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推荐至相应的对口单位。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由县教育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落实到城区或住地就近工作的各类人才,可在本县范围内选择落户地点,其配偶子女户口随迁。引进人才的配偶子女需要安排工作的,由县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本人条件,帮助推荐安排相应工作,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推荐至相应的对口单位。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由县教育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落实到。凭县高级人才特聘工作证,柔性引进人才可在申报项目评优奖励和申报职称等方面享受本县同类人员待遇。第十条人才引进情况,县人事部门每季度集中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次,以统筹协调并及时安排人才资金资助。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每年通过评优的方式,对引进人才取得人事局人才引进制度精选范文才与引进单位签定年以上工作协议的,次性资助万元。第十条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县支柱产业引进本办法第十条人才的......”。
2、“.....县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资助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每年引进名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士毕业生或硕士毕业生派遣至进人才的相关手续由县人事部门负责办理。用人单位于每年末呈报引进人才审批表,县人事部门汇总并履行报批程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才流动手续,并发给引进人才工作证,用人单位及引进人才可持证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相关待遇。第十条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以智力引进业余兼职贴元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中青年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紧缺专业的硕士毕业生与引进单位签定年以上工作协议的,次性资助万元紧缺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士毕业生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引进单位签定年以上工作协议的,次性资助万元具有特殊技能及其他各类紧缺急需的人才与引进单位签定年以上工作协议的,次性资助万元。第十条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县支柱产业引进本办法第十条人才的,引进单位可参照该条资助标准执行......”。
3、“.....与引进单位签定年以上工作协议的,次性资助安家费万元,每月发给专项津贴元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硕士生导师博士后博士,与引进单位签定年以上工作协议的,次性资助安家费万元,每月发给专项县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工作必须是企业急需并申报的,在用人单位发放基本工资和县相关机构考核的基础上,县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每月给予元的工资补贴,期限年。第十条人才引进单位可在县人才开发专项资金资助的基础上另行议定引进人才的其他待遇,所需费用由引进单位解决。第十条引第十条加大政府对人才开发投入力度,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建立政府投入与社会筹集相结合的县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引进培养和奖励等......”。
4、“.....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第十条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县属财政供给事显成就的单位进行奖励第条引进人才需实行人事代理的,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为其提供人事关系档案保管等相关服务。县公安部门根据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材料为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办理户口落户等手续。第条县委组织部负责人才引进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县进人才的相关手续由县人事部门负责办理。用人单位于每年末呈报引进人才审批表,县人事部门汇总并履行报批程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才流动手续,并发给引进人才工作证,用人单位及引进人才可持证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相关待遇。第十条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以智力引进业余兼职课讲学学者访问临时聘请技术合作项目或承担研究课题等方式柔性引进各类紧缺人才。属本办法第条第项的高级人才......”。
5、“.....向县人事部门备案并申办县高级人才特聘工作证县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工作必须是企业急需并申报的,在用人单位发放基本工资和县相关机构考核的基础上,县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每月给予元的工资补贴,期限年。第十条人才引进单位可在县人才开发专项资金资助的基础上另行议定引进人才的其他待遇,所需费用由引进单位解决。第十条引才与引进单位签定年以上工作协议的,次性资助万元。第十条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县支柱产业引进本办法第十条人才的,引进单位可参照该条资助标准执行,县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资助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每年引进名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士毕业生或硕士毕业生派遣至献的中青年专家博士生导师,与引进单位签定年以上工作协议的,次性资助安家费万元,每月发给专项津贴元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硕士生导师博士后博士,与引进单位签定年以上工作协议的......”。
6、“.....每月发给专项津人事局人才引进制度精选范文人事局负责人才引进工作的具体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第条引进人才需实行人事代理的,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为其提供人事关系档案保管等相关服务。县公安部门根据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材料为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办理户口落户等手才与引进单位签定年以上工作协议的,次性资助万元。第十条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县支柱产业引进本办法第十条人才的,引进单位可参照该条资助标准执行,县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资助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每年引进名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士毕业生或硕士毕业生派遣至。凭县高级人才特聘工作证,柔性引进人才可在申报项目评优奖励和申报职称等方面享受本县同类人员待遇。第十条人才引进情况,县人事部门每季度集中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次,以统筹协调并及时安排人才资金资助......”。
7、“.....对引进人才取得。第十条加大政府对人才开发投入力度,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建立政府投入与社会筹集相结合的县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引进培养和奖励等,并随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逐年增加投入,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第十条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县属财政供给课讲学学者访问临时聘请技术合作项目或承担研究课题等方式柔性引进各类紧缺人才。属本办法第条第项的高级人才,用人单位可持双方签订的引进合同或协议文本及柔性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向县人事部门备案并申办县高级人才特聘工作证县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工作必须是企业急需并申报的,在用人单位发放基本工资和县相关机构考核的基础上,县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每月给予元的工资补贴,期限年。第十条人才引进单位可在县人才开发专项资金资助的基础上另行议定引进人才的其他待遇......”。
8、“.....第十条引县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工作必须是企业急需并申报的,在用人单位发放基本工资和县相关机构考核的基础上,县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每月给予元的工资补贴,期限年。第十条人才引进单位可在县人才开发专项资金资助的基础上另行议定引进人才的其他待遇,所需费用由引进单位解决。第十条引贴元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中青年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紧缺专业的硕士毕业生与引进单位签定年以上工作协议的,次性资助万元紧缺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士毕业生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引进单位签定年以上工作协议的,次性资助万元具有特殊技能及其他各类紧缺急需的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县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按定标准予以资助。其中全额供给单位引进人才,县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按标准予以资助差额定额供给单位引进人才,县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与引进单位各按标准的予以资助......”。
9、“.....县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按定标准予以资助。其中全额供给单位引进人才,县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按标准予以资助差额定额供给单位引进人才,县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与引进单位各按标准的予以资助。具体标准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级有突出人事局人才引进制度精选范文才与引进单位签定年以上工作协议的,次性资助万元。第十条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县支柱产业引进本办法第十条人才的,引进单位可参照该条资助标准执行,县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资助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每年引进名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士毕业生或硕士毕业生派遣至入学,接收学校不得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第条因到我县工作而被原单位辞退或作自动离职处理的人才,根据本人要求和用人单位意见,经县人事部门审查同意,原工作时间可以连续计算工龄。档案不能转来的,由县人事部门根据其客观历史经历重新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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