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而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被害人赔偿权就无法得到保障,影响被害人的公平感和获得感,同样对司法公信力产生巨大冲击。完善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制度的构想完善被害人广泛参与程序的权利笔者认为应赋予被害人广泛的诉讼参与权。刑事诉讼被害人权利保障问题研究论文原稿。关键词被害人权利保障被害人概念及其诉权更迭简史对被害人的理解从比较宽泛的角度来说,被害人往往可以理解为身体财产或者其它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犯或破坏的人。从更为狭窄的语义来理解,我们通常认为那些在刑事诉讼中通过个人名义与检察员共同发挥控诉犯罪作用的人是被害人。诚然,我们在下文中所讨论的刑事被害人是指后者。被害人诉权更迭简史如果说历史地域和制度分别为权利坐标系的轴......”。
2、“.....古代奴隶制社会,认为犯罪主要是对私人的侵害,采不告不理刑事诉讼理念。从西罗马帝国湮没在历史中到地理大发现这段漫长的时期,欧洲板块统治者们通常认为犯罪是对国家的挑衅,有必要通过纠问式诉讼对犯罪迎头痛击而我国从楼台烟雨的南北朝到风雨飘摇的清末,官吏纠问直是刑事诉讼的主轴,官府是控诉和审判的化身,早期被害人虽可向官府状告主张权利,但受到极大限制法院应该通过适当的途径告诉被害人开庭的时点,被害人向被告人相关证人鉴定人员发问的权利应予以保障,通知有关证人到庭调取新物证要求重新鉴定等权利也应认真对待。人民检察院如果要撤回抗诉,法院必要时应该及时通知被害人。对刑罚执行的知情权对被害人来说,同样不可或缺,因为关乎正义......”。
3、“.....建立和完善国家补偿制度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对象,通过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使遭受犯罪侵害的法律秩序和合法权益得以恢复和维护。但是,犯罪分子受到刑事处罚,只是对国家承担了法律责任,并不能使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直接遭受的财产损失身心健康等伤害得到有效弥补。被害人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现实中不少犯罪行为人的民事赔偿能力欠缺,被害人的赔偿请求往往是竹篮打水场空。联合国为罪行和滥用权力行为受害者取得公理基本原则宣言规定无法从罪犯或者其他来源取得充分的补偿时,会员国应设法向被害人提供金钱上的补偿,被害人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经济或物质补偿关乎法律公义。结语当国家从个人手中收回报复权,不再是简单粗暴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国家代替被害人行使报复权......”。
4、“.....其诉求可能会因各种原因被国家机关忽略掉,加强对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权利的保护,赋予其更多的诉讼权利,使其能够更广泛的参与到刑事诉讼活动中来,不仅可以让被害人对判决的产生过程和结果更加信服,更是加强刑事诉讼司法人权保障的必然趋势有从诉讼代理人处获取帮助的权利被害人可以委托持有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做自己的诉讼代理人。通过独立调查取证申请有关机关调取证据等方式,律师可以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依法维护被害人权益。申请回避权司法人员在有些情形下应自觉主动回避,必须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以及不得違规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如果司法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他们回避。刑事诉讼被害人权利保障问题研究论文原稿。法院应该通过适当的途径告诉被害人开庭的时点......”。
5、“.....通知有关证人到庭调取新物证要求重新鉴定等权利也应认真对待。人民检察院如果要撤回抗诉,法院必要时应该及时通知被害人。对刑罚执行的知情权对被害人来说,同样不可或缺,因为关乎正义。被害人有权利知晓有关刑罚执行刑种变更减刑假释监外执行刑满释放等方面情况。建立和完善国家补偿制度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对象,通过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使遭受犯罪侵害的法律秩序和合法权益得以恢复和维护。但是,犯罪分子受到刑事处罚,只是对国家承担了法律责任,并不能使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直接遭受的财产损失身心健康等伤害得到有效弥补。被害人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现实中不少犯罪行为人的民事赔偿能力欠缺,被害人的赔偿请求往往是竹篮打水场空......”。
6、“.....会员国应设法向被害人提供金钱上的补偿,被害人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经济或物质补偿关乎法律公义。结语当国家从个人手中收回报复权,不再是简单粗暴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国家代替被害人行使报复权,被害人则成为了看客而不能参与其中,其诉求可能会因各种原因被国家机关忽略掉,加强对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权利的保护,赋予其更多的诉讼权利,使其能够更广泛的参与到刑事诉讼活动中来,不仅可以让被害人对判决的产生过程和结果更加信服,更是加强刑事诉讼司法人权保障的必然趋势关键词被害人权利保障被害人概念及其诉权更迭简史对被害人的理解从比较宽泛的角度来说,被害人往往可以理解为身体财产或者其它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犯或破坏的人。从更为狭窄的语义来理解......”。
7、“.....诚然,我们在下文中所讨论的刑事被害人是指后者。被害人诉权更迭简史如果说历史地域和制度分别为权利坐标系的轴,那么在刑事程序中被害人受保障程度空间分布迥异。古代奴隶制社会,认为犯罪主要是对私人的侵害,采不告不理刑事诉讼理念。从西罗马帝国湮没在历史中到地理大发现这段漫长的时期,欧洲板块统治者们通常认为犯罪是对国家的挑衅,有必要通过纠问式诉讼对犯罪迎头痛击而我国从楼台烟雨的南北朝到风雨飘摇的清末,官吏纠问直是刑事诉讼的主轴,官府是控诉和审判的化身,早期被害人虽可向官府状告主张权利,但受到极大限制。代理权不明确阅读卷宗独立调查取证参加法庭调查辩论等权利被明文授予辩护人......”。
8、“.....赔偿权缺乏实质保障被害人精神和身体遭受犯罪行为双重伤害,向被告人主张赔偿的权利难以有效落实,相当部分被害人生活因此陷入困境。例如,马加爵杀人案的被害人,虽然拿到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判决,由于被告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实际权利得不到救济。若被害人得不到应有的救济,必然会加剧其复仇心理,从而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被害人赔偿权就无法得到保障,影响被害人的公平感和获得感,同样对司法公信力产生巨大冲击。完善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制度的构想完善被害人广泛参与程序的权利笔者认为应赋予被害人广泛的诉讼参与权。知情权保障不很充分知情权保障不充分,法律公正会受到质疑。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都明确了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各阶段应尽的告知义务。司法实践中,司法人员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告知义务......”。
9、“.....对案件审理过程缺乏了解。独立上诉权的缺失被害人本就拥有当事人地位且直接遭受犯罪戕害,独立的上诉权对被害人来说,不可或缺。被害人请求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只有检察机关不同意提出时,被害人才能走审判监督程序,而实践中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困难重重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起诉根据和理由包括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的性质法定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条件等。有关方面认为检察官实质上拥有概括求刑权,即定意义上的量刑建议权,而被害人量刑建议权则容易被忽视。发表意见可以贯穿整个诉讼期间,被害人对获知的信息,如果迥异看法均可发表意见。刑事诉讼虽是国家行为,但在完善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同时,可以探索赋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量刑意见的表达权......”。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