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章首先阐述了中期财务报告的理论基础,随后对世界上部分国家的中期财务报告进行了比较并深入分析其差异的原因,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现行中期财务报告的对策建议。其他重大事件可采用临时公告的形式,以减少中期财务报告编制的压力,集中反映和提供信息需求者最关键的信息。此外建议中期财务报告应该分别提供两种财务报告形式,有所侧重地反映会计信息,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的要求。种是符合国家财务报告规范要求的详细信息,满足证监会等政府监管部门对会计信息的要求另种是提供套简明扼要的信息,该信息主要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及报表的有关分析资料。提高中期财务报告及时性政府监管机构应当加大对中期财务报告监管和惩罚力度。证监会应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引导上市公司高度重视中期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时间向信息需求者披露会计信息。对于不及时公布会计信息的上市公司......”。
2、“.....监管部门应执行严厉的惩罚措施,从制度安排上增加上市公司不及时披露中期财务报告的成本,促使上市公司及时披露中期财务报告。关于中期所得税的确认和计量方式我国目前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办法是按年计征,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也就是说企业准确的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只有在年度所得出来后才能得到。考虑到年度所得是企业在全年逐步赚取的,既然在中期财务报告日需要计算收益,为达到收入与费用的合理配比,在中期财务报告日就应当确认所得税费用,以如实反映企业在中期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以本文建议我国中期财务报告准则要求企业在中期末应当合理确认所得税。关于如何计量所得税,国际通行的做法般都是首先预计年度所得税费用和全年税前收益或亏损,计算出全年有效税率,然后据以计算中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者负债等金额......”。
3、“.....将中期视为整个会计年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上述中期所得税的计量方法较为合理,但由于需要预计全年有效税率,所以需应用相当多的估计,主观性较强,并且计算过程烦琐,计算的所得税金额不定真实可靠。目前我国会计准则采用的是纳税影响会计法,本文认为我国中期财务报告准则也应当按照纳税影响会计法的核算原则预计中期所得税。如果企业在年度会计报表中采用的是递延法核算所得税,则在中期会计报表中也应当按照递延法的核算原则预计中期所得税如果企业在年度会计报表中采用的是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则在中期会计报表中也应当按照债务法的核算原则预计所得税。同时,在具体计量各中期所得税时,应当以年初至本中期末为基础,包括对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判断也都以年初至本中期末的数据为基础,不考虑全年预计发生的情况。譬如对于前述需要根据年度结果计算确定的纳税扣除项目,在中期财务报告中......”。
4、“.....来确定允许在税前抵扣的金额。按照这种会计处理方式,方面,在会计政策上保证了与年度会计报表相致另方面,所计算的中期所得税又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可验证性,是符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的种比较可取而有效的方法。逐步推进对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目前,中期财务报告是投资者获取决策信息的重要来源之,投资决策受中期财务报告业绩影响很大。因此,我们有必要借鉴国外对上市公司中期报告审计的制度,逐步推进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在这个制度中,要明确上年度审计报告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和上年度严重亏损的上市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必须经过审计,同时鼓励对其他上市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规定未经审计的上市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由负责其年度财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后方能对外披露。参考文献汪炜,蒋高峰信息披露透明度与资本成本经济研究......”。
5、“.....。独立观是将每中期视为个独立的会计期间。中期终了,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其会计估计成本费用分配递延和应计项目的处理等基本采用与编制年度报告相致的原则和标准,不对有关费用进行均衡化。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应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倾向于独立观。这种观点是与上述对中期财务报告目的的第种认识相联系的。以这种方法编制中期财务报告的优点是其所反映的企业业绩资料较具可靠性,不容易被操控缺点是容易导致中期收入与费用的不合理配比,影响对企业业绩的正确评价和预测,误导投资决策和股价表现。体观是将每中期视为会计年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会计估计成本费用分配递延和应计项目的处理等须考虑对全年经营成果所作判断的影响,年度经营费用需基于年度预测值进行估计并以适当的标准和方式分配给各个中期......”。
6、“.....使收入与费用得到合理配比,提高中期财务报告信息的相关性以及在预测决策方面的有用性缺点是这种对中期收益的平滑化,容易导致对收益的操纵,影响信息的可靠性。我国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研究论文原稿。其他重大事件可采用临时公告的形式,以减少中期财务报告编制的压力,集中反映和提供信息需求者最关键的信息。此外建议中期财务报告应该分别提供两种财务报告形式,有所侧重地反映会计信息,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的要求。种是符合国家财务报告规范要求的详细信息,满足证监会等政府监管部门对会计信息的要求另种是提供套简明扼要的信息,该信息主要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及报表的有关分析资料。提高中期财务报告及时性政府监管机构应当加大对中期财务报告监管和惩罚力度。证监会应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引导上市公司高度重视中期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时间向信息需求者披露会计信息......”。
7、“.....特别是利用滞后信息获取额外收益的公司,监管部门应执行严厉的惩罚措施,从制度安排上增加上市公司不及时披露中期财务报告的成本,促使上市公司及时披露中期财务报告。关于中期所得税的确认和计量方式我国目前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办法是按年计征,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也就是说企业准确的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只有在年度所得出来后才能得到。考虑到年度所得是企业在全年逐步赚取的,既然在中期财务报告日需要计算收益,为达到收入与费用的合理配比,在中期财务报告日就应当确认所得税费用,以如实反映企业在中期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以本文建议我国中期财务报告准则要求企业在中期末应当合理确认所得税。关于如何计量所得税,国际通行的做法般都是首先预计年度所得税费用和全年税前收益或亏损,计算出全年有效税率,然后据以计算中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者负债等金额......”。
8、“.....将中期视为整个会计年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上述中期所得税的计量方法较为合理,但由于需要预计全年有效税率,所以需应用相当多的估计,主观性较强,并且计算过程烦琐,计算的所得税金额不定真实可靠。目前我国会计准则采用的是纳税影响会计法,本文认为我国中期财务报告准则也应当按照纳税影响会计法的核算原则预计中期所得税。如果企业在年度会计报表中采用的是递延法核算所得税,则在中期会计报表中也应当按照递延法的核算原则预计中期所得税如果企业在年度会计报表中采用的是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则在中期会计报表中也应当按照债务法的核算原则预计所得税。同时,在具体计量各中期所得税时,应当以年初至本中期末为基础,包括对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判断也都以年初至本中期末的数据为基础,不考虑全年预计发生的情况。譬如对于前述需要根据年度结果计算确定的纳税扣除项目......”。
9、“.....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年初至本中期末或者中期末的数据为基础,来确定允许在税前抵扣的金额。按照这种会计处理方式,方面,在会计政策上保证了与年度会计报表相致另方面,所计算的中期所得税又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可验证性,是符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的种比较可取而有效的方法。逐步推进对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目前,中期财务报告是投资者获取决策信息的重要来源之,投资决策受中期财务报告业绩影响很大。因此,我们有必要借鉴国外对上市公司中期报告审计的制度,逐步推进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在这个制度中,要明确上年度审计报告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和上年度严重亏损的上市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必须经过审计,同时鼓励对其他上市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规定未经审计的上市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由负责其年度财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后方能对外披露。参考文献汪炜,蒋高峰信息披露透明度与资本成本经济研究......”。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