并按罚款额的定比例收取现金,李私分部分现金后,将交通违章罚款单和罰款金额的现金交给被告人张......”。
4、“.....非法消除出租车交通违章罚款记录。随后,被告人李分别告知被告人孙田刘,称其在交警队有认识人,可以消除交通违章记录,并合谋由孙田刘各自负责收取出租车交通违章罚款单并按罚款额的定比例收取现金,并将交通违章罚款单和罚款金额的现金交给李,李私分罚款金额的现金后,再将交通违章罚款单和罚款金额的现金交给张,由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消除出租车交通违章罚款记录。摘要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计算机信息系统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大量的经济活动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都依赖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普及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但其自身的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本文从实际案例出发对于有关部门就对交警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交通违章信息进行删除行为如何定性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原审被告人李不服,以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为由,向本院提出上诉。审法院受理后,撤销审法院判决,发回审法院重审......”。
5、“.....计算机信息系统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大量的经济活动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都依赖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普及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但其自身的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本文从实际案例出发对于有关部门就对交警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交通违章信息进行删除行为如何定性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关键词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研究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案件分析基本案情被告人张原系交警支队交通处副处长被告人李个体户被告人孙出租车司机被告人田出租车司机年初至年月,被告人张在担任交警支队交通处副处长期间,与被告人李合谋约定,由李负责收取出租车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并按罚款额的定比例收取现金,李私分部分现金后,将交通违章罚款单和罰款金额的现金交给被告人张,由张利用主管处理交通违章的便利条件,非法消除出租车交通违章罚款记录。随后,被告人李分别告知被告人孙田刘,称其在交警队有认识人,可以消除交通违章记录......”。
6、“.....才能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理论基础。和谐思维,简言之就是求同协调统的思维。和谐思维是辩证思维的合理延伸。辩证思维是辩证法在思维领域的体现,辩证法是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既重视对立面的斗争,又重视对立面的统,是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集中体现。和谐思维与和谐社会论文原稿。和谐思维方式基本特征表现在以下个方面第,系统和生性。系统的和生性,包含两层涵义是和合系统是多样性的统和异质差分要素的有机结合是系统的和合会凸现出新的性质,创生出新的事物。以此为基础的思维方式,就必然把和谐性平衡性和互补性当做人们认识事物对待问题和处理矛盾的基本原则和价值标准。关键词和谐思维和谐社会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崇尚和谐,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显著特色,也是中华民族的重要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只有深刻理解和把握和谐思维,才能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理论基础。和谐思维,简言之就是求同协调统的思维。和谐思维是辩证思维的合理延伸......”。
7、“.....辩证法是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既重视对立面的斗争,又重视对立面的统,是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集中体现。和谐思维与和谐社会论文原稿。思维方式,即体现定思想内容和定思考方法,使用于特定领域的思维模式。人类思维方式概括地说有两类矛盾性思维与和谐性思维。矛盾性思维是种注重事物的两极对立,强调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和谐性思维则是主张从对立面的同中去把握对立面,强调事物的亦此亦彼,此彼相通。总结人类历史经验,无论人自身,还是人与自然社会,惟有和谐思维才能产生美。矛盾推动事物向前发展,和谐则更能为人自身及社会创造幸福和美好。第,生生平衡性。和谐既是种动的过程,也是种动态过程中的平衡状态,封闭僵死或阴阳失衡都是与和谐相对立的。根据事物和合体的这种基本特征,和谐思维方式要求我们正确地把握平衡的本质内涵以及平衡和不平衡的辩证法,把平衡看做是生生不息的相对平衡,并善于在不平衡中把握平衡,在动态的相对平衡中促进事物的发展......”。
8、“.....主辅序级性。任何事物必然呈现出乾阳为主坤阴为辅的等差层级状态,这是事物有序和谐的结构特征。相反,事物内在对立面或诸要素的平面状态,是与事物的和谐发展相背离的。宇宙间任何事物的发展在其内部总是逐步分化出有序的层级结构,这既是事物和谐性状的表征,也是事物和谐演进的条件。和谐在本质上就是这种等级层次的有序性和流动性,它和混乱无序以及绝对均同是相对立的。基于这种特点的思维方式,就必然把序级性看做是事物和谐的常态,并用这样的观点来观取出租车交通违章罚款单并按罚款额的定比例收取现金,并将交通违章罚款单和罚款金额的现金交给李,李私分罚款金额的现金后,再将交通违章罚款单和罚款金额的现金交给张,由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消除出租车交通违章罚款记录。第种观点认为构成盗窃罪。理由为被告人张利用工作便利,通过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数据的删除,向违章人员收取所谓的违章处罚款,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被告人采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窃取交警部门应得的国家经济利益......”。
9、“.....取得钱财相对交警部门而言是秘密的,采取的手段也是秘密的。被告人虽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但未达到后果严重,不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关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如何定性的研究论文原稿。审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之后,判决判令被告人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年被告人李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令有期徒刑年,缓刑年判令孙犯贪污罪,判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年被告人田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令有期徒刑个月,缓刑个月。主要问题及争议关于本案的定性,主要有如下几种观点构成贪污罪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构成盗窃罪构成诈骗罪。第种观点认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理由为被告人张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进行删除,破坏了交警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秩序,致使违章者应缴纳的罚款不能及时缴入国库,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同时,被告人非法处理了余条的违章记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达到后果严重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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