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其种职责,我们应该对陪审员的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中做出明确规定,保障其能更好地参与陪审。陪审员选择权利化决定第条第款规定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案件有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由此可见,刑事案件被告人等人可以申请陪审制度,但是其不能选择陪审员,这是对其保护的种欠缺,笔者认为,对于陪审员的选择应该作为当事人的种权利。而且,我们也就注意到,在这条规定中并没有包括刑事案件被害人,笔者认为这是有待商榷的。第,陪审制度有利于对弱势群体进行更好的保护,从而实现以人为本,。徐显明曾说过,以人为本中的人包括种人是人人的层次,是公民的层次,是弱势群体的层次。当个人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时......”。
2、“.....因为人的需要惟有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才是现实的,才是有保障的,才是安全的,那我们能否认对这些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吗实施陪审制度,是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是对其人权的保护,同时也是对其尊言的种尊重,从而在这方面能做到以人为本。陪审制度作为项政治制度能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并促进以人为本的实现,从而能够实现政治的和谐。因此我们在认识陪审制度时,首先要从其在政治方面的作用入手。第,陪审制度有利于民主的实现。实行陪审制度,就可把人民本身,或至少把部分公民提到法官的地位,这实际上就是陪审制度把领导社会的权力臵于人民或这部分公民之手。由此可以看出,陪审制的核心价值是宪政价值,即人民参与政治,分享审判权利。正如肖扬所说,陪审制度是种民主制度。陪审制度将公民与国家的公权力联系在起......”。
3、“.....与案件无关的陪审人员参与到司法中,代表国家行使司法审判权,其实也是他们在行使自己作为国家主人的权利,是人民主权的种形式,使人人感到自己对社会负有责任和参加了自己的政府,有利于人民民主的发展。这也是实践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的重要方面。第,有利于司法民主的实现。法律的专业化当然是必需的,但过分的专业化往往会导致自我封闭,导致种无来由的贵族意识,甚至导致司法的专断,更严重的后果是,导致司法严重脱离人民的需要。旦强调法律的专业化,由于评价标准和制度的约束,再加上我们这个国家宣传上的种边倒的传统,法律共同体内部就很难形成种抵制司法专断的力量,把普通的公民纳入到审判当中来与职业法官起进行审判,使其参与到司法当中,并且将法官臵于陪审员的监当中,防止司法专断的出现......”。
4、“.....从而使审判专业化与司法民主化者达到较好的平衡。可以说,陪审制度是司法民主的象征。第,在司法中實行陪审制有利于程序和谐。将被告人的命运交于法官人之手,这对于被告人来说在程序上是不合理的,这会造成审判中的不公平。将普通公民纳入审判之中,能使审判的程序更加合理,更加符合人性,从而使得整个审判都能体现出公平与正义。有人指出,如果采取陪审审判将使效率降低,笔者承认效率为社会发展所必须,但是效率优先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成为漠视公平,践踏正义的借口。如果个社会只讲效率而不讲公平正义的话,那将是个畸形发展,危机伏的社会,它的发展与秩序都只是暂时的而已,因为在那种发展与秩序的表象之下种可能危及整个社会的危险正在急剧地膨胀,在个时间被触及将导致整个社会的混乱。因此我们在认识陪审制度时......”。
5、“.....第,陪审制度有利于民主的实现。实行陪审制度,就可把人民本身,或至少把部分公民提到法官的地位,这实际上就是陪审制度把领导社会的权力臵于人民或这部分公民之手。由此可以看出,陪审制的核心价值是宪政价值,即人民参与政治,分享审判权利。正如肖扬所说,陪审制度是种民主制度。陪审制度将公民与国家的公权力联系在起,是公民政治参与司法的途径。与案件无关的陪审人员参与到司法中,代表国家行使司法审判权,其实也是他们在行使自己作为国家主人的权利,是人民主权的种形式,使人人感到自己对社会负有责任和参加了自己的政府,有利于人民民主的发展。这也是实践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的重要方面。浅论陪审制度与和谐社会论文原稿。第,陪审制度有利于对弱势群体进行更好的保护,从而实现以人为本,。徐显明曾说过......”。
6、“.....是公民的层次,是弱势群体的层次。当个人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时,我们能否认他是属于弱势群体的吗以人为本还要求我们将人的需要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因为人的需要惟有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才是现实的,才是有保障的,才是安全的,那我们能否认对这些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吗实施陪审制度,是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是对其人权的保护,同时也是对其尊言的种尊重,从而在这方面能做到以人为本。陪审制度作为项政治制度能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并促进以人为本的实现,从而能够实现政治的和谐。浅论陪审制度与和谐社会论文原稿。陪审员权利义务的法律化目前,我国人民陪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陪审员陪而不审,只是法官的陪衬。豚陪审员只陪不审,形同虚设。在审判中,有些陪审员由于自己不懂法律知识,所以产生种自卑,或是屈于些法官气势上的压力......”。
7、“.....只是味地听从于法官的意见,使其的存在并不具有实际上的意义。所以,笔者认为我国应把陪审员参与审判并提出自己意见的权利法律化,从法律上保障陪审员发挥实际作用。同时,在陪审过程中提出自己意见也是陪审员的种义务,是其种职责,我们应该对陪审员的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中做出明确规定,保障其能更好地参与陪审。陪审员选择权利化决定第条第款规定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案件有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由此可见,刑事案件被告人等人可以申请陪审制度,但是其不能选择陪审员,这是对其保护的种欠缺,笔者认为,对于陪审员的选择应该作为当事人的种权利。而且,我们也就注意到,在这条规定中并没有包括刑事案件被害人,笔者认为这是有待商榷的。优化陪审员的构成第,降低条件......”。
8、“.....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项统计显示,河北省人民陪审员中来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占到了以上,农民等基层群众所占比例较低。这主要是由于决定将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条件限定为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这样,将许多农民农民工排除在陪审员资格条件之外。这就需要我们适当降低陪审员资格条件中的学历要求,让更多的基层群众能在加陪审,优化陪审员的构员。第,增加陪审员的流动性。在我国的陪审员中,有部分总是固定的,也就是那些所谓的陪审员专业户,他们是被长期借调到法院工作的。豙这样容易使法官和陪审员形成种交易,使审判在陪审的名义之下形成种并不公正之实。因此,我认为我国的陪审员应该参照美国的方法,随机产生,这样可以防止實际上的狼狈为奸,而且对于决定中所规定的年任期可以相对地缩短,并要明确规定不能连任两届......”。
9、“.....摘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当代中国最引人注目的个话题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支柱陪审制度,作为司法制度,同时又作为政治制度,对和谐社会的构建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从陪审制度与政治和谐司法和谐的关系两方面分析了陪审制度对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并对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提出了相关建议。关键词和谐社会陪审制度政治和谐司法和谐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陪审制度的含义陪审制度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非职业法官或非职业审判员为陪审员或陪审官参与审判刑事民事案件的制度。陪审制度在我国的具体的运用就是人民陪审员制度,也就是在严格意义上陪审与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本质上是致的,两者是相通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它总是仅仅被当成种司法制度,殊不知它同时也是种政治制度。优化陪审员的构成第,降低条件......”。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