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即便是有公证机关在场,也依然不能保证问卷调查结论的客观公正性。问卷调查是运用科学的社会调查方式来获取相关公众的主观认知,并不是每个个体或机构都有能力开展科学的调查。虽然将问卷调查归于鉴定意见,但并不表明目前的鉴定机构都有进行科学的问卷调查的能力,以法律形式明确获得问卷调查机构资格的条件十分必要,由具备专业能力的机构来进行问卷调查可在定程度上保障调查方法,也就具备了鉴定意见的科学性特征。其次,我国鉴定意见是鉴定人运用专业知识帮助法官认定事实问题,问卷调查报告所要达到的目的是了解相关公众对案件事实的主观认知,法官无法通过常识获取这些主观认知,需要借助相关调查机构的专业调查人员运用社会调查来获知,以帮助其认定相关的案件事实。再者,从问卷调查活动的特点来看,也符合鉴定意见的活动特点......”。
2、“.....说明实验的可靠性与专家的专业性。美国法院对于消费者问卷调查的可靠性,即证明力的审查主要针对个方面是对于抽样的审查,审查抽样对象抽样对象的规模抽样的反馈率,调查报告有无验证数据。是对于问卷问题设计的审查,确保问卷问题科学合理,不具有诱导性。是对于调查数据分析的审查。美國法院要求份问卷调查报告的被调查者识别该商标且来源唯就能证的认定商标问题的方法,指的是法官商标审查人员即通过分析商标的近似商品的类似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等若干参考因素来认定商标问题。多因素认定法有其固有的缺陷,法官要综合多种因素对商标纠纷进行认定。显然,法官要在每个商标纠纷案件中都扮演理性的假想消费者是难以实现的,因为体验和感受具有个人性,法官运用多因素认定法必然受到自身经验的限制......”。
3、“.....根本没有对其调查过程问卷设计及调查方式等进行审查。商标问卷调查适用上的问题分析高采信率与低适用率从上述案例分析中可以看出近年我国法院对商标问卷调查报告的采信率挺高,达到了。但是与这样较高采信率相对的却是极低的适用率。商标纠纷中问卷调查的适用论文原稿。在美国,商标问卷调查通常是委托给专业的独立的调查机构来完成的,法院并不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情况北大法宝商标权属侵权纠纷数据库中共有份案例与判决文书。以问卷调查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出现个案例,其中有个案例是重复出现的,还有个是调解结案的。重复案例只保留个,调解结案的案例去除掉,最后保留下个案例。其中法院采纳的问卷调查报告有份,约占。其中只有两份案例法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采信理由说明。在件案例中,有件法院未采信当事人的问卷调查报告,约占......”。
4、“.....问卷调查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第方机构完成,科学合理地设计调查方式,以测量调查对象真实的意识状态。法院在庭审中对调查机构和问卷调查过程与结论进行审查,以确定问卷调查证据的证明力。关键词商标纠纷问卷调查相关公众主观认知商标纠纷如商标混淆商标近似商标的知名度显著性,驰名商标的淡化商品通用名称的认定等都涉及相关公众的主观认知。按照这个逻辑,要想弄清相关公众真实的意识就需要去追人,现实是我们不可能真正对每个公众进行详细的询问。问卷调查采用科学的办法抽样调查,从个别到般,能够准确地测量相关公众真实的主观认知,这似乎也是最切实可行最具科学性的方式。由于相关公众个体差异,调查的时间过程方式等多因素的影响,问卷调查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适用率极低。商标问卷调查作为商标是否混淆的证据广泛应用于美国司法实践中,更是成为认定商品通用名称最直接的证据......”。
5、“.....达到了。但是与这样较高采信率相对的却是极低的适用率。商标纠纷中问卷调查的适用论文原稿。摘要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里难以找到有关问卷调查的规定,司法实践中问卷调查的适用率也很低。但是,大量的商标纠纷涉及对相关公众主观认知的认定,问卷调查恰巧能对相关公众的主观意识形态进行科学的测量。美国法院完善的消费者问卷调查制度能够为我国在法律司法中合理设计商标问卷调查制除掉,最后保留下个案例。其中法院采纳的问卷调查报告有份,约占。其中只有两份案例法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采信理由说明。在件案例中,有件法院未采信当事人的问卷调查报告,约占,其中仅有件对不予采信进行了说理。基于以上数据的分析可以得出,商标问卷调查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具有以下特征是商标纠纷诉讼中问卷调查的适用率低。在商标权属侵权纠纷数据库中共有份判决书,其中涉及问卷调查的仅仅只有份......”。
6、“.....现实是我们不可能真正对每个公众进行详细的询问。问卷调查采用科学的办法抽样调查,从个别到般,能够准确地测量相关公众真实的主观认知,这似乎也是最切实可行最具科学性的方式。由于相关公众个体差异,调查的时间过程方式等多因素的影响,问卷调查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适用率极低。商标问卷调查作为商标是否混淆的证据广泛应用于美国司法实践中,更是成为认定商品通用名称最直接的证据。量相关公众中随机抽取样本进行调查,在科学的数据分析基础上得出结论。将所有的问卷调查对象都集合到法庭履行证人义务,显然是难以操作的。摘要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里难以找到有关问卷调查的规定,司法实践中问卷调查的适用率也很低。但是,大量的商标纠纷涉及对相关公众主观认知的认定,问卷调查恰巧能对相关公众的主观意识形态进行科学的测量......”。
7、“.....商标纠纷中适用问卷调查的正当性多因素认定法的缺陷多因素认定法是目前我国司法机关最为常见的认定商标问题的方法,指的是法官商标审查人员即通过分析商标的近似商品的类似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等若干参考因素来认定商标问题。多因素认定法有其固有的缺陷,法官要综合多种因素对商标纠纷进行认定。显然,法官要在每个商标纠纷案件中都扮演理性的假想消费者是难以实现的,因为体验和感受具有个人性,法官的适用消费者问卷调查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中应用十分广泛,在认定通用名称时将消费者调查报告视为是最直接的证据,法院认为除了消费者问卷调查,没有更直接的证据。长期的经验积累形成了套较为完善的规则,可为我国问卷调查在商标纠纷中的适用提供定的借鉴。美国法院对消费者问卷调查的态度变化早期美国法院认定问卷调查是种传闻证据,根据美国的证据规则,传闻证据的采信要经证人宣誓出庭并进行交叉詢问......”。
8、“.....问卷调查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第方机构完成,科学合理地设计调查方式,以测量调查对象真实的意识状态。法院在庭审中对调查机构和问卷调查过程与结论进行审查,以确定问卷调查证据的证明力。关键词商标纠纷问卷调查相关公众主观认知商标纠纷如商标混淆商标近似商标的知名度显著性,驰名商标的淡化商品通用名称的认定等都涉及相关公众的主观认知。按照这个逻辑,要想弄清相关公众真实的意识就需要去追问相关公众本与否的说理率极低。份采信的问卷调查报告的案例中,只有两个案件法官进行了详细说理,不予采信的个案例中也仅有个案件的法官进行了不予采信的理由说明。是法院对消费者问卷调查有抵触情绪。大量案例中法官认为当事人自行进行的问卷调查无法证明真实性和客观性而排除适用,根本没有对其调查过程问卷设计及调查方式等进行审查......”。
9、“.....问卷调查是证明公众心理的最有效方法比起多因素认定法对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认定,消费者问卷调查直接反映了消费者的主观心理,这种调查方式所获取的结论更加直观有效。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情况北大法宝商标权属侵权纠纷数据库中共有份案例与判决文书。以问卷调查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出现个案例,其中有个案例是重复出现的,还有个是调解结案的。重复案例只保留个,调解结案的案例去商标纠纷中问卷调查的适用论文原稿低于,则表明不存在混淆可能。在美国,商标问卷调查通常是委托给专业的独立的调查机构来完成的,法院并不承认当事人自己或律师自行完成的问卷调查,而且会对被委托进行问卷调查的机构进行两个方面的审查,是对调查机构专家专业能力的审查。要求当事人聘请的专家要具有相应的科学技术和专业能力,能够帮助裁决者认定案件事实。是对调查机构专家中立性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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