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严重侵犯民众权益,这是影响警民关系和谐的执法因素。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人民群众维权意识明显增强,要求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呼声日益高涨。当前,群众对警察最不满意的地方之就是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和徇私枉法。其具体表现为部分警察执法水平低下,习惯于人治,特权思想严重服务意识差,工作简单粗暴,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拘以罚代个人的福利待遇,这些法定待遇到位了没有呢大量事实证明,许多地方政府在这问题上交了张不合格的答卷。摘要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社会关系的和谐,警民关系能否和谐,会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本质是警方依法行为民众依法维权的法律关系。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应建立起涵盖警务工作各方面体现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原则的系统完善的法律制度机制,通过机制的有效运行确保和谐警民关系的实现......”。
2、“.....伤害了群众的感情,还违背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第,警察及公安机关的合理利益诉求没有依法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是影响警民关系和谐的利益因素。人类社会中的各种矛盾冲突对抗等争斗纠纷本质上都是利益之争。无论是作为个体的自然人还是单位组织,如果其自身合理的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必然会影响到其行为模式的选择。心理学理论研究结果表明,需要决定动机,动机决定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因此,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律制度运行机制,用有效的制度机制来规范引导警务行为,进而实现和谐警民关系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法治理念下和谐警民关系的建构论文原稿。第,部分警察综合素质不高,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严重侵犯民众权益......”。
3、“.....法治理念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建议通过上述分析可知,所谓警民关系的不和谐本质上就是法治理念与法律行为的不和谐,其具体表现就是不符合法治要求的行为在警民关系中大量存在。通俗点说就是包括公民媒体警察公安机关地方政府等社会主体在内,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违法行为。尽管部分民众存在不理智不文明不守法的行为,但群众此种行为的背后往往反映的是警察公安部门政府的更如何界定警民关系与和谐警民关系多数观点认为,警民关系就是发生在警察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切关系。个别观点认为警民关系是指警察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从法理上分析,第种观点显然是不科学的,如警察恋爱结婚就不是警民关系,而是般的非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第种观点应当说比第种科学合理的成分多,但仍然存在范围过大与不明确之嫌。界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这里,胡锦涛指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首先是民主法治。所以,和谐在当前法治建设过程中还应当具有第层含义,即和谐是法治和谐,是用符合文明要求的民主与法治构建的社会生活和社会秩序的和谐。虽然和谐有多层涵义也有不同理解,但是和谐都是相对的和谐,没有无矛盾的和谐。因此,不能因社会上存在些对抗性矛盾问意志代表人民利益的善法成为国家治理社会运转以及个人行为的最终依据,法律得到社会主体的普遍信仰与遵守,守法者的利益能得到法律的切实保护,个别违法犯罪行为都能最终被绳之依法,受到应有制裁。法治理念下和谐警民关系的建构论文原稿。综合分析警民关系紧张的主要因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这几方面相互交织相互作用,极易造成警民之间的冲突对抗,进而影响和谐警民关系与和谐社会的建设。第......”。
5、“.....胡锦涛在年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里,胡锦涛指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首先是民主法治。所以,和谐在当前法治建设过程中还应当具有第层含义,即来规范引导警务行为,进而实现和谐警民关系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如何界定警民关系与和谐警民关系多数观点认为,警民关系就是发生在警察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切关系。个别观点认为警民关系是指警察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从法理上分析,第种观点显然是不科学的,如警察恋爱结婚就不是警民关系,而是般的非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第种观点应当说法治理念下和谐警民关系的建构论文原稿就否定社会的总体和谐。当前......”。
6、“.....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首先主要是在制度机制方面建构法治和谐,让和谐的内容通过制度机制的运行得以实现,其目的是保障群众权利让人民满意。所谓法治和谐,就是符合人民意志代表人民利益的善法成为国家治理社会运转以及个人行为的最终依据,法律得到社会主体的普遍信仰与遵守,守法者的利益能得到法律的切实保护,个别违法犯罪行为都能最终被绳之依法,受到应有制裁。面,群众抱怨警察办案不力执法水平不高服务不够周全态度不够热情警察公信力差警察则认为些群众觉悟偏低素质不高理解支持不够对警察要求过高甚至是无理取闹。互不信任相互猜忌既是警民关系不和谐的原因又是结果,不断的恶性循环不仅严重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更是从深层次折射出部分警民对现行立法实效的不信任。胡锦涛在年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指出我们所要建设行为在警民关系中大量存在......”。
7、“.....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违法行为。尽管部分民众存在不理智不文明不守法的行为,但群众此种行为的背后往往反映的是警察公安部门政府的更不理智更不文明更不守法。尤其是代表公权力的警察公安机关和地方政府的违法行为在警民冲突中扮演了主要角色。依法治国已经被写入了宪法,法治已经成为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基本模式,法治的政治讯公开透明程度低,部分警民之间缺乏应有的互信,这是影响警民关系和谐的主观因素。人民警察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警察通过行使公权力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以及对社会进行管理,警民之间应当是种基于法律规定的互信互惠互利关系。基于对法治共同目标的信仰应当彼此信任对方,但是,现在这种互信关系因警务资讯公开透明程度低公民知情权得不到有效保障等因素影响而有所弱化,相互猜疑相互提防却有所加强。方和谐是法治和谐......”。
8、“.....虽然和谐有多层涵义也有不同理解,但是和谐都是相对的和谐,没有无矛盾的和谐。因此,不能因社会上存在些对抗性矛盾问题就否定社会的总体和谐。当前,建设和谐社会,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首先主要是在制度机制方面建构法治和谐,让和谐的内容通过制度机制的运行得以实现,其目的是保障群众权利让人民满意。所谓法治和谐,就是符合人第种科学合理的成分多,但仍然存在范围过大与不明确之嫌。界定警民关系这概念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就是因为警民关系不是个法学概念或法律概念,学术界以及立法部门并没有给出个权威的理论或立法定义。但在以警民关系为中心论点进行理论探讨并试图指导法治实践时,则必须要对警民关系予以科学准确合理的界定,否则必然要引起观念上以及实践上的混乱。结合法学基本理论和警民关系的具体实践,笔者认为,所谓警民关础是人民民主,法治的核心利益是民生,国家政权机关存在的目的就是服务于人民......”。
9、“.....邓小平曾经说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因此,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律制度运行机制,用有效的制度机制法治理念下和谐警民关系的建构论文原稿对策外,还应当进行实际调研,如依据人民警察法第十条至第十条的规定,国家应当保障的正常警务经费装备设施和警察个人的福利待遇,这些法定待遇到位了没有呢大量事实证明,许多地方政府在这问题上交了张不合格的答卷。法治理念下和谐警民关系的建构论文原稿。法治理念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建议通过上述分析可知,所谓警民关系的不和谐本质上就是法治理念与法律行为的不和谐,其具体表现就是不符合法治要求等问题时有发生些公安部门,为己之私利,不作为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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