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由放任可以使财富增殖经济发展。平等主体之间通过自由契约可以很好地协调彼此的行为,民法所做的切努力最终也只能是保证个人追求自身利益时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核心又是不损害其他人利益。,对投资风险大,低收益回收时间长的有利于国家整体经济利益的社会教育文化体育事业,社会公益事业公共工程项目建设和社会福利事业从不考虑。,盲目扩大再生产,盲目投资,臵于市场需求而不顾,有时甚至还生不符合产品质量的假冒产品,造成社会供需的失衡,造成产业结构不平衡对社会财富分配公平问题,对社会通货膨胀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问题漠不关心。论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论文原稿。当市场经济高度发展到世纪末左右的时候,社会化使分工愈益细化,使每个社会成员都处于分工体系中,因为只有分工明细......”。
2、“.....产生的社会价值也越多,他们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履行着不同的社会经济功能,不仅使人们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的程度增强,也使个体之于社会整体紧密相关,在竞争激烈的条件下,国家衰亡,则个人生活地位亦随之沦落,个人利益的实现对其所处的社会高度依赖,人作为社会的人,即人的社会属性更加彰显。这方面使个人行为影响的外部性越来越大,另方面在这样的经济条件下,个人的成功与福利不仅与自己的勤奋有关,而整体经济的发展取决于两个基本条件动力和协调,这两个条件市场自发调节可以予以定程度的满足,但市场往往出现失灵。同时,市场对当时社会经济面临的主要问题,即因社会经济各部门的结构不合理而导致的供需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周期性经济波动失业,市场垄断......”。
3、“.....这就需要个能代表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组织,根据整体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个体的经济行为予以干预以解决这些社会经济问题,在现代民主社会,国家的构成及社下转第页上接第页会公共管理职能的凸现,使其成为社会经济整体的代表。经济法的社会观念是种国家整体经济利益责任观念,经济法对人的理念注重人的社会属性,即把人作为社会人看待。总的来说,经济法应对自利驱使下的经济人的利益和国家整体经济利益协调平衡发展的形式,经济法可以由国家通过制定法律规制市场主体滥用权力的方式,使市场自由竞争,也可以通过规定国家主体与市场主体通过进行直接投资经营或间接投资经营形式提供公共产品和调节经济的方式,还可以通过国家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正确的引导和调控的方式......”。
4、“.....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主体意思的限度民商法强高意思自治,民法相对关系均可由当事人通过意思自治而设立变更和消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更强调通过双方的合意排除法律的限制,以达到双方满意的限度而利益平衡,而经济法更注重的是国家通过制定法,规制企业和个人为国家整体利益做出必要牺牲,如国家制定的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管从立法的效率,还是产生的效果方面,对维护消费者的个人利益和不断提升个国家的产品质量和产品竞争优势,是民法通过侵权保护所不及的。权利保护的特点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民事权利都平等的受民法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对所有的人赋予相同的权利与义务经济法更从国家企业个人者角色的不同而区别对待......”。
5、“.....而赋予不同的权利义务主要表现为垄断行业中的企业与普通行业的企业经营者与消费者。目标内容民商法的个体主义观念和方法论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本位的特性,表现出民商法主要重视短期的个人经济利益鼓励追求自身财富的最大化,个人主义认为,人是具有自由意志的高级动物,自己的利益选择只能由自己决定,社会实际是由个人组成的社会,因此,民法主要保护个人意志自由地追求自己的利益经济法更注重统筹协调社会整体利益和社会个体利益,认为人处于社会统的相互联系中,人是社会历史中的人,人从不断发展着的人类社会所积淀文明中而获益,人就不得不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承担义务,因此,经济法兼顾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目标,即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
6、“.....来调整具体的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实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结语综合以上分析,在个法治环境下发展的市场经济,社会中的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相互渗透,谁也离不开谁。在市场经济存在缺陷的情况下,需要国家的公权利作为种外部力量和看的见的手协调国家的社会经济生活,此时,才能使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促进国家利益的最大化,从而说明民商法与经济法是互补关系。参考文献冯玉军法律与经济推理经济科学出版社年版张德峰从民商法到经济法市场经济伦理与法律的同步演进法学评论法学评论王晓晔经济法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年版刘大洪经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年版。,盲目扩大再生产,盲目投资,臵于市场需求而不顾,有时甚至还生不符合产品质量的假冒产品......”。
7、“.....造成产业结构不平衡对社会财富分配公平问题,对社会通货膨胀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问题漠不关心。,对投资风险大,低收益回收时间长的有利于国家整体经济利益的社会教育文化体育事业,社会公益事业公共工程项目建设和社会福利事业从不考虑。平等主体契合约自由表象下的强弱博弈在商品经济发展为现代市场经济的情况下,民法不仅成为调整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也成为最能反映个人本位的基本法。商品经济是民法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在商品交换过程中,交易双方必须承认自己对方的所有权,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双方都是完全出于个人内心的自愿平等交易。因此,市民社会奉行私法自治原则,认为在市场机制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可以使人们在追逐私人利益的同时满足他人的利益......”。
8、“.....平等主体之间通过自由契约可以很好地协调彼此的行为,民法所做的切努力最终也只能是保证个人追求自身利益时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核心又是不损害其他人利益。关键词市民社会民法经济法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经济人的个人利益责任理念与民商法民法起源于罗马法,是调整社会普通成员之间关系的法律。在这个法律中,以个人利益为核心,以人的平等和自治为理念,当事人之间处于平等地位,民法也可以称为市民法。在市民社会中,个人是存在的最小和最基本的单位,切均是以个人为基础而进行的。给每个人应得的部分是民法的基本理念,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民法的大基本原则私权神圣身份平等和意思自治。民法所调整的切仅限于私权领域,它首先要关怀的仍然是个人,进而私人利益则成为最关心的事......”。
9、“.....是以实现私人利益为奋斗目标的。在这里,从未有人会在主观上将社会公共利益或国家整体经济利益作为其行为的目的,在考虑个人利益的同时考虑与国家整体利益的平衡协调发展,为了实现私人利益,市民间必然要进行经济交往,在于物质上的交换过程。论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论文原稿。显然,在这种情况下,民法没有能力阻止垄断,表面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实际上是强弱悬殊,契约自由的背后掩盖着双方地位不平等实力相差悬信息不对称失业收入分配不公经济危机等等。社会处于激烈的利益冲突之中,如垄断企业与中小企业,经济者与消费者,劳资双方,还有上市公司券商和大的机构投资者与小投资者之间。关键词市民社会民法经济法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经济人的个人利益责任理念与民商法民法起源于罗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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