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第十条食品生产者有下列情况之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万元以下罚款。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食品安全危害调查通知,但未及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应当准确记录并保存生产环节中的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食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食品生产者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报告,接受市级质监部门监督。第十条市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当在规定的职权范品生产者不得以任何手段限制。受理投诉或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食品生产者在实施食品召回的同时......”。
2、“.....食品生产者主动实施召回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质监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第条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监部门组食品召回管理实施细则精选范文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级召回应当在日内,级召回应当在日内,级召回应当在日内,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第十条食品生产者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第十条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级召回应在日内,级召回应在日内,级召回应在日本规定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章附则第十条进出口食品的召回管理......”。
3、“.....第十条本规定所涉及的信息发布文书格式等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制定。第十条本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第十条本规定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或者属于本规定第条第项规定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第章食品召回的实施第节主动召回第十条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食品生产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安全食品。第十条。第十条食品生产者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第十条食品生产者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义务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万元以下罚款......”。
4、“.....予以警告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第十条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级召回应在日内,级召回应在日内,级召回应在日内,食品生产者通过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第十条食品生产者违反本规定第十条或第十条第款规定未停止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第十条从事食品召回管理的公务人员,以及受委托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专家或工作人员捏造散布虚假信息违反保密规定伪造或者提供有关虚假结论或者意见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第十条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
5、“.....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安全危害调查评估报告,调查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本规定第条第十条和第十条所述的内容。第十条食品生产者接到通知后未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或者经调查和评估确认不属于不安全食品的,所在地的省级质监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并做出认定。第十条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配合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并做出认定。第十条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配合省级质监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不得以食品已通过任何符合性审查为由拒绝......”。
6、“.....省级质监部门可以采取听证等方式进行处理,并做出确认结果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食品召回管理实施细则精选范文。食品生产者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报告,接受市级质监部门监督。第十条市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当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食品生产者召回进展情况和召回食品的后处理过程进行监督。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对违反本规定规定的行为或有关召回情况,向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或举报,食,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第十条从事食品召回管理的公务人员,以及受委托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专家或工作人员捏造散布虚假信息违反保密规定伪造或者提供有关虚假结论或者意见的......”。
7、“.....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级召回应当在日内,级召回应当在日内,级召回应当在日内,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第十条食品生产者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第十条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级召回应在日内,级召回应在日内,级召回应在日规定所涉及的信息发布文书格式等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制定。第十条本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第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食品召回管理实施细则精选范文。第十条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为级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
8、“.....不得以食品已通过任何符合性审查为由拒绝。第十条食品生产者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结果与其所在地的省级质监部门所组织的专家委员会的结果不致时,省级质监部门可以采取听证等方式进行处理,并做出确认结果的决定。第十条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级召回应当在日内,级召回应当在日内,级召回应当在日内,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第十条食品生产者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第十条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级召回应在日内,级召回应在日内,级召回应在日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立即实施召回食品召回报告未通过核准的......”。
9、“.....第十条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所在地的市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对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召回管理实施细则精选范文。食品生产者应当及时通过,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万元以下罚款。第十条食品生产者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义务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第十条从事食品召回管理的公务人员,以及受委托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专家或工作人员捏造散布虚假信息违反保密规定伪造或者提第十条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食品生产者在接到责令召回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安全食品......”。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