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案件性质差异,进行最长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的适当确定。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中就认定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的情况适用于十年最长诉讼时效期,而诉讼时效起算点也是权利被侵害时刻对于没有确定期限的诉讼时效起算可以依据合同法第十条规定,通过当事人间借款协议有关条款事后补充协议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从新确定还款期限达到之日计算。若依据上述法律无法确定,则可以由法院给予债务人定准备时间。其次,对于民间借贷纠紛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问题,可以从起诉后又撤诉的诉讼时效条件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的诉讼时效中断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时效中止等方面,进行逐剖析解决。民间借贷纠纷法律规范冲突问题解决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法律规范冲突问题,可以加快民间借贷立法,逐步规范民间借贷法律体系。在我国现行民法总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司法解释实施的基础上航,应借鉴经济发达国家经验,针对民间借贷纠纷问题......”。
2、“.....利用法律手段,维护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及第方合法权益。在专项民间借贷法制定过程中,首先,应在现有征信系统中引入民间借贷形式,制定民间借贷形式控制范畴。同时对合法金融不合法金融界限进行适当明确,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合理维护借贷多方双方合法权益。其次,针对不合法融资合法民间阶段中存在的不合法行为,可以制定惩处制度,促使不合法参与者承担责任。同时从职业放贷业务范畴非职业放贷人主体资格职业放贷人主体资格贷款人主体资格贷款利率上限担保体系法律责任承担贷款程序等内容,进行细化规定。并在法律层面制定关于民间借贷的授权性禁止性信息,保证民间借贷合理合规发展。最后,在民间借贷专项立法规定制定运行的基础上,根据地方资金市场需求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进行地方法规指导性意见的恰当制定,以便为各地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实务问题的有效解决提供依据。同时针对我国现阶段征信制度不完善的情况......”。
3、“.....应在增加失信人失信成本的基础上,以我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核心,对收信人失信人进行区分处理,以便为民间借贷诚信环境的形成提供依据。总结综上所述,民间借贷纠纷是发生在借款人与出借人或者与其他组织间的纠纷事项,在社会不断进步的背景下,民间借贷也进入高峰发展期。因此,为从根本上解决民间借贷纠纷实务问题,应从立法层面入手,根据民间借贷纠纷法律关系复杂化主体多样化借贷内容复杂化特点,制定专门性的民间借贷纠纷管制法律。明确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证明责任分配及诉讼时效,为民间借贷纠纷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法律规范冲突问题我国现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的若干意见等问题,均适用于民间借贷纠纷问题解决......”。
4、“.....导致民间借贷纠纷司法审判实务中案件审理庭室划分法律适用裁判结果仍然存在不统情况。民间借贷纠纷审判实务若干问题解决策略民间借贷纠纷审判证明责任问题解决针对民间借贷纠纷审判证明责任中存在的复合性举证难虚拟诉讼增多非确定性方向问题,可以制定针对交叉问题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并以借款金额大小为依据,对款项交付证明责任界限进行确定。结合民间借贷举证责任的转换及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限制,可以有效解决民间借贷纠纷审判实务中存在的证明责任问题。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审判实务若干问题的探讨论文原稿。诉讼时效问题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没有确定期限的诉讼时效起算存在债权人成立时债权人请求时等争议,导致民间借贷纠纷审判过程中也存在中断及中止认定难度大起算争议大诉讼时效不适用等问题,对民间借贷纠纷审判造成了较大阻碍。其次......”。
5、“.....可以套路贷虚假诉讼为重点,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原则,对民间借贷证明责任规则使用情况进行恰当评判。如对于违约金过高证明责任审判问题,人民法院可以涵盖预期利益的损失为基础,在借款合同分析的基础上,以民间借贷纠纷双方合同为入手点,分析对价价款报酬给付债务情况。同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利率标准,对合同履行情况预期利益当事人过错程度进行恰当评判。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审判实务若干问题的探讨论文原稿。诉讼时效问题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没有确定期限的诉讼时效起算存在债权人成立时债权人请求时等争议,导致民间借贷纠纷审判过程中也存在中断及中止认定难度大起算争议大诉讼时效不适用等问题,对民间借贷纠纷审判造成了较大阻碍......”。
6、“.....均适用于民间借贷纠纷问题解决。但是由于现有法律颁布时没有考虑其他法律规范适用问题,导致民间借贷纠纷司法审判实务中案件审理庭室划分法律适用裁判结果仍然存在不统情况。民间借贷纠纷审判实务若干问题解决策略民间借贷纠纷审判证明责任问题解决针对民间借贷纠纷审判证明责任中存在的复合性举证难虚拟诉讼增多非确定性方向问题,可以制定针对交叉问题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并以借款金额大小为依据,对款项交付证明责任界限进行确定。结合民间借贷举证责任的转换及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限制,可以有效解决民间借贷纠纷审判实务中存在的证明责任问题。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审判实务若干问题的探讨论文原稿。民间借贷纠纷审判诉讼时效问题解决针对现阶段民间借贷纠纷审判中存在的诉讼时效问题,可以从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起算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民间借贷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等方面,进行逐分析解决。首先......”。
7、“.....可以从最长诉讼时效起算没有确定期限的诉讼时效起算等方面,进行逐分析。基于此,对于最长诉讼时效起算,可以依据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要点和裁判标准相关规定,根据案件性质差异,进行最长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的适当确定。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中就认定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的情况适用于十年最长诉讼时效期,而诉讼时效起算点也是权利被侵害时刻对于没有确定期限的诉讼时效起算可以依据合同法第十条规定,通过当事人间借款协议有关条款事后补充协议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从新确定还款期限达到之日计算。若依据上述法律无法确定,则可以由法院给予债务人定准备时间。其次,对于民间借贷纠紛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问题,可以从起诉后又撤诉的诉讼时效条件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的诉讼时效中断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时效中止等方面,进行逐剖析解决......”。
8、“.....可以加快民间借贷立法,逐步规范民间借贷法律体系。在我国现行民法总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司法解释实施的基础上航,应借鉴经济发达国家经验,针对民间借贷纠纷问题,制定单行法律法规。利用法律手段,维护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及第方合法权益。在专项民间借贷法制定过程中,首先,应在现有征信系统中引入民间借贷形式,制定民间借贷形式控制范畴。同时对合法金融不合法金融界限进行适当明确,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合理维护借贷多方双方合法权益。其次,针对不合法融资合法民间阶段中存在的不合法行为,可以制定惩处制度,促使不合法参与者承担责任。同时从职业放贷业务范畴非职业放贷人主体资格职业放贷人主体资格贷款人主体资格贷款利率上限担保体系法律责任承担贷款程序等内容,进行细化规定。并在法律层面制定关于民间借贷的授权性禁止性信息,保证民间借贷合理合规发展。最后......”。
9、“.....根据地方资金市场需求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进行地方法规指导性意见的恰当制定,以便为各地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实务问题的有效解决提供依据。同时针对我国现阶段征信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为加强出借人借款人对自身在民间借贷过程中行为诚信度的重视,应在增加失信人失信成本的基础上,以我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核心,对收信人失信人进行区分处理,以便为民间借贷诚信环境的形成提供依据。总结综上所述,民间借贷纠纷是发生在借款人与出借人或者与其他组织间的纠纷事项,在社会不断进步的背景下,民间借贷也进入高峰发展期。因此,为从根本上解决民间借贷纠纷实务问题,应从立法层面入手,根据民间借贷纠纷法律关系复杂化主体多样化借贷内容复杂化特点,制定专门性的民间借贷纠纷管制法律。明确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证明责任分配及诉讼时效,为民间借贷纠纷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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