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康德的哲学体系是不断进步完善着的,对于道德法则的可行性康德也做出了积极的应对,他提出了极具代表性的个概念就是道德情感,道德情感是面对道德法则而直接产生的种情感,这种情感对人的主观意识产生积极的作用,进步促进人们在生活中依照道德法则来行事。道德法则虽然是客观必然的,但是并不代表它在现象界的实行就不需要动力,人是有限理性存在者其意志受到两方面的影响,是客观的根据,其来源是纯道德情感。对于完满的理性存在者如上帝而言,主客观的决定根据是完全致的符合道德法则,绝不会有偏离法则的行为。对于有限理性存在者来说,在主观上意志会受到外在的经验性因素的影响导致主客观的决定根据不会完全相符,者产生分歧,此时就需要道德情感敬重来纠正偏差。在奠基第章中,康德对于人的意志无法自在地同理性相符合进行了详细的叙述意志是种能力,仅仅选择理性不依赖于偏好而认作实践上必然的亦即善的东西。但是......”。
2、“.....那么,意志就还服从些并不总是与客观条件相致的主观条件言以蔽之,如果意志并非就自身而言完全合乎理性,那么,客观上被认为是必然的行为,在主观上就是偶然的了。可以看出,如果意志不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它必然会选择善如果没有选择善,则是受到主观情感的干扰,使意志的纯粹性受到感性因素的影响,人的行为也就偏离了善。因此个人想要回归向善的道路,就必须以对道德法则的敬情感。并且使人认识到两个世界是共存的。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做了进步的解答人作为属于两个世界的人,不能不带有崇敬地在与他的第个和最高的使命的关系中看待自己的本质,也不能不以最高的敬重看待这个使命的法则。因而我们看到尽管我们既属于感性世界,又属于理智世界,但人作为有理性的存在者,只有在理智世界中才找到了自己的最高的价值。人格中体现出来的最高价值激起了敬重感。其次,敬重从种意义上来说会对感性情感起否定的作用......”。
3、“.....因此就需要种感性的动机来推动人的行为的实现。而唯有对客观法则的敬重感才能够给予行动种道德价值的动机,至于其他的情感都不能成为动机,都不足以赋予行动道德价值。就我们自己的意志仅仅在种因其准则而可能的普遍立法的条件下去行动而言,这个在理念中对我们来说可能的意志是敬重的真正对象。其中条件指的就是以普遍立法为条件,而这个普遍的立法是通过自己的准则而可能试论康德的敬重观论文原稿各式各样有损道德的行为,如果道德法则只是个在形而上领域的概念,只是告诉人们什么是道德,什么是不道德的,那么道德法则就仅仅是个缺乏实际可行性的,正确的理论。不过,康德的哲学体系是不断进步完善着的,对于道德法则的可行性康德也做出了积极的应对,他提出了极具代表性的个概念就是道德情感,道德情感是面对道德法则而直接产生的种情感,这种情感对人的主观意识产生积极的作用......”。
4、“.....道德法则虽然是客观必然的,但是并不代表它在现象界的实行就不需要动力,人是有限理性存在者其意志受到两方面的影响,是客观的根据,其来源是纯粹的实践理性,另根据则是主观的,即感性因素。只有主客观两方面相协调,道德法则才能真正对人产生作用。因此,促使人在主观上遵循道德法则就尤为重要,因为其有限性,人在主观上遵循道德法则就需要个动机。在康德哲学中,冲动是欲望的主观根据,指导意志的客观正偏差。在奠基第章中,康德对于人的意志无法自在地同理性相符合进行了详细的叙述意志是种能力,仅仅选择理性不依赖于偏好而认作实践上必然的亦即善的东西。但是,如果理性不足以独自规定意志,那么,意志就还服从些并不总是与客观条件相致的主观条件言以蔽之,如果意志并非就自身而言完全合乎理性,那么,客观上被认为是必然的行为,在主观上就是偶然的了。可以看出,如果意志不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
5、“.....则是受到主观情感的干扰,使意志的纯粹性受到感性因素的影响,人的行为也就偏离了善。因此个人想要回归向善的道路,就必须以对道德法则的敬重作为意志的主观规定根据。另外,还有种与敬重相对应的情感就是贬损,这种情感是人们在和道德法则做对比的时候产生的种类似谦逊的情感。康德指出这个受禀好刺激的理性主体的情感虽然称为贬损,但是在与贬损的肯定即法则的关联之中,这种情感同时就是对法则的敬动才是道德的,康德的个基本原则就是件道德的事情必须是出于义务去做的,而不仅仅是符合合乎义务去做的。也即是说要为了义务而义务去行事,才具备道德价值,才具有道德性。出于义务与合乎义务在康德的伦理学体系中是最为基础也是最为重要的个区分。他认为合乎义务但并非出于义务的行为虽然是好的,其本身并不具备道德价值,好事值得受歡迎,却不值得被敬重。在康德看来,人这种有限理性存在者,在实际行动中势必会受到感性因素的干扰......”。
6、“.....因此,尽管在第章里康德没有明确提出关于义务的第条原理,但是通过大量的举例论证也表明了他的态度,即道德必须是出于义务的,而不是出于爱好,这样的行为才真正具有道德价值。紧接着在第条原理中关于为义务而义务他进行了具体的阐述个出自义务的行为具有自己的道德价值,不在于由此应当实现的意图,而是在于该行为被决定时所遵循的准则。为义务而义摘要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体系中,有个概念非常特殊,就是敬重,它是康德唯承认地对道德起促进作用的情感。是由纯粹实践理性指导,对道德法则的敬重是其表现形式。由于人的有限性注定了人不會完全依照道德法则行事,而道德情感此时在人的主观上就起到了个动机性的作用,促使人的行为准则与道德法则相符。敬重本身作为种情感,属于现象界,但是其对象是属于理智世界的道德法则。道德情感虽然会抑制人的感性部分......”。
7、“.....从而唤起了人的最高使命,在道德情感的激励下不断向着崇高迈进,人性不断地得到升华。关键词敬重道德情感道德法则中图分类号文献标志码文章编号敬重是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第章谈到义务的第条原理义务就是出自对法则的敬重的个行为的必然性时引入的个概念。康德似乎知道这个概念是复杂的,因此特意添加了个关于它的长长的注释。道德情感在康德哲学中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因此人之后,人是有限理性存在者,并不是天然纯粹的,因此也就不能证明属人的道德就必然指向纯粹实践理性。人们对道德的向往,对道德法则的敬重,并不仅是理智世界的需要道德律的命令,在现实生活中同样需要道德。道德只有在现实生活中才具有了生命力,人们产生道德情感,是因为认识到了道德的作用和功能,是因为人类本身对道德有需求,道德能够以种规范的形式来帮助人们更好地协调自身与他人社会之间的关系。正因如此,道德情感的出现也成为种必然......”。
8、“.....人的感性与理性总是相互對立着的,并没有真正的融会贯通,但是道德情感敬重却将者相连,在道德情感的作用下,康德的道德不仅是形式的理想化的,而且具有了定的现实性,不过始终无法消解康德道德哲学中的不足。道德法则属于理智世界,对于人这样的有限理性存在者来说是不可知的,这种不可知性为道德的不断发展提供了动力,使人无限趋于至善。但是由纯粹理性产生的敬重却成了至善。参考文献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邓晓芒,译杨祖陶,校北京人民出版社,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韩水法,译北京商务印书馆,李秋零康德著作全集第卷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首先是它的产生。尽管敬重是种情感,它也毕竟不是种通过影响而接受的情感,而是通过个理性概念而自己造成的情感,因而与前种,可以归诸偏好或者恐惧的情感有类的区别。敬重是理性的情感,该说法看起来似乎矛盾......”。
9、“.....理性是不会包含感性因素的,所以敬重确切来说更应该称为道德情感,这种说法意在表明敬重的根据是理性,是由道德法则的规定直接产生的。病理学上的情感即我们般所说的如恐惧兴奋等,其来源都是感性的。这种情感往往伴随着人的肉体或心灵上的满足,与经验密不可分。而敬重只与道德法则相关,是种服从于道德法则的意识,与经验没有丝毫的关不需要感性。但是道德是属人的道德,人是道德的主体,没有人作为主体,更无须说道德规范道德动机及道德行为。如果只是把道德看作种普遍必然的存在,那么人是不可能完全道德的。从现实的角度出发,全知全能全善的只可能是上帝,而上帝也只是康德伦理学中的个悬设。道德始于人之后,人是有限理性存在者,并不是天然纯粹的,因此也就不能证明属人的道德就必然指向纯粹实践理性。人们对道德的向往,对道德法则的敬重,并不仅是理智世界的需要道德律的命令......”。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