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针对商业秘密的侵权发生后,所有人可以基于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要求停止侵害和返还被盗用的商业秘密当商业秘密处于种将被侵害的威胁中时,所有人也可以基于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要求预防妨害。可见,预防性保护是基于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上请求权的当权请求权制度。日本知识产权请求权体系中的差止请求权就是指在知识产权被侵害或者有被侵害之虞时,知识产权所有人可要求停止侵害预防妨害销毁清除侵权设备或进行其他必要的预防行为。由于知识产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在请求权基础请求权作用及请求权内容等方面均存有不同,因此很多国家都将知识产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予以区分。也有学者认为应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的预防性保护简论论文原稿以恢复权利被侵害前的圆满状态为目的,因此不要求有损害结果,也不以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为要件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以填补损失为目的,因此需要有实际损害因果关系这两个要件......”。
2、“.....在两者关系上,当针对商业秘密的侵权发生后,所有人可以基于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要求停止侵害和返还被盗用的商业秘密当商业秘密处定的同时,还应将商业秘密作为种特殊的知识产权予以保护,从而满足般民事主体商业秘密保护的诉求。目前,很多国家都有自己的知识产权请求权制度。日本知识产权请求权体系中的差止请求权就是指在知识产权被侵害或者有被侵害之虞时,知识产权所有人可要求停止侵害预防妨害销毁清除侵权设备或进行其他必要的预防行为。由于知识产权请求权与债权请以保护,其中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我国保护商业秘密的最主要法律。由于受大陆法系的影响,我国直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之,法律不仅保护市场竞争者的利益,而且还需维护整个市场的公平秩序。也就是说,商业秘密作为竞争法的保护对象,其本身不是绝对权利,它只是作为商业上固有的事实关系......”。
3、“.....商业秘密财产权说肯定商业秘密的财产权属性,在此基础上,其又可分为绝对财产权说相对财产说与财产价值说。绝对财产权说认为商业秘密权在本质上是种绝对权,它能如其他财产样被所有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包括许可使用转让继承赠与等。持商业秘密是种相对财产权观点的学者认为,由于商业秘密的秘密性,其既不能如动产物权通说认为商业秘密具有人格权属性,即认为对商业秘密的侵犯是对具有人格性质的营业活动的侵害。另种学说认为商业秘密是种企业权,是企业财产的个权利客体,是企业设立并从事经营活动的基础。商业秘密的财产权说,即认为商业秘密是具有价值性的。首先,商业秘密是为所有人享有的利益,而这类给所有人带来利益的信息就是财产权的客体。其次,商业秘是载体中蕴含信息的价值,无论是经营信息还是技术信息,其都是智力劳动成果的集中体现。从这个角度看......”。
4、“.....即是种知识产权。相对于著作商标和专利等大传统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具有自身的特殊性。第,传统知识产权中的商标权和专利权的取得需要国家公权力机关的授予,而商业秘密由于具有秘密性,所以只简论论文原稿。商业秘密是种知识产权。美国年修订的统商业秘密法中罗列了商业秘密包括的各类形式,而年的经济间谍法可谓用此种列举模式将商业秘密的范围无限扩大,包括各种形式和种类的金融商业科学技术工艺程序方案或者密码,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也不论是否以及如何通过物理的电子的描述的摄影的或者书面的方式存储编辑或记忆。我国律属性作了进步的界定。种学说认为商业秘密具有人格权属性,即认为对商业秘密的侵犯是对具有人格性质的营业活动的侵害。另种学说认为商业秘密是种企业权,是企业财产的个权利客体,是企业设立并从事经营活动的基础。商业秘密的财产权说......”。
5、“.....首先,商业秘密是为所有人享有的利益,而这类给所有人带来利益的信息就是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的预防性保护简论论文原稿的价值性能为所有人带来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所有人通过对商业秘密的掌握能让其在市场经济中获得更多的物质利益或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的相对优势,这与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财产权是相致的。此外,法律并不禁止商业秘密的转让,因此其应是具有交换价值的,否则合同的对价性将无法体现。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的预防性保护简论论文原稿。主体以反向工程或自行研发等方式而获得信息的行为不认为是对商业秘密的侵犯。商业秘密的非财产权说,即认为商业秘密不是种财产权。但其并未对商业秘密的法律性质作更进步的界定,这是由于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所有人不能向义务人说明其权利范围和权利内容。在否定商业秘密财产权属性的基础上,有两个学说对商业秘密的法律属性作了进步的界定......”。
6、“.....绝对财产权说认为商业秘密权在本质上是种绝对权,它能如其他财产样被所有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包括许可使用转让继承赠与等。持商业秘密是种相对财产权观点的学者认为,由于商业秘密的秘密性,其既不能如动产物权通过交付来确定权利的归属,也不能如不动产物权般通过登记来明确权属,又因为商业秘密符合构成要件中的性就自动获得第,法律授予传统知识产权定的壟断权是附有时间限制的,但商业秘密由于其特殊性,所以只要它能维持自身的秘密性,法律对它的保护就是没有时间限制的第,传统知识产权具有绝对的排他性,对于同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而商业秘密由于其权利的获得并不以公开为代价......”。
7、“.....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十分多样且难以界定,其可以以有形具体亦或以无形抽象的形式存在,但无论其外在表现形式或依附于何种载体而存在,它的价值性并不是产生于上述载体中,产权的客体。其次,商业秘密的价值性能为所有人带来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所有人通过对商业秘密的掌握能让其在市场经济中获得更多的物质利益或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的相对优势,这与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财产权是相致的。此外,法律并不禁止商业秘密的转让,因此其应是具有交换价值的,否则合同的对价性将无法体现。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的预防性保护的秘密性,其并不排斥他人通过反向工程等合法的途径来获得并使用同样的商业秘密,因此它是种相对财产权。商业秘密的非财产权说,即认为商业秘密不是种财产权。但其并未对商业秘密的法律性质作更进步的界定,这是由于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所有人不能向义务人说明其权利范围和权利内容......”。
8、“.....有两个学说对商业秘密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的预防性保护简论论文原稿外各方主体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需求,而且还会造成对商业秘密性质的歧义理解。因此在对将侵犯商业秘密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纳入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制的立法模式予以肯定的同时,还应将商业秘密作为种特殊的知识产权予以保护,从而满足般民事主体商业秘密保护的诉求。商业秘密是种绝对权。商业秘密财产权说肯定商业秘密的财产权属性,在此基础上,其然内容之。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对策我国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起步较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也没有专门立法,只是依靠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对商业秘密予以保护,其中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我国保护商业秘密的最主要法律。由于受大陆法系的影响,我国直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之,法律不仅保护市场竞争者的利益......”。
9、“.....以物权人格权与知识产权这类绝对权为基础。依法律属性将请求权予以区分的最大法律意义在于,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是其排他性和专有性的体现,以恢复权利被侵害前的圆满状态为目的,因此不要求有损害结果,也不以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为要件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以填补损失为目的种将被侵害的威胁中时,所有人也可以基于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要求预防妨害。可见,预防性保护是基于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上请求权的当然内容之。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的预防性保护简论论文原稿。温世扬,廖焕国论物权的民法保护之范式以物上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为中心考察,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第期,第页目前,很多国家都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在请求权基础请求权作用及请求权内容等方面均存有不同,因此很多国家都将知识产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予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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