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些发生在乡村社会中的问题的角度讲,由于中国的行政级别制度,进入高级别的单位升职速度大大快于基层系统。最后,还有其他非货币非升迁因素。非货币的因素很有可能就是所谓的城市情节,当前的大学毕业生往往会更加愿意待在自己长期读书的城市里,即使在城市里要接受定的生活成本压力,但种情节在促使其形成这种理念。城市生活的便利与繁华确实在很多方面是优于乡村社会的,故会表现出足够的吸引力。司法资源对于司法权力的运作是种基本的保障,在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无法充分保障的环生在乡村社会中的问题都具有其特殊化的表现,法律制度在进入乡村社会中的运作绩效会受到或多或少的影响。乡村社会中有着其特殊的味道,与城市社会相比,尽管当前的市场化与个体化浪潮共同冲击着传统的乡村社会,乡村社会中的传统性与公共性开始消解,但些旧有的记忆依然保存在乡村社会的深处。因此,在乡村社会中......”。
2、“.....有必要因地制宜,采取些既符合国家整体法律运作逻辑又符合乡村社会特点的法律整合和运作方式。因地制宜司法改革的困境及破解之道论文原稿离可能是更应关注的问题。个机构中的行政管理制度会严重侵蚀同化该机构中其他制度的运作逻辑,司法系统也适应这原理性的表述。司法系统要充分履行自身法务工作的职责,应确保这职能实现的独立性,避免受到其他职能的干扰,以保持自己按照设置初衷的制度逻辑运行。在法院的正常审判中,法官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法律文本来安排自己的审判行为,能够捍卫国家法律的尊严和真实情况。由于行政力量的扩张特性,行政主体希望自己能够驾驭法律权力的运作,法律意识十分淡薄,日常行为逻辑中往往强调自己既定成为习惯的规则,即潜规则,按照规则来安排自己的行为逻辑。即使出现些大的矛盾或冲突,往往会侧重于按照本地的惯例来予以解决,次要考虑成文法律的约束力。可见,在推进司法实践的进程中......”。
3、“.....地理因素和人文因素是两个重要的维度,地理因素决定了司法实践的理性距离,距离司法权力运作中心越远,其效力可能会更加弱化。另外,人文空间则是司法实践运作过程中的重要感性元素乡过程选择条推动国家财政资源来保障基层司法系统运行的路径。司法权力的运作受到空间要素限制。司法下乡是与国家权力的分散力度相关的,当前从整体上来看,国家权力在乡村社会的渗透程度还是比较孱弱的。我国幅员辽阔,存在诸多偏僻边远地方,这给司法下乡国家权力运作带来不少麻烦。在些偏远地区,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的关系比较微妙,可以说国家权力在乡村社会中的力度比较松弱,乡村社会往往是处于国家权力维度的边缘地带。之所以会出现这个局面,与自然司法系统的人事任命也要有所变革,法官可以终身制高薪制,限制地方对司法系统内部人事的干预。司法独立必须有其制度性支持和保障......”。
4、“.....避免其他因素对其的干扰,在司法实践中若有其他力量试图干涉司法系统,司法工作人员有保护和审慎使用自身权益的制度依据和相关力量保障。另外,司法人员不应对地方产生依赖,这里的依赖主要指的是地方财政的支持,司法系统自上而下的工作人员和办公经费应该均有中央财政支持,通过人大员的收入不受地方财政限制。顾越利建立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探讨,东南学术,年第期。苏力送法下乡中国基础司法制度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年,第页。责编王坤娜。改革司法机构运行制度,优化其结构。司法独立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即观念和制度层面,司法独立是种观念,更是种制度。在观念上,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树立种职业精神和理念,这种精神和理念能够支撑起在自己的岗位上按照岗位思维而非个人思维参与到司法审判权益的制度依据和相关力量保障。另外,司法人员不应对地方产生依赖......”。
5、“.....司法系统自上而下的工作人员和办公经费应该均有中央财政支持,通过人大立法的形式自上而下予以保障,避免地方司法系统因经济资源的缺乏而陷入无法发力的尴尬局面。司法下乡要求司法资源下乡。司法下乡既是个目标又是个过程,过程决定路径,国家司法权力在乡村社会深入有效运行的过程决定了司法下乡要选择条科学合理的路径。司法下乡要有定的载体形式模糊,没有实现有效清晰的分工。按照宪法和法律本身的逻辑,法院的行政职能和司法审判职能是要进行分离的,要提高法院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其实这种职能分离可能是更应关注的问题。个机构中的行政管理制度会严重侵蚀同化该机构中其他制度的运作逻辑,司法系统也适应这原理性的表述。司法系统要充分履行自身法务工作的职责,应确保这职能实现的独立性,避免受到其他职能的干扰,以保持自己按照设置初衷的制度逻辑运行。在法院的正常审判中......”。
6、“.....习惯与法律之间的融合程度对于司法下乡的进展非常重要。在当前的乡村社会中,很多民众的法律意识十分淡薄,日常行为逻辑中往往强调自己既定成为习惯的规则,即潜规则,按照规则来安排自己的行为逻辑。即使出现些大的矛盾或冲突,往往会侧重于按照本地的惯例来予以解决,次要考虑成文法律的约束力。可见,在推进司法实践的进程中,工作者们要综合考虑诸多方面因素,地理因素和人文因素是两个重司法改革的困境及破解之道论文原稿相关工作中去。在制度上,主要强调相关法律和规则对司法工作的约束力,司法系统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制度的要求来安排自己的行为,避免人情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学术界对司法独立的研究般体现在两方面是司法审判程序改革,剥离司法裁判过程中干涉性力量。如剥夺人大政法委地方政府等权势对司法裁判的干扰。是实现司法系统财权人事权的独立......”。
7、“.....司法工作人员的收入不受地方财政限制。司法改革的困境及破解之道论文原稿够支撑起在自己的岗位上按照岗位思维而非个人思维参与到司法审判的相关工作中去。在制度上,主要强调相关法律和规则对司法工作的约束力,司法系统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制度的要求来安排自己的行为,避免人情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学术界对司法独立的研究般体现在两方面是司法审判程序改革,剥离司法裁判过程中干涉性力量。如剥夺人大政法委地方政府等权势对司法裁判的干扰。是实现司法系统财权人事权的独立,司法系统要有自己独立的经济来源,司法工作实践特色。只要充分尊重法治运行的本土化资源,并实现外来刚性法律与本土乡土社会的有机融合,依法治国的理念才能在乡村社会中落地生根,法治乡村法治国家的建设才会有希望。司法改革的困境及破解之道论文原稿。司法权力的运作受到空间要素限制。司法下乡是与国家权力的分散力度相关的......”。
8、“.....国家权力在乡村社会的渗透程度还是比较孱弱的。我国幅员辽阔,存在诸多偏僻边远地方,这给司法下乡国家权力运作带来不少麻烦。在些偏远地区,国家质和人员保障。方面,司法下乡的过程要求定的物质经济基础,经济的独立是行为独立的前提。这点要求要有能够保障基层司法系统工作顺利运行的经济资源和物质条件,进而要求司法下乡过程选择条推动国家财政资源来保障基层司法系统运行的路径。改革司法机构运行制度,优化其结构。司法独立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即观念和制度层面,司法独立是种观念,更是种制度。在观念上,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树立种职业精神和理念,这种精神和理念能己的专业素养和法律文本来安排自己的审判行为,能够捍卫国家法律的尊严和真实情况。由于行政力量的扩张特性,行政主体希望自己能够驾驭法律权力的运作,以体现出行政力量的优越性。司法系统的人事任命也要有所变革......”。
9、“.....限制地方对司法系统内部人事的干预。司法独立必须有其制度性支持和保障,司法系统要建立起自身独立的套制度体系,避免其他因素对其的干扰,在司法实践中若有其他力量试图干涉司法系统,司法工作人员有保护和审慎使用自的维度,地理因素决定了司法实践的理性距离,距离司法权力运作中心越远,其效力可能会更加弱化。另外,人文空间则是司法实践运作过程中的重要感性元素,在人文情怀比较浓重的地区,理性的法律规范容易被感性的关系理性侵蚀,使得理性的法律规范无法有效地渗透进去并在其中发挥作用。司法机构的行政管理制度侵蚀其他制度逻辑。中国法院的职能在现实中不是简单的司法审判,往往还要处理大量的行政事务,行政职能与司法审判职能之间的边界并不明显,分工界限比乡村社会之间的关系比较微妙,可以说国家权力在乡村社会中的力度比较松弱,乡村社会往往是处于国家权力维度的边缘地带。之所以会出现这个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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