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实现农村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关键词法治农村治理村规民约重构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村规民约是在农村居民自治环境下的项制度化成果,在农村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发挥了准法律的效用。因此,村规民约的存在和执行对于农村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受到村规民约自身在制度上的缺陷影响,国了重要的角色,因此能够延续至今并发挥作用。但是,村规民约并不是成不变的,也应与时俱进,与国家的现代化法治精神相适应。面对当前我国传统的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法规存在矛盾和冲突的问题,需加快推进传统村规民约的重构,加速实现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法规之间的互动和融合。这样,既能更好地发挥村规民约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有效性,也能提升我国法律的权威性和亲民性,还能对村规民约体系重构的思考论文原稿格根据现代化民主法治的原则,充分体现村规民约对民意的尊重......”。
2、“.....只有尊重民意,才能让村民自觉自愿地去遵守村规民约,保证村规民约的实效性。其次,要保证村规民约的内容符合法治化的基本要求。我国些农村的村规民约般是根据祖辈留传下来的习俗习惯所制定的,存在不符合现代化法治精神的内容。因此,对于村规民约中这反而比运用法律手段更利于问题的解决。因此,通过村规民约处理有些农村治理问题往往更能保持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第,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应该有选择性地适度接受村规民约,吸纳村规民约中合理的部分。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村民对于村规民约的权威性和接受程度往往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存在这现象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我国的法律法规在宣传讲解方面不够深入和接地气,往往给村民者实现互动,减少两者的矛盾和冲突。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需要明确村规民约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度在进行农村治理时各自的权限范围。无论是村规民约,还是国家法律法规制度......”。
3、“.....不随意越权越位,在自身所适用范围之外还进行管理,这是我国农村治理法治化的基本前提。我国农村治理是个动态性的过程,在传统村规民约重构的首先,传统的村规民约过度扩大了村民委员会的权力。我国传统的村规民约普遍使用范围偏小,般个村的村规民约只在这个特定的村发挥作用,存在局限性和封闭性,村子之间的村规民约也存在差异性,而国家正式的法律法规具有标准化和统化的特点,因此,这就导致了国内较多的村规民约都无法直接同国家的正式法律法规相衔接。传统的村规民约大部分是依靠祖祖辈辈相传下来的习俗习惯形制定往往采用简易直接的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多数决定制。这种做法在定程度上是可行的,但也存在会侵犯农村的些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可能。例如,些村规民约中存在歧视妇女和外来人员的内容,明显不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由此可见......”。
4、“.....与公民平等享受各项权利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对村规民约体系重构的思考论文原稿部论坛,年第期。对村规民约体系重构的思考论文原稿。首先,传统的村规民约过度扩大了村民委员会的权力。我国传统的村规民约普遍使用范围偏小,般个村的村规民约只在这个特定的村发挥作用,存在局限性和封闭性,村子之间的村规民约也存在差异性,而国家正式的法律法规具有标准化和统化的特点,因此,这就导致了国内较多的村规民约都无法直接同国家的正式法律法规相衔接。行为具有定的约束作用。对于传统的村规民约中可能存在的过度处罚等超出国家法律规定的人身权财产权和生命健康权的,应予以严格修正。对于触犯国家法律基本规定村规民约无权处理的,应通过正当法律渠道解决。传统村规民约在维持农村社会发展秩序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因此能够延续至今并发挥作用。但是,村规民约并不是成不变的,也应与时俱进,与国家的现代化法治精神相适应......”。
5、“.....将村规民约中的些农村成熟的合理的做法风俗习惯治村规则等设法融入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当中。第,我国传统的村规民约也要充分允许国家的法律法规渗透进来,利用法治观念来健全村规民约。首先,要进步规范村规民约的制定流程。应严格根据现代化民主法治的原则,充分体现村规民约对民意的尊重,在村规民约制定的过程中充分保证村民参与权和决定权的行使。只有对村规民约体系重构的思考论文原稿我国传统村规民约体系的弊端分析虽然我国传统的村规民约存在具有定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村规民约的实施对于我国农村治理的法治化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就目前而言,我国的村规民约实际上仍属于种非正式的农村民间法,其存在产生了系列问题。归根结底,我国传统的村规民约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其与国家的正式法律之间有定的矛盾和冲突,即些具体的村规民约与部分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用,但就目前而言......”。
6、“.....其存在产生了系列问题。归根结底,我国传统的村规民约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其与国家的正式法律之间有定的矛盾和冲突,即些具体的村规民约与部分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在我国,许多村规民约具有非正式性,缺少套稳定的程序来进行约束,也缺乏相应的审查机制。因为没有标准化的正式约束机制,这些村规民约的性,在农村治理方面的相关规定与农村特定群体生活中形成的特定规约相比,缺乏针对性。因此,通过村规民约来解决农村社会纠纷等方面的问题,更能得到大多数村民的认可,也往往更能深入民心。尤其在些农村,村民对国家法律的理解存在差异,使用村规民约反而比运用法律手段更利于问题的解决。因此,通过村规民约处理有些农村治理问题往往更能保持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第,我国的统的村规民约大部分是依靠祖祖辈辈相传下来的习俗习惯形成的,以维持该农村社会的正常运行,制定较为随意,缺乏定的科学性......”。
7、“.....村民无权参与村规民约的商讨与制定。我国传统村规民约体系的弊端分析虽然我国传统的村规民约存在具有定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村规民约的实施对于我国农村治理的法治化也发挥着重要对当前我国传统的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法规存在矛盾和冲突的问题,需加快推进传统村规民约的重构,加速实现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法规之间的互动和融合。这样,既能更好地发挥村规民约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有效性,也能提升我国法律的权威性和亲民性,还能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对我国农村的法治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参考文献王刚进步发挥村规民约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作用,中国党政干尊重民意,才能让村民自觉自愿地去遵守村规民约,保证村规民约的实效性。其次,要保证村规民约的内容符合法治化的基本要求。我国些农村的村规民约般是根据祖辈留传下来的习俗习惯所制定的,存在不符合现代化法治精神的内容。因此......”。
8、“.....应摒弃或去除。再次,要进步规范村规民约权利的执行。村规民约在定程度上可以作为个村的部法律,对村民律法规体系应该有选择性地适度接受村规民约,吸纳村规民约中合理的部分。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村民对于村规民约的权威性和接受程度往往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存在这现象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我国的法律法规在宣传讲解方面不够深入和接地气,往往给村民留下种国家法律高高在上的印象。因此,在我国农村治理法治化的大背景下,要促进传统的村规民约重构,我国的法律法规在制定方面对村规民约体系重构的思考论文原稿。无论是村规民约,还是国家法律法规制度,在对待农村社会治理方面都应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发挥最大效用,不随意越权越位,在自身所适用范围之外还进行管理,这是我国农村治理法治化的基本前提。我国农村治理是个动态性的过程,在传统村规民约重构的过程中也要充分考虑农村治理法治化的动态性。第......”。
9、“.....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普适许多的村规民约与国家的法律法规之间往往存在较明显的矛盾和冲突,村规民约在农村治理法治化中的实际效用往往无法充分发挥。法治化视角下村规民约体系重构的建议我国农村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建设,不仅需要借助国家的正式法律法规制度,还要结合农村自身的特点来共同实现。因为农村地区的社会关系较为复杂,而这些关系依靠我国的法律法规无法实现自身的调整,所以必须要通过农村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对我国农村的法治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参考文献王刚进步发挥村规民约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作用,中国党政干部论坛,年第期。对村规民约体系重构的思考论文原稿。法治化视角下村规民约体系重构的建议我国农村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建设,不仅需要借助国家的正式法律法规制度,还要结合农村自身的特点来共同实现。因为农村地区的社会关系较为复杂,而这些关系违反法治精神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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