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层面上,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虽农村垃圾监管部门的责任不明确,基层政府对农村垃圾的管理常常处于放任状态,进步弱化了农村垃圾的管理。我国农村垃圾污染防治法律对策研究论文原稿。经济作物废弃物污染小麦水稻玉米等是我国主要农作物。对于秸秆,农村地区常采用最古老的处理方式露天焚烧或处堆弃。据统计,全国每年秸秆的总量中有近分之未得到合理处臵或者循环利用。秸秆焚烧,产生大量的氧化硫和粉尘颗粒物,直接影响空气质量,形成尘降。养殖废弃物污染农村畜禽养殖规模化,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巨接影响空气质量,形成尘降。养殖废弃物污染农村畜禽养殖规模化,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巨量的畜禽粪便。大量粪便被直接排入水体或露天堆放,污染水体和空气。由于垃圾利用方式和污染方式的不同,垃圾分类,势在必行。目前,即使在城镇,垃圾分类也仍处于宣传推广阶段,实践方面更是差强人意。城市尚且如此......”。
2、“.....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以混合收集为主,大多采用垃圾坑垃圾箱化粪池等基本设施。农村垃圾运输的机械化程度低,封闭性差。大多农村采用平板车或者轮车,垃圾在我国农村垃圾污染防治法律对策研究论文原稿用技术中国论文网赵晶薇赵蕊何艳芬王森安勤勤,基于原则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探讨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于文武,德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特征及经验借鉴经济师西伟力,日本垃圾分类及处理现状环境卫生工程。以上农村垃圾污染物,均可以有形或无形的方式污染环境。家庭污染损害轻微化在农村生产生活的居民,大多仍从事传统农业生产,般情况下,单个家庭产生的垃圾对环境所造成的污染有限,这是轻视农村垃圾污染防治的根本原因。整体污染损害严重化截止年底,我国农村土地面积占的力度基层政府方面,落实基层政府的环保责任。方面,加大监管力度,完善政绩考核机制,将农村垃圾污染防治纳入行政责任量化指标。另方面,重视政府环境问责机制......”。
3、“.....村民自治方面,落实村委会的监管责任。本文建议,村委会在自治组织的基础上,按住宅区域将村民编成环保小组,分组分片进行垃圾污染防治。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废弃物再利用进行统监督管理。目前,我国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际上只对污染防治进行监管,对于废弃物再利用的监管由其他部门分治理思维,阻碍了农村垃圾污染的防治。我们应立足国情,树立城乡体化循环经济的立法理念。制定并完善农村垃圾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制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我国应制定部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内容包括农村垃圾的范围和分类标准,农村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制度,日常生活废弃物养殖废弃物农业科技废弃物经济作物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和处理制度,农村垃圾管理从业人员的设臵和保障制度,行政主管机关的职能和责任,对居民的监督鼓励措施,违法责任等......”。
4、“.....但仅限于养殖废弃物的污染防治。环保总局出台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为生活垃圾的科学化填埋提供了详细标准,但科学化的填埋措施并未在农村地区普遍推广,缺乏实施基础。总体来说,法律层面上,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虽初具雏形,但没有专门针对农村垃圾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相关立法粗糙,过于零散,内容原则化,可实施性差,了传统的粪肥,减少了粪肥的循环利用,粪便积累,长期未进行有效处理,则可能污染大气土壤和水环境,进而危害人们身心健康。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国家支持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推进农村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该法重在防治城镇企事业单位现代工业企业船舶运输业等对水体的污染。就水污染而言......”。
5、“.....对其他农村垃圾的规定仍是空白。此外,实践中,地方各级人民,无法约束地方政府不作为。循环经济促进法旨在促进废物的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该法主要是部鼓励性的法律,其作用相当于套长期指导方针,对于农村垃圾污染防治而言,并无实际上的法律约束力。首先,农村垃圾是指农村地区所产生的垃圾,农村是地域概念,而非行为主体概念,将农村垃圾产生的主体确定为农村居民,既不够全面,亦有歧视之嫌其次,综合废弃物的说法,不能准确定义垃圾的物理属性,将农村垃圾的形态确定为综合废弃物,难于精确把握再次,广义的垃圾也包括废水污水生态体推进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孙军工,循环经济法治化探析北京法律出版社佚名,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及利用技术中国论文网赵晶薇赵蕊何艳芬王森安勤勤,基于原则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探讨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于文武,德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特征及经验借鉴经济师西伟力......”。
6、“.....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国家支持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推进农村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条件的偏远山区海岛的农村,经县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就地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加强制度落实的力度基层政府方面,落实基层政府的环保责任。方面,加大监管力度,完善政绩考核机制,将农村垃圾污染防治纳入行政责任量化指标。另方面,重视政府环境问责机制,整治基层政府不作为。村民自治方面,落实村委会的监管责任。本文建议,村委会在自治组织的基础上,按住宅区域将村民编成环保小组,分组分片进行垃圾污染防治。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废弃物再利用进行统监督我国农村垃圾污染防治法律对策研究论文原稿府明显统筹不足,对于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的规定,执行力度甚至低于地方政策。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养殖废弃物的污染防治有原则性的规定......”。
7、“.....但对于秸秆焚烧仅禁止于人口集中地区,法律规定聊胜于无对于未落实秸秆再生利用责任的主体,无任何处罚措施,无法约束地方政府不作为。循环经济促进法旨在促进废物的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该法主要是部鼓励性的法律,其作用相当于套长期指导方针,对于农村垃圾污染防治而言,并无实际上的法律约束废品,还包括农药容器灯泡电池等有毒有害物。为便于论述,寻求有效的垃圾污染防治方法,建立适当的农村垃圾管理法律制度,本文根据垃圾的产生方式将农村垃圾分类为日常生活废弃物农业技术废弃物经济作物废弃物养殖废弃物根据垃圾污染环境的不同方式,将农村垃圾污染物分类为无形污染物和有形污染物,其中无形污染物指毒害性污染物,有形污染物指影响环境整洁优美或人畜肢体安全的污染物。日常生活废弃物污染农村习惯用旱厕,旱厕本是为改善人居环境而产生。现代农业使化肥替代防治同等看重......”。
8、“.....对于环境保护,我国立法过程中直存在重城市,轻农村末端治理思维,阻碍了农村垃圾污染的防治。我们应立足国情,树立城乡体化循环经济的立法理念。制定并完善农村垃圾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制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我国应制定部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内容包括农村垃圾的范围和分类标准,农村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制度,日常生活废弃物养殖废弃物农业科技废弃物经济作物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和处理制度,农村垃圾管理从业人员的设臵和保障制度,而废水污水属于水污染防治的范畴,从环境治理技术的角度出发,废水污水不列入农村垃圾范围然后,从城市转移到农村的垃圾,其本质属于城市垃圾污染防治的范畴,或农村环境保护的范畴,不属于农村垃圾最后,农村地区的工矿企业生产所产生的垃圾,属于工业垃圾污染防治的范畴。鉴于此,笔者在金明奎朱明所给出的定义基础上,将农村垃圾定义为在农村区域......”。
9、“.....包括家畜粪便厨余等有机物,也包括卫生纸玻璃塑料橡胶金属行。该法重在防治城镇企事业单位现代工业企业船舶运输业等对水体的污染。就水污染而言,该法仅对养殖废弃物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对其他农村垃圾的规定仍是空白。此外,实践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明显统筹不足,对于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的规定,执行力度甚至低于地方政策。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养殖废弃物的污染防治有原则性的规定,对秸秆的再生利用及各级地方政府责任有相应规定。但对于秸秆焚烧仅禁止于人口集中地区,法律规定聊胜于无对于未落实秸秆再生利用责任的主体,无任何处罚措理。目前,我国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际上只对污染防治进行监管,对于废弃物再利用的监管由其他部门分别负责。坚持个统管,确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机关的统管地位,有助于环保事业的规划和协调。农村垃圾污染防治关系到农村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需要我们满怀绿水青山的憧憬......”。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