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促进检察权规范正当行使。案件质量评查是契合推进满足检察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司法责任制的落实,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不再具体审批案件,检察官独立办案的权力逐步增强,传统的行政审批模式管控案件质量的作用减弱。在新形势如何对检察官办理的案件做到放权与控权平衡,显然需要探索完善符合司法责任制发展规律的检察权内部控权机制。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的产生为检察权正当运行提供了可靠的司法保障。相比较传统的通过案件审批的方式控制检察权运行,案件质量评查对检察权的监督与制约具有独特的功能和价值。是评价功能,有利于评判案件质量优劣。科学合理的评查标准,规范有序的评查程序,灵活有效的评查方式,通过对案件质量全面评查,并对案件质量优劣作出明确的判断,将评查的结果运用到检察官业绩考核和检察官惩戒......”。
2、“.....这为司法责任制的运行提供可靠保障。是指引功能,有利于引导公正执法。案件质量评查,将案件实体程序文书制作涉案财物使用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予以呈现,对办案人员的执法行为予以否定性评价,对其执法行为予以告诫,能够有效地对其执法办案发挥指引功效,督促引导其规范公正执法。是规范功能,有利于提高案件质量。实践中,办案人员往往注重案件实体,而忽视案件程序和文书制作,存在只要案件实体正确,程序和文书出现瑕疵无所谓的思想认识,未能树立规范的执法理念。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把案件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予以反馈,办案人员予以整改,能够有效地把评查结果的价值转化成为办案人员规范执法的内心自觉,促使其树立规范执法理念,强化责任意识,注重程序和文书制作,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提高案件质量。是参谋功能,有利于领导决策。案件评查后,撰写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对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归纳分析和研判......”。
3、“.....这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了客观真实全面的信息,有利于提高案件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在新的形势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的运行,能够有效地解决放权和管理监督之间的衔接和平衡之矛盾,有力地契合推进满足检察改革的现实需求,有力地保障着司法责任制的有效运行。明确案件质量评查之主体独立的案件评查机构,专业的评查人员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关键。对于案件质量评查主体的争议主要在于是由案件管理部门单独行使,设置专门评查人员,还是由案件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设立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担任评查人员。解决这问题的关键在于厘清案件质量评查的性质和属性。案件质量评查的性质在监督,通过专业的监督评价,促进执法规范化,其具有定司法属性。故评查的主体若有案件业务部门承担,执法与监督体,背离了执法和监督相互分离的理念。依据案件评查客观实际和现实需求,若案件评查人员由业务部门人员组成......”。
4、“.....评查的效果难以发挥。业务部门办案人员本职工作在于办理案件,在案多人少的压力下,无时间和精力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践中,业务部门人员不愿意担任评查人员,不情愿被抽调评查案件,且由于评查人员不固定,评查把握标尺各异,评查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难以保障。由于案件管理部门承担着案件管理监督职能,故评查主体的配置应当立足案件质量评查司法属性,把该项职能配置在案件管理部门,并设置专门的评查人员,负责案件质量评查,明确职责,统评查标尺,更有利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规范有序发展。案件评查后,只是把案件质量评查表和评查报告反馈给承办人和办案部门,对于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是否对评查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未能跟踪管理监督和问责。评查结果并没有真正与办案人员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奖惩业绩考核等予以衔接。这亦使部分办案人员把评查结果束之高阁视而不见,不重视不整改不学习不提高......”。
5、“.....致使评查结果的价值难以发挥,评查流于表面和形式,评查的功效较低,评查的效果不佳。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之构建事物的本质仿佛赋予正义以尺度,因此正义才会扩展为种完整的秩序正义就在于把人和社会的事物安排在法的制度里,赋予它们以位置,这个位置是根据生存秩序本身赋予他们的。随着检察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已成为检察机关管理监督评价案件质量的有效方式。案件质量评查功能和价值的发挥,不是轻而易举的事需要辅之以必要的手段和措施。案件质量评查的有效运行,还需要通过程序设置的运送,科学配置案件质量评查主体,明确案件质量评查的范围,丰富案件质量评查的方式,完善评查结果应用转化,彰显评查的效果,切实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精致化。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建构研究论文原稿......”。
6、“.....是衡量执法办案活动是否规范化的操作规则和管理价值尺度。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就是从规范的角度对案件质量的构成要素进行梳理,设定各类评价指标,在全面衡量的基础上对办案质量作出定的评价。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的设定应根据不同业务部门的案件性质的差别采取分类制定,针对不同的案件类型设定相应的评价指标。对每个业务部门案件可以从案件事实是否清楚办案程序是否正当合法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精确法律适用是否正确法律文书是否规范等方面予以评价。同时实行案件质量等级评价制,根据案件评查实际,可以设置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作为衡量案件优劣的标尺。构建案件质量评查之程序案件质量评查的程序般分为个阶段,案件质量评查的启动,案件质量的审查,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反馈和评查结果的应用。在评查启动阶段,主要是制定评查方案,选定评查人员,确定评查范围和方式......”。
7、“.....案件质量的审查,主要审查己办结的案件,评查人员主要通过查阅卷宗的方式予以评查。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办案部门或者承办人了解案件办理的有关情况,也可以通过走访座谈听证等形式查明案件有关情况。评查人员应当逐案制作书面评查笔录,详细记录评查经过司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认定依据及扣分情况,提出案件质量等级评定意见。在反馈阶段,评查人员将评查结果反馈给办案部门和办人员。在此阶段,为了增强评查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应当建立异议处理程序。办案部门或办案人员对评查结果若有异议,应赋予其对评查结果的异议权,其可以向评查组织申请复议,评查组织可以另行安排其他评查人员予以评查,或者对评查结果组织集体讨论,若存在意见在较大分歧,可以提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通过异议处理程序,进步增强评查的真实性,提高评查的权威,彰显评查的效果。评查结果的应用是案件质量评查的个关键环节......”。
8、“.....评查结果的应用包括撰写评查报告评查结果通报建立执法档案等。实践中,应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应用和转化机制,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的效用。丰富案件质量评查之方式方式为案件质量评查提供了具体的方法和手段,科学合理的评查方式对案件质量评查效果的发挥有着决定性的意义。根据案件質量评查的客观需求,案件质量评查应采取多样化的方式,区别不同类型案件,综合运用个案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网上评查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增强案件质量评查的合力,提高评查的效率。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检察统业务应用系统的完善,特别电子卷宗的应用,目前已具备利用统业务应用系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条件,充分利用统业务应用系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更有利于提高评查的效率,降低评查的成本。此外,可以通过技术创新,开发统业务应用系统的案件质量评查功能,案件办结后自动评查,实现评查自动化信息化......”。
9、“.....应用到位,转化到位落实到位,才能够充分的发挥评查质效,彰显评查的价值。是要建立评查结果通报机制。案件评查后,根据案件质量评查的情况,撰写评查报告,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向办案部门进行反馈通报。是要建立评查结果整改机制。对于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应当实事求是予以整改落实,杜绝同样的问题出现。是要建立奖惩机制。对于评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优秀文书和优秀案件要予以通报表扬,通过表彰的激励作用引导办案人员提高案件质量。同时,对发现案件实体和程序存在违法隋形的办案人员予以问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是要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对于案件质量评查的结果应当纳入干警执法档案,作为办案人员业绩考核职务晋升奖惩以及奖金分配的重要依据,通过案件评查结果的应用倒逼办案人员规范执法,提高案件质量案件评查后......”。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