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事上诉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论文原稿)》修改意见稿
1、“.....存在这种现象,究其原因,当中大部分是由于当事人认为判决不公,无法满足其诉讼目的,但无可否认,我国现行的制度上的缺陷也是终审不终的原因,笔者认为,从以下两方面解释是可行的,方面,任何案件,不论诉讼标的的大小,不论案件的复杂程度,也不论当事人出于何种目的,只要当事人提交诉状,就很容易引起审程序,尽管我国民事诉讼法第规定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但由于其规定没有严格的标准,因而引起审程序是相对容易的。另方面,提起再审的主体过于宽泛是又原因。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和条规定,现行民事再审程序的发动采取的是元机制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当事人均可依法律规定发动再审程序,从而更易导致两审终审制不能真正实现。其次......”。
2、“.....进行上诉的当事人,除少数是存在侥幸心理,妄图延缓诉讼外,更多的是认为审判决存在不公正,希望除去对其不利的结果。上诉更多时候上诉人心理上对公正的追求,因此,权威在当事人的心理上产生重要的影响。层级越高的法院,在百姓心中就拥有更多的权威。发回重审,即原审法院作出新的判决,甚至上级法院审理也作出同样的判决,当事人对原审法院的判决的信任度也会大折扣,这就是权威的力量所在。因此,有学者提出,法院作出判决,不单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还要考虑到判决对当事人的影响。个判决,如果双方都无法接受,再正确的判决也会打折扣。现实中就有大量的案件时当事人不服原审的判决,再次上诉,这样既浪费了法院包括原审法院和审法院的人力物力,也浪费了当事人的时间和金钱。件案件历时太长,纵然得到公正的判决,但迟到的正义也令人唏嘘。最重要的是,案件经过次次的审理......”。
3、“.....这样会严重打击司法的权威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第项和第项规定审法院经过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或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或者原审判决违反规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对原审法院违反法院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的发回重审是有道理和有必要的,因为这样给与了审法院自行纠错的机会,也节约了审法院的精力。但如何界定原审法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呢这是个问题。同时,审法院也应思考,是何种原因导致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呢首先,经常性地发回重审会架空审法院的功能。审法院的功能之就是统法律的适用,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审法院又会将案件用其自己的标准对事实进行认定和对法律的适用,这样,不同地区的法院由于各种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的差异,对同案件有不同的判决是正常的。过多的发回重审......”。
4、“.....同时,虽然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我认为上级法院的判案对下级法院有指导作用。尤其是对同案件,上级法院如何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如何适用法律,是下级法院与自身进行对比,改正自身的不足,我认为尤为重要。论我国民事上诉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论文原稿。为了尊重与保障当事人上诉权的行使,必须将第审审理的范围限定在上诉请求的范围之内,笔者认为,应该取消民事诉讼法意见第条的规定,并将民事诉讼法第条修改为第审人民法院的审理范围以当事人的上诉请求为限。当事人未声明不服的事项,第审人民法院不予审查。同时,还应考虑在我国民事上诉制度中确立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所谓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是指上诉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不论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全部或部分地被支持,其判决既不能加重上诉人的民事责任,也不能减损上诉人应得的利益,其负担不得因上诉而超过原判决。在我国理论界,除了极个别学者外......”。
5、“.....如果允许审法院作出不利于上诉人的判决,在定程度上影响会影响到当事人上诉权的行使,抑制上诉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当然,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也应该有例外。开庭审理和口头辩论有利于体现程序的复杂性,使当事人形成案件经过慎重考虑的感觉并因此信服裁判结果,还能够为当事人提供进步主张和宣泄不满的机会,从而强化程序的公正性。而在审级结构改革为审终审的情况下,对于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律开庭审理同样适用,由于审法院肩负着法律审的责任,只需对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审查,并不需要开庭审理,且审法院管辖范围很大,至少是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全省及至全国的审案件,案件多且复杂,因此规定审法院实行书面,而不能规定实行开庭审理。建立有限审的可能性和有限性正如前文所述,我国是当今世界上少数实行两审终审制的国家,随着经济发展与社会结构转型......”。
6、“.....例如交通不便已得到根本的改善,再例如,地域广阔意味着地方差异大,需要更多的审级来确保法律适用问题,可以集中到高级法院和最高院来解决。这样才能统法律的适用。现实中,两审终审制不能为当事人提供审级保障,当事人基于对审裁判的不信任,大量通过再审或信访来需求纠纷得到公正解决,结果,再审程序担当补充审级不足的功能,成为事实上的审。以上这些,都为审终审的建立提供了可能性。现代司法面对诉讼爆炸和价值多元这两大现实时,将发现任何种完美的程序设计都实际难以在公平和效率之间求得平衡。建立审制度,在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牺牲了效率,因此,我们应尽可能在公平和效率之间找到合理的平衡点。依照德国民事上告制度,上诉人提起第审案件价额须超过定的金额标准。我认为德国的这制度并不是对少额诉讼的歧视,而是的确考虑到上诉人的诉讼成本问题,假使我们引入有限审这制度......”。
7、“.....如集团诉讼等甚至是跨辖区的诉讼案件。由于我国各行政区域法制建设不平衡,對同案件往往会带有其他地方特色,将这些案件实行有限审有利于案件得到更公正的审判。第,对争议较大的案件也可以实行有限审。所谓争议较大是指审核审案件的判决结果相差甚远。甚至是相反的结果。对这些案件实行有限审,我认为除了可以更好地满足当事人对公正的需求外,更重要的是为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法院如何完善法律提供了鲜活的例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第项和第项规定审法院经过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或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或者原审判决违反规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对原审法院违反法院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的发回重审是有道理和有必要的,因为这样给与了审法院自行纠错的机会......”。
8、“.....但如何界定原审法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呢这是个问题。同时,审法院也应思考,是何种原因导致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呢首先,经常性地发回重审会架空审法院的功能。审法院的功能之就是统法律的适用,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审法院又会将案件用其自己的标准对事实进行认定和对法律的适用,这样,不同地区的法院由于各种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的差异,对同案件有不同的判决是正常的。过多的发回重审,使大部分案件都停留在审法院多是基层法院对统法律的适用这方面就起到阻碍。同时,虽然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我认为上级法院的判案对下级法院有指导作用。尤其是对同案件,上级法院如何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如何适用法律,是下级法院与自身进行对比,改正自身的不足,我认为尤为重要。其次,我们要考虑到在心理上满足当事人公正的需求。进行上诉的当事人,除少数是存在侥幸心理,妄图延缓诉讼外,更多的是认为审判决存在不公正......”。
9、“.....上诉更多时候上诉人心理上对公正的追求,因此,权威在当事人的心理上产生重要的影响。层级越高的法院,在百姓心中就拥有更多的权威。发回重审,即原审法院作出新的判决,甚至上级法院审理也作出同样的判决,当事人对原审法院的判决的信任度也会大折扣,这就是权威的力量所在。因此,有学者提出,法院作出判决,不单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还要考虑到判决对当事人的影响。个判决,如果双方都无法接受,再正确的判决也会打折扣。现实中就有大量的案件时当事人不服原审的判决,再次上诉,这样既浪费了法院包括原审法院和审法院的人力物力,也浪费了当事人的时间和金钱。件案件历时太长,纵然得到公正的判决,但迟到的正义也令人唏嘘。最重要的是,案件经过次次的审理,判决可能改再改,这样会严重打击司法的权威性。我国现行民事上诉制度的缺陷及其原因现实中大量终审不终的案件......”。
温馨提示:手指轻点页面,可唤醒全屏阅读模式,左右滑动可以翻页。
第 1 页 / 共 9 页
第 2 页 / 共 9 页
第 3 页 / 共 9 页
第 4 页 / 共 9 页
第 5 页 / 共 9 页
第 6 页 / 共 9 页
第 7 页 / 共 9 页
第 8 页 / 共 9 页
第 9 页 / 共 9 页
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
1、该文档不包含其他附件(如表格、图纸),本站只保证下载后内容跟在线阅读一样,不确保内容完整性,请务必认真阅读。
2、有的文档阅读时显示本站(www.woc88.com)水印的,下载后是没有本站水印的(仅在线阅读显示),请放心下载。
3、除PDF格式下载后需转换成word才能编辑,其他下载后均可以随意编辑、修改、打印。
4、有的标题标有”最新”、多篇,实质内容并不相符,下载内容以在线阅读为准,请认真阅读全文再下载。
5、该文档为会员上传,下载所得收益全部归上传者所有,若您对文档版权有异议,可联系客服认领,既往收入全部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